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農村

新武器──

農民公寓

一例

文:六

未開始之前,我們先看一些數字。

 

中國人多,有十三億人;中國地大,當中有十分之一是耕地。跟據《2003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中國耕地每年減少,03年人均耕地比例已降為0.095公頃,遠低於世界平均標準的0.22公頃。我們大概有點詫異,因為這些數字提醒了我們,原來農地不應無限被都市化,農地的功用也不只是等待被開發成工廠區、商業大廈。然而,在中國年年經濟增長達8%下,農地和農民只會繼續成為城市擴建的犧牲品。

 

1958年,《戶口登記條例》將城鄉居民明確區分為「農村戶口」與「非農村戶口」兩種不同的戶籍,開始了區別對待的城鄉分治政策,農村由村委會管理,而城市有另一套行政架構。而在1978年前,農村因計劃經濟下的固定價格,一直以低廉的糧食支持著中國的經濟發展。當經濟發展在珠三角急遽發展,城市土地出現不足,矛頭便直指農村。

 

近十年,在珠三角加速發展的過程中,某些城市出現了一個將農村都市化的新手段,它的名目是農民公寓。農民一般都居住在一至兩層高的平房,農民公寓則是將一條村的農民遷進一幢樓高十至二十層的住宅大廈。整條村除去農民公寓所餘下的土地,包括原來的田地和農民原居地,將招攬外商投資設廠設立企業,名之為農民企業。農民公寓於是達到了奪取土地以作發展的功用。

 

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源,上了樓後,便成為「失地農民」,亦即「種田無土地,社保無資格,工作無崗位」的三無人員。雖然農民得以以股份分紅的方式收租,然而在層層分級下,先有投資外商等大股東,後有村委會中的鄉黨委書記等人,最後才到農民分得收入。同時,耕種半生的失地農民必須要轉型,重新學習之餘,城市也未必盡能吸納,或只能接受剝削性的人工。當然,這種情況往往被當地政府說成為他們的政績。

 

再者,農民並非可以無價地獲得農民公寓。在最理想的情況下,農民也只是以原來的房屋交換。然而,農民公寓最大的面積只有一百多平方米,若果宅基地大於此面積,而一家多口的農民希望維持原有的生活環境,他們需要出錢購買。更甚者,有些村落的農民需要貸款購買,或者是不能入伙。關於農民公寓的實質操作,以及配套措施分殊,視乎各地的官員的做法。

 

雖然戶籍二分制度未改、十多層的樓房名為農民公寓、在農村實行的發展名為農民企業,但農村已不復存在,農民已被成功轉化成市民。尤其在東莞、廣州兩地,農民公寓概念的引入,已經騰空了很多農地讓市政府發展工業及房地產。近來,報章廣泛流存著農村城市一體化、結束兩者二元分割結構的講法。然而,城市和農村跟本不能徹然二分,兩者必然存在一定的權力關係。目下的所謂農村城市一體化的趨向,只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打著建設新農村的名號,繼續農村之於城市的從屬關係。 在這種發展過程中,鄉將永遠成為從屬的、次等的、過度的,不存在的地景——終有一天必須被城市侵蝕。

 

農民公寓只是其中一例,反映了一種珠三角的城鄉發展邏輯。在還未有農業政策的情況下,卻不停強調要加速融合的香港,這種城鄉發展邏輯已經殺到埋身。介乎在深圳與香港之間禁區,在近年來一份香港及內地御用智庫智經報告內,被描述成為必須要在融合過程中開發,雖然這也存在著香港人的心理防衛,現在不宜大規模開發,但全面發展將是時間的問題。對於從未準備的香港鄉郊,融合將會是一場不能想像的災難。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