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外判」香港隊:

有關運動的社會運動?

文:wing

多年來,香港足球總會倒行逆施,涉嫌違反章則的所作所為實在不少。想做一些事去質疑這個體制的構想已存在了一段時間,但要從關心香港足球的人中找到志同道合,肯犧牲時間甚至金錢去「搞事」的人,又談何容易。更何況香港足球早已淪為小眾娛樂,要大眾關心更在是難過登天。

反「外判」

今次,終於迎來「搞事」的機會。事件的背景是這樣的:話說八月底的時候,2010年東亞足球錦標賽第二輪外圍賽(下簡稱東亞盃外圍賽)在台灣舉行。香港是參賽球隊之一,要跟中華台北、北韓和關島爭一個決賽週的參賽名額。在六月底時,已有消息傳出南華球員會是這次香港隊的骨幹。這並不出奇,因為南華是去屆聯賽冠軍,而且去季季末後又簽下了數位港腳級人馬,令人大惑不解的是,南華足主羅傑承明言這次東亞盃的任務是南華的熱身賽, 而且南華的外援也會隨隊到台灣。

香港隊比賽成為了一支甲組球隊的熱身賽?一支球隊的外援可以參與香港隊的操練?這是何等荒唐的事。香港隊的資源和參賽權,就像變相被「外判」了予南華一樣。到足總正式宣佈香港隊陣容時,南華甲組隊十九名有資格代表

香港參加國際賽的球員全部入選。陣中只有李康廉(效力天水圍飛馬,其經理人公司是南華羅傑承旗下的 BMA)不是南華球員。再加上教練金判坤、助教安尼頓都是來自南華,羅傑承又是這次「香港隊」的其中一名領隊,究竟這支會有南華外援跟操的球隊,是為香港隊的利益服務?還是為南華的利益服務?

搞行動

看見網上討論區不少球迷罵到翻天〈當然亦有人全力支持足總/南華〉,似乎有民氣可用。在網上聲討是一回事,肯走出來行動的又是另一回事。大部分人, 包括我自己,在大部分時候都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幸好,小弟昔日在學生組織混跡過一段時間,從這個網絡認識了數位願與我一起「癲」的人。之後,我們寫聯署信、出採訪通知、聯絡足總要求它們派人接信,並決定了藉八月十七日晚上上演傑志對南華的慈善盾賽事,到時在球場外派單張和遞信予足總。行動當晚又與保安人員據理力爭。這些「技巧」大概都是搞學生組織時學回來的。單張的排版工作,也是獲兩位完全對事件沒有興趣的學生組織中人仗義幫忙。

然而,這是一次針對足總的行動,又怎能只是一個前小圈子的遊戲?況且,要吸引主流媒體關注,只靠我們三數位核心人物也是不夠力度的。於是,我們在facebook開了一個群組,名為「南華不代表我 抗議港隊外判南華」,企圖凝聚民氣和希望提高聯署人數。奈何,大概這始終是極為小眾的議題,根本沒有甚麼聲勢可言。看見人家要求0靚模滾出書展的群組竟然可以有五萬多名成員, 我們即使去高登和香港足球討論區goal­goalgoal.com宣傳,並在行動前兩天見報,也只能僅僅超越二百人。

到行動當天,出席者約有二十人。除了幾位核心搞手外,大概有十人也是跟學生組織的網絡有直接或者間接的關係。真的素未謀面,通過facebook群組參與我們行動的人,只有七、八人左右。近來來,網絡動員的威力常被吹捧,想不到我們提供了一個反例。

妄想症

行動翌日,成功在大部分收費報章博得版面,算是能傳遞訴求,總算功德無量。不過,這不代表這次「搞事」就此結束,原因不只是因為足總給我們的回

信根本觸不著癢處,更重要的是在搞文宣和分析事件期間,發現了將事件提升層次的機會。抗議「外判」香港隊,不是純粹針對足總一個決策的行動,當中牽涉到的還有體育政策、體育社團和民間團體的結構性問題。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的普選,只是民主的一部分,理想的藍圖是:要將民主融入生活,讓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參與治理體育和治理足球,不能再讓香港的體育和足球被那些達官貴人和社會名流把持。

行文至此,相信讀者和我一樣,都會覺得這個作者是瘋的。但十年之前, 甚麼「保育」、甚麼「民主規劃」也不見得有人理會。有關體育政策的民主化要搞起來,必然比菜園村等運動困難一百倍。但即使是難,不代表甚麼都不做。儘管沒有樂觀的權利,但起碼我們行出了第一步,讓我們有一個妄想的空間。

足球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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