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翠蘭


九零年,在挪威的Trondhe,數位女生夜晚歸家時遭強姦。一群挪威女學生隨即發起了「重奪黑夜」(Take back the night!!)的行動。最初,參與者提議女性在夜晚共乘的士回家。但後來發現,這行動出現了方向性的錯誤。她們認為問題其實並不在於女性夜歸,而是男性竟以為自己有權強姦。隨後,她們開始強調女性不應被剝削在夜晚活動的自由,她們活動的時空也不應受任何的限制。(資料來源:《中大女研報》,1998年3月)當社會不斷強調女性應時刻好好保護自己,「自自覺覺」地,女性也開始築起一道穩穩的自我行為監控的圍牆。這不僅展現了女性相對男性,被暴力地放置在較弱勢的社會位置,同時也反映了兩性權力不均的荒誕現象。編者為這稿題選取的幾宗校園性騷擾案件,只不過是芸芸案件中少數被顯化的。相信仍有更多,正在被大家有意無意的忽略、遺忘和隱藏。


由大衛馬密編導的話劇《奧利安娜的迷惑》,從劇中學生指控教授性騷擾,到教授面臨革職,二人在關係上的拉鋸與對立,多少展現了師生權力的懸殊與抗衡。而這種關係也活活呈現在我們的校園內。九六年,一位文學院教授懷疑性騷擾一名女研究生,事件最終不了了之。在〈各說各話〉一文,兩位當事人對事件「真相」,各自作了表述。舞台與現實,巧合的相互作用,或可豐富我們對事情的想像。張秉權對《奧》的劇評中談到,劇中教授雖對教育制度持以批判態度,但在女學生來看,這也只是他「在制度中取得利益後,倒過來踐踏制度」,這比「完全膜拜制度的人更可惡」。當女生因要對「既得利益者」作出對抗甚至復仇,而「坦白真相」,她在制度中的弱勢位置,反而為她贏得大眾同情,成為爭權的最有力武器。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誰是弱勢,我們似乎要重新定論。在此,編者無意將話劇裡每個細節套用在上述的性騷擾事件中。到底,話劇裡的故事與文學院性騷擾的每個細節並不一一對應。但無疑當中所表現的複雜、混亂的權力關係,可為我們對這類性騷擾事件,提示另一種理解的面向,也可提醒我們在考慮事情時或會面對的盲點。


校園內發生性騷擾,最不接受的可能是校方,但最縱容這些事發生的,或者也是我們的校方。九五年九月,在通過了「香港中文大學性騷擾政策」後,中大也隨之成立了「性騷擾政策委員會」和「性騷擾調停/投訴小組」。這是繼科大之後,香港第二間大學立法制定「性騷擾條例」。從此,我們好像有了正式的途徑作查詢和投訴。其後,雖然小組發揮的效用叫人質疑。但她的成立,似乎表示了校方能用這個制度聆聽和面對性騷擾問題。零二年,發生在中大的迎新營醜聞,輿論一致痛斥中大學生的道德敗壞,校方立即展開調查,並在調查報告中表示,「迎新營活動中部份口號和標語足以構成『在性方面有敵意(sexually hostile)』的環境,對大學而言,這些行為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校方在拒絕校園性騷擾的態度,似乎明顯易見。九七年發生的逸夫書院偷拍案,震驚校園內外。但當時,校方不僅刻意封鎖消息,保安組更以「拍攝是獲得受害人的同房女宿友同意」,而「拒絕協助事主」。(見〈抗爭道路漫漫長——談中大偷拍事件〉)零一年,發生逸夫女宿生沐浴時被偷窺的事情。類似事情,已時有所聞。院方不但不吸取慘痛經驗,也不接納同學的各項防範建議(見〈一而再,再而三的偷窺事件〉),事後更為其「亡羊補牢」的做法,諸多辯解,這種無視同學意見、妄顧同學安全的態度實在令人心寒。當我們要求校方正視問題,也只能從它那裡尋求幫助的時候,得到的卻是逃避、推卸和指責。校方這種對待學生的態度,何嘗不是一種壓迫。


九九年的明華標語事件,宿生會的淫穢對聯所牽涉的,不止是對女性身體的嘲弄,也包括了種種對宿生性態度和性生活等露骨的描述(見〈明華堂標語 涉嫌性騷擾事件〉)。但就在眾多標語中,針對女性而作的諷刺文字,遠較男性為多。這多少反映了在那些帶攻擊性的話語中,能被女性掌握的,可能遠較男性的為少(編者並不是要追求兩性能掌握同等數量或程度的暴力語言,這反而是另一種暴力的表現)。或者,男性和女性在面對同樣的嘲諷時,會有截然不同的感受和理解。但在明華堂標語的情境裡,女性的聲音,被明顯地掩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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