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種G20

 G20會議,傾左D乜?

 

文:古

上月2日,G20會議於倫敦召開。G20,英文全稱Group of twenty financial ministers and central bank governors,是一個由20 個大國,加上如國際貨幣基金會(IMF)、世界銀行等跨國組織所組成的一個鬆散協作組織。一如其名所示,全球與金融有關的事務,是該組織的關注核心。在金融海嘯之下,各國元首共商如何善後,實在自然不過;而事實上,早於去年11月,G20已於華盛頓舉行過一次會議,而下次會議已定於9 月舉行。

據東道主英國的財政部的草擬的議程,今次會議主要討論3件事:

1.探討一個全球性的宏觀經濟手段,以恢復經濟、刺激生產、改善就業

2.改善金融系統,跟進華盛頓會議提出的行動計劃

3.改革國際金融機構,包括國際貨幣基金會、金融穩定論壇、世界銀行等

`而早於2月尾,英、法、德、意、荷、西等六國,已事先會面商討對策。會後他們表示,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對沖基金等,均應置於適當管制之下。除此之外,他們亦提出要有效管制避稅天堂。最後,他們亦建議將國際貨幣基金會的資金增加一倍。

到了3月,各國財長亦舉行了一次會議, 提出要刺激需求及就業,對抗各種保護主義,保持貿易及外國投資。他們亦表示會盡力維持資金供應,以提供流動性。各國中央銀行亦表示會盡量維持低息政策,並表示透過強化IMF,以幫助發展中國家。

結果,各國於41日的會議上,達成了以下共識:首先是各國會投入11千億美元,去推行各種計劃,包括向IMF提供七千五百億美元,以拯救各國經濟、成立一個新的借貸制度等,及向各種國際發展銀行提供一千億美元,以向窮國借貸等。各國亦同意要對評級機構及對沖基金,作出更大的監管。

可以見到,整套會議,是在大致維持現有架構下,以更多的管制與更多的資金,去刺激經濟及挽回投資者信心,並進一步透過各種國際組織,以援助之名,進一步開放各發展中國家的市場(通常此類國際組織向小國提供的援助計劃,都是附帶條件的,這些條件大部份都是以開放市場、容許外國資本進入為原則),透過更加多的投資機會,去刺激金融市場。對於此等策略能否成功(無論從長期或短期看),固然是各界都有所質疑(例如需求在美國負債累累的情況下,是否能有效提高;又或監管或許能令金融產品更易被掌握,但是否能避免泡沬的出現等);但更進一步而言,則是各國繼續維持現有的經濟模式, 長遠而言又是否合宜?對此,抗議者提出了他們的一些見解,這將是下一篇文章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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