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運動:記考試期間的一個晚上 社會, 07年1月號 記考試期間的一個晚上 文:包 剛到達中環天星碼頭,看見警察和市民已分別組成人鍊,圍堵在清拆天星碼頭的工地出面。起初雙方一路僵持著,然後,隔半小時便互相推撞一次。期間有議員到場。議員和警方展開談判,議員要求警方唔好拉人,警方卻說要拉一個人和登記被圍人士的身份證號碼。其他在場人士輪流發言,還有人唱歌及扮鐘樓報時。身旁的女士告訴我「唔可以走,走o既警察一定會拉其中一個……」被圍的人在被警方圍了六個小時以後,提出去廁所的權利,警方則要求抄身份證號碼才可去廁所。在場聲援的人提出如廁權乃基本人權,警方無權唔俾人去廁所。有人提出換人,有婆婆更衝向警方的人鍊。一輪推撞之後,無其他辦法下,被圍的人只好拿著膠袋解決,然而一名便衣警察無恥地以攝影機拍低他們如廁過程。及後,兩條人鍊又再次互相衝撞,最後被圍人士被警員拖上豬籠車。訪問Lina,她被拖上豬籠車後,帶到北角警署。她說因為有人支援,有議員和律師,所以警察也不敢對他們怎樣。而今次的經歷卻令她反思很多關於社會運動的問題。今次經歷令她想到「以後運動應作甚麼準備,應否被人拉?拉完又點?其他人可以做d咩?雖然我做咁多野,實際影響又無乜,咁可以點?」當晚由七點左右開始被圍到警察清場已是零晨三點幾,一直下著毛毛雨。在目送警車遠離的一刻,視線接觸大家無助的目光時,無奈之餘,也想不到甚麼安慰的說話,腦內想著的只是爭取民主,自主空間規劃所付出的心力和時間,究竟是為甚麼和為誰呢?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九 × = 27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