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支持示威行動的中大學生心聲

文:梁健尉(哲學系三年級)

校方在畢業典禮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予唐英年,一群由社會人士、學生及校友組成的朋友到中大會場打斷頒授儀式;有畢業生展示標語橫額,表達對校方及唐英年的不滿。事後,他們被部分畢業生及家長指摘沒有禮貌,傳媒負面地報道社會人士不和平不理性地濫用了言論自由。這使筆者回想起兩年前的情况,學生到場抗議校方頒授學位予董建華,社會大眾以「道德」之名譴責「鬧事」學生不尊重莊嚴和神聖的畢業典禮,使本應享有一場美好畢業典禮之權利的學生和家長傷心難過。

筆者兩年前支持同學之抗議行為合乎學生義務,今年亦在現場為示威朋友的道德行為拍手叫好。當大眾批評抗議人士不尊重畢業典禮之前,可不可以提供一定要遵循這個儀式的理由呢?若儀式不合乎甚至違背道德理想,我們應做的是去重新實踐道德理想,而不是墨守成規。試問一個不理會香港貧富懸殊問題、只懂減紅酒稅,並且為政府假民主的政改方案辯護的高官,到底對香港社會有何貢獻?在芸芸學子面前頒授博士學位本來是為了肯定和表揚獲頒者的成就,但現在校方頒授博士學位予唐英年,根本就是踐踏了畢業典禮背後之精神,更利用畢業典禮作「政治獻媚」。

當大家說示威人士不體會畢業學生幾年大學生涯的努力,不了解家長供養子女的辛酸生活之前,我們更應該問這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不少同學在求學時期還要不斷補習,家長節衣縮食繳交學費。畢業生在畢業後還要想盡方法還清政府貸款及高額利息。這些政策之所以出現,是一群不知道民間疾苦、任由經濟政策向上層傾斜的政府高官之過錯,而其中一位就是曾任香港財政司司長的唐英年!示威人士抗議畢業典禮,正是體諒了中大同學和家長的真實處境,為大家爭取應有的權利!

當各位畢業同學和家長要求有一個美好的畢業回憶之前,又能不能體會社會基層(其中包括一些同學和家長)的要求呢?筆者不相信任何人有權利宣稱自己的要求可以凌駕一切。西方有關權利的理論以人人平等為基礎,在講求個人權利的時候, 權利擁有者亦有義務去保障他人之權利。若只高呼「權利」而避談自己的義務,那根本就不是尊重他人與自己是平等的,而只是利用道德理念去達成一己之私。

筆者相信當大家真正尊重對方的時候,即當大家視對方都是平等的,大家會限制自己的要求。這就是示威人士只在唐英年受頒學位及演講的時候抗爭,而在其他時間讓典禮如常進行的理由,這亦是理性地進行示威的表現。我們要求行為理性,不外乎要求行為是合理,即是合乎公正。而且說示威者「不和平」並沒有說服力可言。使用「和平」、「不和平」這一組詞語時多與戰爭有關,又或者描述某些行為是否暴力。但筆者實在看不出示威人士的行為與戰爭或暴力有任何關係。

暴力行為指蓄意傷害他人之行為,筆者在現場觀看,只見人數不多的示威人士只不過是想到達台上,被大批保安人員阻撓,但沒有明顯傷害他人身體之行為;筆者比較雙方人數後,懷疑校方指示威人士挾持保安人員實屬謊言。若只因肢體行為較平日的不同就說它們是「暴力」和「不理性」,這種對「和平」和「理性」的理解會不會狹窄渺小了一點?這種定義怎樣去解釋集會、遊行、示威等行為是在眾多民主國家憲法中所保護的人權之現象?難道這些人權所保障的行為都是不和平和非理性?

筆者深信中大同學都不會認同唐英年的政績。由始至終,中文大學並不民主,校方出賣大學尊嚴,同學無權過問。諸如中大校董兼立法會議員陳克勤等人認同唐英年政績之想法,同學絕不苟同。筆者希望這件事件,能令社會大眾進一步了解香港學術並不自由的困境。

本文經刪剪,全文見12月14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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