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濺薯條的背後

訪「麥麥送」前車手

 

文:尤里安

 

麥當勞的「麥麥送」快餐速遞服務意外頻仍--今年二月撞死了車手郭子龍,八月初「少年股神」葉梓培又在送貨途中失事重傷,要入深切治療部切除胰臟——這些例子還只是冰山一角。「麥麥送」開始僅一年,已成為「密密炒」的代名詞。據行內車手說,在麥當勞打工,嚴重者隨時每月工作600小時,算起來就是平均每日做20小時。不炒車,才怪。

更要命的是,公司沒有買勞工保險,任你炒車炒個四肢斷裂肚破腸流,也不存在任何工傷賠償。

這種殺人不償命的苦工也有人肯做?「等錢使嘛。」我想,曦應該會這樣回答。

暗號招聘,帶錢返工

曦高大英俊,言談溫文而清晰,卻窮得很,不想在高消費的銅鑼灣用膳。想了想,他建議到麥當勞做這個揭穿麥當勞真面目的訪問,光坐不點菜。於是,享用著免費桌椅與冷氣,我們開始了最低限度的復仇。

大學畢業,有一份月入過萬的文職工作,若非家裡經濟負擔過重,曦也不會在放工後做麥當勞車手。其他快餐速遞都不會做通宵,惟有依附廿四小時麥當勞而設的「麥麥送」才符合曦的正職收工時間。不過,當初曦根本不知道請人的是誰,「廣告上面只係寫『聯絡麥先生』,去到interview嗰陣至知道做麥當勞」。一句暗號為記,就這樣,曦就展開了他晚八朝三,時薪廿八的車手生涯。

招聘過程神神秘秘,扣人工倒是賬目分明。一旦交通失事,撞壞了電單車,維修費用一律在薪金扣除。好運的話,倒後鏡或者泵把受損要賠四、五百﹔運氣差撞爛了車頭燈,至少要從一千起跳。這些還叫明碼實價,荒謬的是弄丟那頂不值幾個錢的麥記鴨舌帽也要扣二百大洋,做一整天的人工也不夠賠。「千祈唔好出事呀,磡爆頂頭盔佢仲唔要你賠?」提到炒車時,曦首先擔心的甚至不是生死。他笑說,快要辭職時幾乎想乾脆拿公司那頂頭盔到網上拍賣。

不能不炒的車

不炒車,不就沒事了嗎?說得容易。曦自十八歲考獲電單車牌,從哈利到綿羊仔都駕駛過,經驗老到,八年來從未失事,一做「麥麥送」就陰溝裡翻船——正確來說應是「豪宅前炒車」。某次送餐到九肚山豪宅,好死不死的那種上等人屋苑競在花園舖階磚,碰巧當晚下雨,曦再謹慎亦不免中伏:「我開到十五咪,已經慢到單車咁」。

開得慢的機會其實不多。曦的送餐區域是沙田,但這個「沙田」卻大得離譜。算算送過餐的地點,除了九肚山,還有馬場、穗禾苑、火炭、大圍的村屋……而且統統要在十五分鐘內送到。「如果係平地仲有可能,但我地仲要過河上山」,曦印象深刻的一次,是去馬場宿舍,怎樣繞過彭福公園一圈,怎樣穿過一條條小路,只是聽的已令我頭昏腦脹。不開快一點怎行?

政府說有病吃了藥就不要開車,以免神智不清影響安全。但「麥麥送」呢,卻要求必須頻頻開快車的車手有病也不要請假,因為它根本不設病假。麥當勞把工作外判予域迅快遞公司,域迅又把工作外判予車手本人, 在合約上不當車手是僱員卻把他們寫成「承包商」。於是,勞工法規定的病假、工傷賠價等等權利全部在法律罅裡化為烏有。曦有一次身體抱恙,想去看醫生,公司卻強要他留下來,一走就當無故缺席,又扣人工。

唔做唔好做!

有病不敢請假,箇中得失不是一天薪水,而是一整份工作。「最好唔好有病有痛,唔係第二個頂咗你!」曦覺得域迅喜歡編更予工時長的車手,亦即天天早上十點收工,下午四點開工的那些苦命人,因為主管不想煩。相對的,像曦這些兼職車手就難免坐冷板凳,域迅根本不想編更給他們。或許這也是縮減成本的一著罷,丟下兼職車手,把全職車手使喚至死,不就可以省下幾個人的人工了嗎?至於全職車手會否因為工時過長重傷喪命? 反正公司不用賠工傷,那是你自己的成本問題,不是公司的成本問題。

即使出事機會較低,兼職車手仍然有其苦處。域迅當車手隨傳隨到,曦縱是沒工開也不敢找其他事做,惟有白等,收入全無保障。到最後按捺不住問主管何時有工開,主管往他臉上丟下一句「個個都想放工嚟做架啦, 唔做咪走囉」。

當初見工時,域迅對曦說廿四小時分店新開張,剛剛成立的車隊一定會讓他隨意挑選上班時間。結果,工時的彈性只屬於公司,不屬於車手。看著新加入的車手一個接一個被虛假承諾騙進來,又一個接一個因承諾破滅離去,曦也走了。

「好似求佢俾你打工咁!」現在曦在工餘當按摩師,自己接生意,收入也比替麥當勞打工穩定,也更有尊嚴。

穩定和尊嚴,我以為只是一個打工仔很卑微的訴求。

餓,但吃不下

打工仔也不是只有利己的堅持,曦批評「麥麥送」刻薄也不是為了自己。公司把餐點當成車手買下,一旦倒翻要自掏腰包賠償,曦就覺得這個政策令一些車手把打翻了的汽水和冰撥回杯裡若無其事交給顧客,保障不了食物品質。對服務對象有堅持,對工作本身有堅持,這不正是職業道德嗎?麥當勞外判政策剝奪的不獨打工仔權益,還有人與人之間的根本承擔。

訪問完了,時間也到了晚上九點。身在麥當勞的我們都餓,卻吃不下那裡的薯條漢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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