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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性別’ Category

與哥哥仔同行、訪問午夜藍

September 5th, 2010 admin No comments 50

文:Echo
在我們僅有的認識中,午夜藍是維護男性性工作者的組織。午夜藍職員Ray說,午夜藍是一個性工作者互助網絡,目前服務對象包括男性及跨性別性工作者。午夜藍是由紫藤(註1)男性性工作者小組發展出來的組織,於2006年正式獨立運作。午夜藍,是一種顏色,是「奔向黎明前嘅夜色」,意指「夜晚都可以好璀璨」、「奔向明日嘅光明美麗」。Ray強調每個人的詮釋都不一樣,不是自己說的就是絕對,但總括來說想帶出正面、有意境的聯想。

過去、現在、未來的工作

午夜藍一方面為哥仔提供服務,一方面為他們爭取及維護權益。他們 Read more…

嘗試回到基層的性別運動

September 5th, 2010 admin No comments 74

文:小弟、K

最近收到由香港彩虹發出的江湖帖,指今年的Pride Parade(同志巡遊)由於經費不足必須停辦,並發動籌款,希望能籌得十四萬作為明年(2011年)同志遊行的經費。十四萬到底是怎樣的概念?據上年同志巡遊的經驗,又是舞台又是歌星表演,整個巡遊洋溢著滿滿的中產情調,參與遊行的Queen(1)個個衣裝華麗,美不勝收。Pride Parade原來是希望通過這種嘉年華的巡遊,讓多元性別在陽光下展示身體之美,並豐富街道上的性別風景。

然而,性別運動在香港發展多年後,卻陷入無法解決的中產化困局 Read more…

體育|田徑場上的性別爭議

November 10th, 2009 admin No comments 10


田徑場上的性別爭議

文:是但啦

 

讀者大概對圍繞南非跑手Casta Semenya的爭議略有所聞。她在世界田徑錦標賽奪女子八百米跑金牌。但因為早在南非國內作賽時成績突飛猛進,再加上外表被認為「不夠女人」,故被懷疑實際是男兒身。國際田聯著她參加性別測試,正式結果尚未公佈但國際媒體已先放風說結果顯示Semenya其實是雙性人一名。據說這消息令到Semenya大感傷害,除了不接受媒體訪問外,更缺席了大學考試。

男女之分就如重量的分別?

性別測試並非每一名選手都要參加的。事實上,要求Semenya參加性別測試,其主因是如果她不是「純粹」的女子,那麼她在競技場上便會比其它女性有不公平的優勢。據報她因為有男性的性徵,因此她身體發揮出來的睪丸素是「正常」的女子的三倍。而睪丸素的多寡對運動員的肌肉和力量非常重要。不少運動員為了增加肌肉力量而鋌而走險,服食禁藥。

 

現在國際田聯尚未為此案下定論,但如果Semenya因為天生的生理因素而被禁止參加女子組賽事的話,那麼在田徑場上,所謂的男女之別就是源自某些生理上的特質。男女分開作賽的理由,其實與拳擊、柔道、舉重等運動依據體重分成不同組別的邏輯一致。

 

這樣的分組方法,卻會帶來一連串問題。為何其它對我們的運動成績也有重要影響的生理因素不能成為分組參賽的準則?以長跑為例,一般而言,腳長的選手比腳短的選手有優勢。那麼,為何我們又不依據選手的腳的長短而進行分組比賽,而僅依據選手的「性別」來分?更何況誰肯定女性一定沒有男性的成績好?可能在統計學上,男性的身體素質比女性的身體素質更適合在大部分主流運動上爭取佳績,但這不代表每一位女性都在生理上處於劣勢。而且,天生的身體素質大概只是成績的一個重要因素,一個成功的選手還要有其它非先天的因素配合才能闖出名堂。

父權社會下的女性

要合理化男女分開角逐,我們要返回社會演化的脈絡之中。因為在父權社會中女性是受壓迫的一群,因此她們參與運動和通過運動來爭得名聲的機會都相對來說比男性少。我們便因此而要為她們設定一個女性組別,讓她們都有一個平台去參加運動和創出佳績。就是因為女性在我們的社會上處於被壓迫的位置,我們會認同將男女分開角逐,但不會因為祖先來自非洲西部的黑人似乎在短跑項目有生理優勢〈事實上他們也壟斷了男子短跑項目多年〉,而要求其它膚色的人自行組織沒有黑人的比賽。

 

遺憾的是,原來在生理上的男女之別原來並不是我們一般理解的那樣清楚。於是當從小到大都自認是女性的Semenya被其它人質疑她的性別時,有關性別的爭議成為了傷害其自尊和自信的根源。其實Semenya並非首位因為性別測試而心靈受創的人。零六年多哈亞運女子八百米跑銀牌得主,來自印度的Santhi Soundarajan不但因為性別測試不及格而被褫奪獎牌,更在零七年服毒自殺。雖然她命不該絕,但她的運動員事業已被摧毀。

 

如果我們能接受女性與男性分開角逐其實來自於男女之間的社會地位不同,那麼我們無需為了Semenya可能因為生理因素而較其它女選手有優勢而大造文章。因為,正如上文所說,生理上的優勢在運動場上可說是無處不在。為了其中一項生理上的優勢就要讓Semenya承受這樣的壓力,是絕對不合理的。那麼,這是否代表「正常」的女性就在運動場上就沒有出頭天?我的回應是,要在運動場上爭取性別平等,我們要做的是多推廣在統計學上女性較有優勢的項目,讓講求柔軟度、準繩度的項目能與講求速度、力量的主流項目平起平坐。這樣,最聞名的女性運動員將不會再是某一項目中世界最棒女運動員,而會是某項目世界最棒的人。

 

參考資料:

English-; Jane (1978) 'Sex Equality in Sports';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7(3): 269-77.

 

性別|反思甘乃威事件

November 10th, 2009 admin No comments 22

反思甘乃威事件

 

 

文:little denny

 

近月甘乃威受到很多不具實證的批評,甚至有輿論要求他提早下台,於是不少人都為他抱不平。這幾年經歷了何偉途、林煥光、朱培慶,全部因為私生活而政途盡毀,我們都覺得很不妥,議員和高官的私生活,明明與他們的公職無干嘛。依循這種思路,大家很快便將甘乃威放在這條脈絡底下,認定他都是這個系列的的犧牲品。事情真是這樣嗎?這個判斷會不會快了點?

 

梁文道的〈村民公審甘乃威〉1無疑為這種聲音的重要代表,文章發表後不少朋友爭相傳閱,不少人都認為他說出了大家的心底話。梁文寫得文辭並茂,也很仔細地析述了「道德要求只須與職權相稱」這個道理,然而,裡面的錯誤其實也很明顯。梁文中說:

 

「讓我們簡單歸納一下甘乃威事件的本質。根據目前大家掌握的材料,我們可以推定﹕〔……〕第二,這也不是性騷擾,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的分類,我們看不出其中有任何性騷擾的情節。第三,這也未必是「無理解僱」,因為那位女下屬曾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但不獲受理。就算它可能是,雙方也都已達成了賠償的協議。」

 

這裡明顯的錯誤有三:一、現時媒體上的資料,全是來自甘的片面之詞和其他小道傳聞。要判斷某行為是否屬於性騷擾,需要考慮複雜的具體情境,而不能單從法例條文猜度。當我們連另一當事人的證詞也未知道的時候,試問如何能夠「推定」甘乃威的性騷擾指控是否屬實?二、平機會是否受理投訴,與事件是否屬於「無理解僱」可以完全沒有關係。平機會的職權主要為執行各條歧視法例,「無理解僱」則多種多樣,不必然牽涉歧視法例。同時,筆者已用wise news仔細搜尋,卻未發現有媒體曾報導女事主曾向平機會投訴,此消息疑是誤傳。三、我們只是從媒體的小道消息得悉有賠償這回事,但該賠償有甚麼條款,處理了甚麼問題,女事主是否因此答應不再追究,我們都不知情。既然如此,我們憑甚麼說「雙方也都已達成了賠償的協議」,無理解僱一事(如果有)已經和解?

 

梁文的前提一錯,整篇文章的立論便出問題。現時調查尚未開始,連另一當事人的說法也不知道,我們固然不應定甘乃威的罪,但也不能過早為他脫罪。在基本情況未明之前,亂下定論對當事人只是有害無益。如果甘乃威的性騷擾或無理解僱指控屬實,那麼事件是否涉及公眾利益,便需要重新討論了。性騷擾與公眾利益有何相關,不妨以後再討論,但更為筆者疑惑的是:為甚麼梁文的錯誤如此簡單,卻沒有甚麼人留意?是否我們心裡早被朱培慶等事件佔據了,忙著為甘乃威抱打不平,卻忘了顧及女事主的公道?

 

沒有多少人理會女事主的說話,由聲稱要為事主「討公道」的譚香文,到不斷披露事主個人資料的各大媒體,以至在網上討論區嘲笑女事主的網民2,無不表現出這種傾向。譚香文隨便張揚事件,對事主造成「二度傷害」,已有很多人批評,不必再說。女事主遭人起底,然後各大媒體堂而皇之地刊登女事主的姓名和照片,雖然與譚香文的行為毫無二致,卻很少人指出。明報高層劉進圖甚至撰文指3,原來女事主109日晚向媒體發表聲明時,曾經請求傳媒以甘乃威前助理表述,隱去她的真名。各大媒體當然沒有理會,包括明報。事後劉進圖以三點理由解釋,分別是:

 

一、「性騷擾的證據也不明顯,她受的苦主要是不合理解僱,不應該也不需要按照保護風化案受害人的辦法隱沒她的身分」;

 

二、「指控後果非常嚴重,公眾利益難以容許匿名指控,匿名僅是為了減輕指控人的尷尬和保護其隱私期望,對被指控的立法會議員不公平。」;

 

三、「現實上已無密可保,報紙不刊載她的照片或在照片上打格已無保密作用。」

 

第一點正如前文已述,我們連女事主的說法也未知,性騷擾的證據當然不明顯,但不明顯不代表沒有。既然事主特別要求,自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憑甚麼這麼快便否定了保密身份的需要?第二點,刊登了女事主的姓名和相片,難道便會對甘乃威公平一點嗎?事主致媒體的聲明已有署名,只是要求刊登時抹去姓名,媒體可以追蹤可以核實,何來匿名指控一說?更何況,始勿論媒體每日來自「消息人士」透露,關乎公眾利益,又涉及政治人物的指控的報導有多少,事件發展至今,指控甘乃威的新聞不乏來自不具名的「消息人士」,女事主反而從未直接指控甘乃威4。然則,為甚麼不公開那些「消息人士」的身份,卻將提出指控和公開身份的責任放在女事主身上?至於第三點則只是廢話,假設全香港人皆從網上得見其人其照,而逃避去面對因為自己的報導而令更多人按照姓名上網搜尋的可能。

 

女事主因何不願公開身份和透露事件詳情,我們無從得知,但她的處境的確與不少性暴力受害人的遭遇相似:同樣害怕被人得悉身份,同樣最後都是被公開身份,以及,同樣被人隨便否定其受害可能。這次事件本來是一個好機會,讓我們討論關於性騷擾的種種問題,無奈大眾的焦點始終著眼於民主黨權力鬥爭或影響五區總辭等大政治議題。不能說話的,何嘗只是這位女事主?

 

1明報,2009-10-17

2網上有人模仿潮語字卡,為事件中三人製作了字卡,其中兩句解釋為「虔誠耶教徒,道德誇啦啦」及「全攻型港式叻女,老闆埋身即被秒殺,炒佢仲大檸樂」。

3劉進圖〈王麗珠的照片〉,明報,2009-10-20

4女事主一直三緘其口,其聲明也是含糊其辭,基本上從未於媒體公開指控甘乃威。

 

 

 

性別|告人非禮甚艱難

October 6th, 2009 admin No comments 20

告人非禮甚艱難

文:lina

去過差館,
才知道報紙上的非禮案
都是用汗水寫上去的。
 
上月與友人參加灣仔藝林某畫展開幕禮,以答謝被我訪問過的畫家。另一名聽聞文理兼通、學貫中西的著名畫家為開幕嘉賓。離開時,他以邀請我們上他家看畫為名,非禮為實。是此為惡夢之始。
 
我們驚惶失措之際,於灣仔碼頭乘船逃離現場。到了尖吵咀,我們才決心要報警。於是我們匆匆步行到尖沙咀警署。進去之前已近黃昏,但天氣仍悶熱,可我還是穿上外套,確保自己外表萬無一失才敢進去。
 
我們被帶進房間。兩個女警問我們發生什麼事。我們長話短說。聽罷,她們冷冷地說:「做乜咁蠢上人屋企?」我們忙說已經知道笨了。「這些就是法庭上問話的內容,訓練定你先!」她們說。

然後就是錄口供。他們的語氣告訴我,我們錯了,因為我們蠢得被人非禮,之後還要麻煩他們。他們反應很快,會為每個細節下個結論。例如,上了大學還會上男人的家被人非禮,證明讀書無用;被人非禮卻不大叫,證明我們很遲鈍。一個便衣警察在女警身旁協助,他說自己錄過很多非禮案,懂得要問什麼細節。他語重心長地向我說:「如果你們一進來便見到我,老實說,我會勸你們離開,這樣的事情太輕微了,免得浪費你時間。你看,現在你又肚餓,我又肚餓。」
 
畫家把他的畫冊攤出來給我們看,指著說,李歐梵也為我立過序呢,然後讚我的皮膚很漂亮,用手掃我的小腿。我縮開。他藉辭說附近沒有洗手間,提醒我的友人先去。他趁這時捉著我的臉,強吻我的嘴,想把舌頭伸進來。我推開他,他還問我有沒有男朋友。我說沒有,而且生氣地說我不給男人吻。
 
「那你給女人吻嗎?」他笑笑口問。
 
「這麼小的事,就是給人吻一下而已,而且你的朋友又不在,真是死無對證呀。」他評論道。「就如婚內強姦。你看,老公強姦老婆,多難證明!」他見我的眼睛瞪起來,他忙補充,「不,只是個例子罷了,當然不是沒有婚內強姦,只是難告得入。」
 
「我是被人強吻呀!強吻不是非禮嗎?」我問。
 
「強吻不算非禮...起碼法庭不一定當是。他又沒有摸你胸,摸你下面。你知道外國人很開放,打個招呼都會錫來錫去啦。他是不是香港人?可能只是你接受不到。」他邊寫口供邊說。
 
他的意思即是說我很保守。我和很多外國人交往過,有一見面便握手的、熟稔一點會擁抱對方的、親吻對方面頰的,也有什麼地方都不碰的,可是我沒有見過強吻嘴唇打招呼的外國人。是指哪裏來的外國人,請問?

「為什麼你不到同區警署報警,你唔可以話去行個街,食個tea先去警署報警喎!這樣會很麻煩,要把案件調去灣仔處理。而且案件這麼輕微,都不知道灣仔警署會不會受理你呀。」警察說。這時我連連道歉,自知犯了大錯,但心裏還是不解,正想問,「難道在旺角警署被強姦,要去番旺角警署?」不過這問題好像太兇,還是不說為妙。
 
回到家裏已是晚上十二時了。是夜,惡夢連連。
 
回港後,灣仔警署叫我來補充口供。女警頭髮很短,瘦削。她領我和風雨蘭的社工到房間坐下--當然她不知道她是社工。她說:「你肯定你要追究?只要你想,我一定會把他抓回來。但這樣的毛手毛腳很多,大多數無疾而終,律政署不一定會受理。你肯定你要追究?」天下警察都是一樣的顏色,連語氣都是一模一樣。
 
「對,我想堅持下去。」
 
惡夢連連之後,氣極,於是找遍了做議員助理的朋友。友人是黃毓民的助理,寄個投訴電郵過去,極有氣勢。不久,便有個彬彬有禮的女沙展打來,邀請我和總督察開個會議。再次到訪警署,有個便衣警員笑面迎著我,領我上樓梯,問我讀什麼大學。他說,我的侄子也讀這間大學呢,讀經濟。
 
總督察是個英國人,他的房裏貼滿了子女的照片。他和我握了手。我說清楚當日警察錄口供時說過的話。他點點頭,很理解的樣子,說怪責受害人是舊思想。現在這思想淡了,卻還牢牢的存在一些人心裏,需要很多時間才能改變現狀。他們薪水不多,工作態度就是這樣,處理非禮如處理失竊一樣,覺得相比起來,被人非禮沒有損失什麼東西。
 
那麼你會承諾什麼?
 
「我會約見他們,指出他們態度不當,並提供改善方法。而且,我也會在每月一次的培訓,告訴警員處理非禮案的方法。」
 
如此我們簽了和解同意書。他給我複印一份,問我喝不喝咖啡。我說不用,並讚他的女兒很漂亮。於是他談起在香港工作雜事、女兒軼事。我還問他,那男人打來想約我「吃個飯,道個歉」,我很害怕,應該怎辦。他說,他再打來便通知警方吧。
  
從這事到現在已經兩個月了,身邊的朋友和我還是為了這件事件忙得不可開交,只為了不想「算啦」──因為有關公義的事情,不能以算數作結。

 

性別|當非禮遇上藝術家

October 6th, 2009 admin No comments 12

當非禮遇上藝術家

文:杜振豪

鴨舌帽、短襯衫、破球鞋,一身不合時宜的打扮,與斑白頭髮給予人的慣常想像毫不相配。但正因如此,他給我的第一印象反而十分不錯,心裡想:這麼樣的一個人,大概是個老頑童。在如許世道碰上如許事情,還有甚麼比遇上一個蔑視世俗的前輩,更值得令人高興?那是七月的某個晚上。我們在太古城的food court坐下,談一宗非禮案。

「意料之外,諗唔到,就算諗到都唔會覺得係佢。佢曾同很多大師合作,張大千,趙少昂,都是國際級的大師。諗不到,因為佢係道貌岸然的醫生,國際知名。」
「咁你對呢件事有咩想法?」
「我完全諗唔到。」

事緣這位老伯邀請我的朋友和另一女生參觀展覽,後來某大畫家以賞畫為名,邀請她們上家,作了些逾矩的行為。老伯與這位大畫家是相識,得悉事情後,跟我的朋友說十分抱歉,想約她出來談談。談甚麼?不知道。我的朋友雖然不怕事,但找個人陪伴總是好,於是便拉了我去。老伯忙不迭地說「想像不到」,我暗暗納悶,當賊的自然不會將賊字鑿在額頭上。顯赫的名聲和畫家的銜頭,可與品格沒甚麼關係,反而是騙取旁人信任的有利條件。仔細追問畫展到被非禮的經過之後,他的說話,開始令我的眉頭皺得愈來愈深。

「點解第一次會叫你上佢屋企?呢個我好懷疑。」
「你係懷疑我定懷疑佢呀?」
「兩個都懷疑。點解佢會叫你上佢屋企?點解你要跟佢去?」
「我本來諗住他當我們是朋友,而且有兩個人……」
「點解第一次你就跟佢上屋企?」

聽到這裡我忍不住要打斷了,「第一次跟佢上屋企又點?」,這是典型的rape myth 和victim blaming 。指責事主「蠢」(以至質疑事主可能「別有用心」),乃是將責任從暴力施加者轉移開去的最常見方式。主張女子不應接受陌生男子的邀請否則後果自負,與主張女子不應坦胸露背以免引人犯罪,兩者沒有性質上的差別。這些說話表面上是諄諄告誡好意提醒,但在性別意識上卻是在強調限制女性的活動自由,將不受暴力侵擾的責任放在女性身上。

「現在再講當初也無謂,倒不如想想有咩事可以做。」
「實際的事我諗唔到,真係諗唔到。」
「你可唔可以幫我搵佢?同佢講返件事?」
「呢件事我唔可以講住,但可以陪你面對面同佢講。」
「咁有咩分別?」
「我唔知你同我講咗咩個喎。唔通我話『阿邊個話你叫佢上你屋企睇畫,然後強吻佢喎』,佢以為我作故嘛,反面個喎。」

聽到這裡,立時為之氣結,同時也恍然大悟。片面之辭不可盡信,作為局外人有所保留也是情理之常。但正因片面之辭不可盡信,豈非更應該向其他當事人求証?緣何老伯卻連向大畫家提起此事的勇氣也沒有?再者,如果覺得我朋友有可能生安白造,又何必約出來面談,一邊佯裝helpful和supportive,一邊說「我唔知你同我講咗咩個喎」?可是,位老伯似乎仍然(詐作)不知如此對待朋友有何不妥。

「你需要做咩講出來,我可以幫你。」
「我講咗啦。同佢講返件事。」
「我唔可以教訓佢個喎,因為呢個係佢私事。」
「呢個唔係一件私事。」

非禮當然不是私事。如果沒有那些階級差距、社會關係、性別優勢,哪裡會出現大畫家口中的「誤會」?如果這個社會不是那麼流行「俾人搞只因自己蠢」、「講出來既煩又醜不如當冇事發生」、「非禮好難証明告都冇用」等等觀念,類似的侵犯事件會這麼容易發生嗎?在這個意義上,非禮是整個社會的事,而不只是大畫家和我朋友的私人糾紛。我們真正要針對的不是大畫家,而是在背後支撐大畫家的種種想像、觀念、權力操作。若將非禮事件理解為個人操守問題,只會忽視了背後的權力關係和性別政治──一個大畫家倒下了,還會有千萬個大畫家──改變無從談起,故事只會繼續重複。

那晚的面談,最後當然沒有得出甚麼結果。多番強調願意幫忙的老伯,在「証明不足」及「怕俾人話多事」等理由下,一方面說可以代為約見,一方面堅持當作完全不知此事置身事外。本來這也沒甚麼,畢竟這個世界上想乾乾淨淨不蹚渾水的人多的是。但教人愕然和不可思議的是,那位多番表示與大畫家不算深交的老伯,後來竟然自己打電話去跟警方說,指我的朋友想息事寧人。於是我才明白,這位「老頑童」其實一點也不簡單,對「世俗」可是有很深刻的把握,也有很獨到的辦法。

陳法興,前港台美術總監,年七十,酷愛繪畫和攝影。其畫作對象以雞泡魚和鯉魚為主,因而得號「魚王」。經常拍攝展覽,報章稱他「逢展覽必到,連續 28年紀錄了大小展覽,成了一個時代的見證」 ,據說香港藝術中心曾為他舉辦一個名為「法相二十八年」的展覽。那晚之後,我記住了這個人,也深深地告誡自己,以後不能再以貌取人。

性別|打算編寫女性口述史請讀

October 6th, 2009 admin No comments 11

打算編寫女性口述史請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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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她們的聲音--從近代中國女性的歷史記談起
著者: 游鑑明
出版社: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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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紗南

本書著者游鑑明先生從事台灣史及中國近代婦女史研究多年,見有意從事婦女口述史的人越來越多,但感到困難,便出版此書,分享他在訪問和分析材料的經驗。本書在二零零二年出了第一版,至零九年出版第二版,關於分析口述史料的部份大為增加。依著者所述,台灣關於婦女史的文獻不多,未能呈現台灣婦女史的面貌,使口述史的角色變得重要。外圍因素方面,能付諸佐證的史料較開放供人使用,婦女史的內容較少政治禁忌,減低編撰口述史工作的難度。

一般在中學所學的大寫歷史(Grand History),又或者以社會科學的分析角度,理解社會運作的演變,不足以講述日常生活的變化。讓我們用近代女性史為例,大寫歷史長久以來由權力機關把持,致使歷史集中於重要人物,以歌功頌德或為管治提供參考,家庭生活卻無助於上述兩者。社會科學角度下的歷史,技術上側重於宏觀統計,難以記述生活細節和人際互動。在生活史開始受注意之時,研究歷史者開始開闢各種新資源,口述史則是了解日常生活的演變的其中一個重要途徑。口述歷史較能講述兩地女性日常生活的內容,正如著者所舉出的例子,例如旅居滿洲國的生活,就可集中於飲食、做家務等在臺、滿兩地的不同,也有些是女性的視角才能看到的內容,例如作為外來人的臺灣女性如何與當地人建立關係。這些都是男權社會之下的大寫歷史中容納不下,社會科學不諳處理的細節。這足見近代女性史和口述歷史關係之緊密。

在分析口述史的部份,著者嘗試運用百餘篇口述史料(有些是著者親自訪問的,有些是他搜集所得的),勾畫出台灣婦女生活史的輪廓。著者就幾個他自己有興趣的課題,整理出幾篇文章,第一版有日佔時期臺灣的職場女性的境況,臺灣媳婦仔的生活,戰時旅居滿洲國的女性,第二版中則加入在戰爭中的女性婚姻和逃難的生活,並且再有一個部份專門處理女性分別與女性長輩、男性長輩、配偶和子女的關係。上述的部份都是大寫歷史很少注意的,即使不打算從事口述史的工作,以此認識臺灣婦女在二戰左右時的生活也會有得著的。比方說,我們可窺探日佔時期的婦女接受職場訓練的實際情況,女性會因工作能力佳而在職場上領導男性,這例子則與一般指重男輕女的觀點相榷。著者同時從材料考察到當時臺灣女性尚未形成自我意識,而是較著眼於民族待遇的差別。又例如在戰時女性有何時機,和以甚麼方式參與戰爭,戰爭如何改變當時的婚姻習俗和婦女的婚姻觀。在著者對口述史料的分析中,也勾勒出臺灣口述歷史工作的發展路向,表達了他欲從更多方向得到口述史料的渴望。

這是一本關於進行學術研究的技術性書籍,作為女性口述史或歷史書寫的入門,會對讀者有不少啟迪。著者花了一定篇幅,解釋口述史在歷史研究的源流和重要性(以一般性來說和以臺灣婦女史的特性來說都有),以及如何為口述史料賦予歷史意義。著者所講的採訪方法和注意事項,對於大部份外於婦女史的採訪都同樣適用,所以也可以當作任何口述史工作的入門指南。而且作者附上不少自己親身經歷的例子,去示範不少技術細節的處理,例如講到訪問內容的虛與實的一部份,著者分別舉了一些受訪者欲語還休、傳神演繹或激動至誇大其辭的例子,並講述了自己如何判斷材料的真偽以及如何處理有關材料。

女性口述史對世界各地都有重要性,如果要將香港的情況和臺灣做對比,香港和臺灣都有近似的中國文化背景(大部份受訪人並非原住民),也曾經歷日治時期,而且同樣生活在大體印象是重男輕女的環境,包括是家庭和職場。透過口述史料檢視女性在這些方面的實際情況,有助了解女性在近代是否都在弱勢之中,當中女性自己的角色和與男性的關係如何,以及甚麼背景因素影響他們的互動方式,有助我們檢討婦女運動方向。 

性別

January 22nd, 2009 admin No comments 11

當……

有國家鼓勵女性站立小解、「男的跟車搬貨女的收銀理所當然」、有時著裙下身涼快但難以大步走、表格上「Gender」一項可揀M/F竟有人嫌不夠、揀伴侶原來要先揀性別、結婚時牧師可能說「男人是頭女人是身子男人要管轄妻子女人要愛慕丈夫」、有說「女生讀大學由金變成銀和銅而男生則相反」、有教授慶幸「某系未被女生攻陷」、有男士被妻子虐待不敢求助、有人「不要男女平等但要性別平等」其實有何不同、我在校巴站跟朋友說「某人不是真女人因為某人喜歡女人」、有關《家暴條例》修例的新聞驟聽不太「家庭」卻很「同性/異性」……聊舉日常事例,已可反映性/別議題不只屬於一小撮人的「研究」或「興趣」項目,而著實在日常際遇及精神上,與你我有關。

嚴肅的原因 淺白的形式

增設性/別版的原因:「為提升性/別研究的專業學術研究風氣,深化對邊緣弱勢性/別主體及文化的認識與呵護,並在官方全面推廣的性別平等教育介入學術及理論的討論」……但一連串繞口的語言的確對大眾討論相關議題造成窒礙。以「人人皆可討論」的立場出發,我們期許來屆性/別版以鼓勵非專家的重視個人的避免艱澀討論的形式呈現。而這呈現形式以及討論氣氛,需由更多中大人及社會人士共同創造。故此,我們將以更具體的手法,誠邀可以出版形式展現的分享。

性/別版在社會議題下的主體性

性/別議題的主體性除在眾多事件中被體現外,也可從美國新任總統的獲勝宣言稿中窺見:……It's the answer spoken by young and old, rich and poor-; Democrat and Republican-; black-; white, Latino-; Asian-; Native American-; gay-; straight-; disabled and not disabled……講稿將當下明顯的社會處境簡化並分類,嘗試表明新政府將完整地面對及處理社會問題。而身處地界限制減弱的時代,性傾向」又作為性/別議題中,其中一項突出的探討對象,其主體性已由具象徵意義的美國元首提出,可說有助反映來屆開設性/別版的合理性。

誠然,性/別議題是眾多社會性議題的分支,置於社會版中探討,亦屬合理。而我們提出新增性/別版,除了表明承認該議題明顯的主體性,更希望這充滿張力,貫穿階級、年齡、種族、傷健、政見等分野的議題,更被意覺與面對。

明顯的限制

性/別議題的討論不僅與研究者有關,不僅與學生報有關,不僅與識字者有關,甚至不只與人有關,但就更廣泛的討論空間而言,桎梏仍然沉重。現在,我們暫時戴著腳鐐和手銬跳舞。

校園:〈二人對話:陳巧文與陳巧盈〉週三性別座談會「Er…其實我都唔知�

October 3rd, 2008 admin No comments 8

 

文:Ash

 

面對人氣度不及 Christina,對鏡頭的敏感度不及Christina,更不及 Christina口若懸河──問題一到手,就連珠發砲地回應。你或我會不會在想:俾著我,避免和與陳巧文同場主持座談,比較好。怎料,一手撮合陳巧盈與陳巧文這兩個名字的媒人之一,正是Lina陳巧盈。

名字相近(就連洋名亦押了一個韻),身份有重疊之處──社運界的年輕婦女。但二人予在席者的感覺,迥然不同。兩個名字的相連,或許多於一個Gimmick。

Lina在獨立媒體(獨媒)偶作發表,包括論文、示威經驗和成長點滴,令記者在坐上聽眾席前一刻,自以為對Lina的形象有了立體而確切的想像──尖銳、辛辣、喜愛突圍。

然而,座上的Lina,只是與Christina言談甚歡,互相交波,娓娓道出自己的各次經驗,並在身體經驗和示威行動兩個主題間牽扯游離著。她沒有Christina的敏銳反擊,沒有Christina的拋書包習慣,更沒有Christina的unstoppable。她只出奇地恰如其份地像個二十起頭的女生,在說話。

答問時間,席上有人詢問:
「Lina你在示威經驗中,有過……我們稱之為大膽的表現,例如企圖祼露身體。而你和Christina都提過,你們有權利去表述自己的身體。但是,你們以這種方式表述自己的身體的同時,有沒有考慮過,他人有權不要看見你們這樣?有沒有考慮過,你們的行為,會令他人感到不舒服呢?你們會不會在自己的權利和他人的權利之間作個……平衡?」
「Er…其實我都唔知呀……我都有諗過呢個問題,但我都唔知點答。係囉。」就這麼一句,思想的時間比話音更長。先答的Lina,傻兮兮的笑著。然後Christina如常不絕地回應。

上一刻感到Lina比較空洞乏味,下一刻欣賞她Let-it-be的不苦心孤詣。

別記

某日在報社遇見Lina,時八號波,我抱著剛在超市搶購回來的家庭裝薯片,打算獨食。可是,既有貴賓,不能不與之分享。就這樣,幾個人,包括Lina,一邊用電腦工作,一邊食薯片,一邊借故吹吹無聊水。大家都像小孩子。

「點解座談會上你會講得少過Christina咁多?」
「吓,係咩!Er…其實我都唔知呀……話晒Christina都係客丫嘛!」

從座談內外的僅有相處,讓人感受到Lina的青春氣息:年輕的笑容與聲線、少女態度的吹水、為到自己的樣子被拍得美而沾沾自喜,也會在交談中找位爆個Gag。

從前對社運婦女的想像,很遙遠,很……總之,心目中正正常常的女生是不會搞這些麻煩事的。不過,難道衝上前線叫喊的,都一定要「三尖八角、異於常人」?凡人眼中「正正常常」的女生,就不能Let-it-be地果敢爭取?而如果獨媒中的Lina,是刺人心脾的小辣椒;那末眼前的Lina,只是個單簡而腼腆的小妮子。

陳巧盈:現就讀中文大學性別研究碩士課程。家庭背景複雜,非常獨立。零五年她大學一年級,先前無甚麼社運經驗,但在世貿示威中參與絕食,後來為抗議政府將大量區域封為禁區,遂希望以在街頭脫衣,並以封鎖帶圍住重要部位作抗議,只脫得一條褲子已經數十警員包圍。在獨立媒體發表相關文章,文字與行動一樣有力。

世貿示威——那個被唆擺的絕食學生,在滿肚腸肥之後,
獨立媒體,2005年12月
http://www.inmediahk.net/node/87648
  「小姐,你不能抗議世貿」——因為你穿得太少
獨立媒體,2005年12月15日
http://www.inmediahk.net/node/8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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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二人對話:陳巧文與陳巧盈〉週三性別座談會「如果可以,我都想�

October 3rd, 2008 admin No comments 12

文:餅

 

  五月前要講陳巧文是一個怎樣的女孩可能要花一些筆墨,現在卻不用了,反而可以專注寫其他。當天她如常的穿著涼鞋,粉紅色民族長裙到地,一如觀眾期望般露出了肩膀,頭髮鬆散地束起在一邊,講話時手勢表情十足,手鐲一隻隻在晃動,偶爾還會咬著指頭充滿小動作。

一看便知道她很有女性自覺,也很知道別人把焦點放在她身上,並會立時回應,就著題目而言,她有很靈敏的女性身體。但除了偶然當模特兒算是利用身體達到別的目的,其實在抗爭路上,她從來沒有嘗試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

她一跳講到自己的「被非禮」歷程,最初一次要追溯到小學。她住過兩處典型地被認為多「色狼」的地方,一是會播咸片的電影院附近,二是多性工作者工作的地方,很多時她回家就被打量、被撞、被摸。她有時不吭聲,但更多是轉身就打,有男人竟然問她「做咩打我」,她就揚手再來,對方落慌而逃。她的男友是個和平主義者,希望她不要打人,但她是自由主義者,相信harm principle,人是可以自由但不可以侵害別人,既然別人來犯她,她就用同等的暴力以對。

她提到在奧運那天的示威,社運界人稱「女長毛」的蓮姐被迫脫衣搜身,連胸罩裡面也要搜,這好像已經成為了不可以避免的命運。面對非禮她的男人她可以打,但幾十隻警察的手在她身上抓來抓去,甚至抓出傷痕,她一句話都不能說。

其他人冷潮熱諷:鬼叫你著咁少衫,係你發姣俾人摸,陳巧文說,天氣熱穿衣少有何不可?可以的話她覺得可以唔著衫。又係喎,大熱天時做地盤的工友個個赤裸上身,難度他們又發姣,又要搵人去摸佢地?

她本身沒有任何社運經驗,只參加過別人舉辦的七一六四,西藏是小時候爸爸提起,三月西藏流血衝突後她覺得應該做些事,就一鼓腦兒幹起來了。後來傳媒把焦點放在她的樣貌身上,都不在她的預料之中,報導甚至巨細無遺形容她的衣著髮型,跟踪她到沙灘偷拍。其實奧運當天她進場失敗後,把入場卷給了另外兩個外國來的示威人士,他們成功入場展示示威物品分幾鐘,使她覺得,或許做幕後更好,做策劃更好。

現在有人非禮她,她反而不敢打了,她說如果別人因為她打人,就連帶否定她所支持的信念,那該怎麼辦?她有想過飛去別的國家一走了之,亦只是想在家裡養好幾隻貓,繼續讀書。
用身體去支持自己相信的非主流的理念,原來很難。

陳巧文:現就讀香港大學哲學碩士課程。生活平常喜歡養貓,二零零八年三月西藏騷亂後開始進行示威活動,在facebook成立小組在聖火送到當天示威,及後數次示威都事先被警察包圍抬走,成為傳媒焦點皆因別人覺得她著得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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