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剝削,凝聚民主力量

文:古

 

無可否認的,近這兩、三年來,香港爭取民主普選的運動,陷入了樽頸之中。這種情況,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做成的:缺乏如當年23條立法或董建華施政接連失誤所引起的關注,中國政府日漸成熟的管理手段,各民主派政黨在各社會發展政策上未能取得領導權,民主運動暫缺明確的、能引發民眾參與熱情的爭取目標等等,不一而足。即使近數月來,關於64的種種風波,喚起了港人對當權者的警剔與對民主的肯定,這種回應性的現象似乎難以化成長遠的爭取力量。加之金融風暴做成的經濟、就業問題,怕也將成接下來裡一段時間,政府以「集中改善經濟,避免政治爭拗」為名,拖延政治改革的一個借口。如此,香港的民主運動,可以有甚麼發展的方向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就得認清社會矛盾集中在那裡。民主固然是無時無刻都應該爭取的權利, 但唯有將民主運動結連上大眾生活上所急所想的問題,運動才能凝聚足夠的力量,去推動實際的變革。而近年來,經濟層面上的不公義,應該是社會矛盾的核心所在。無論是貧富懸殊的加劇,最低工資的爭取立法,中產的去中產化,四千元實習生計劃引起反響,政府員工反對外判,領匯私有化後慢慢浮現的各種問題,0708年的紮鐵及運輸工抗爭等,正顯示經濟上的不平等,已成為一般人關注的核心、社會矛盾的焦點所在;而因此,民主運動必需能夠將政治上與經濟上抗爭在實際上的連結,方能夠起團結社會各方力量的作用。

 

上面提到的經濟問題,主要可歸結為兩種類型的手段做成。一是透過外判化、私營化甚至私有化,將公共資產和服務轉交私人營運,同時剝奪民眾僅有的監察或施壓能力,並對服務使用者或僱員做成更大的剝削,例如領匯的私有化、政府部門的外判化的問題,已為不少人談及。二是透過拒絕或拖延各種保障勞工的立法,如最低工資、最高工時、集體談判權等,去維持高度剝削的狀況。注:進一步言之,現時政府與商界上述種種崇尚自由市場的做法,根本就是反民主的;其說法的核心,就是將盡可能多的東西,置於政治決策與民眾監察之外,令商家行事繼續「無王管」,市民福祉與權力成了利潤的犧牲品。因此,民主運動就其本身立場來看,本就應限制市場化浪潮,否則將來政府服務逐步變賣之後,怕已覆水難收。)

 

因此,民主運動要有活力,就需要有一套抗衡上述兩項政策的綱領或行事方針。固然「沒有民主、哪有民生」的說法,多年前就已說了出來,不過卻失缺實質內涵,以致流於口號,未能將兩者緊扣。當此時勢,我們一方面要提出對抗私營外判,甚至將如領匯和五隧一橋重新置於民眾監察以至收歸公有的要求,一方面提出爭取各種限制剝削的立法,同時透過參與進步的工會組織,積蓄力量,在個別企業、行業內要求資方要和僱員民主協商工作待遇,一方面是體驗與營造民主協商的文化,另一方面是建立爭取整體社會民主的集體力量。唯有能夠提出一套解決社會矛盾的綱領,民主力量才有凝聚足夠力量再出發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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