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雲希星

甘浩望、「甘仔」,對香港人來說是一個既熟悉又遠離的名字。熟悉的是在十一年前,一個外籍神父為了一群新移民絕食,將居港權事件帶到公眾的注意:
1999年1月29日,終審法院宣判港人在內地出生子女,只要父或母一旦獲得香港居留權,子女便能享有居留權。同年4月,港府聲稱因終審法院而擁有居港權的港人內地子女人數初步統計逾167萬。隨後更補充根據167萬這數字推論,若他們在未來十年全部來港,本港則需增加7100億非經常性開支。其時香港剛經歷金融風暴,政府公佈的數字令民間一遍恐慌,立法會通過提請人大釋法的動議。人大指出只有在出生時,父或母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地子女,才可擁有居留權。

誇大的數字,絕望的開始
此一役,因錯信政府誇大的數字(同年10月香港人權監察的調查結果顯示,因判決而新增的人口只有五十六萬二千人;及後十一年,發現來港人士連港府每天容許150個的配額亦未用盡。)及不合理的推論(7100億的推論假設167萬人來港後完全沒有生產力,而且可以立刻享受公屋等福利。),我們放棄了我們對人權、法治的堅持。2000年8月,入境處發生懷疑縱火事件,入境處職員梁錦光和爭取居權人士林小星傷重不治。其後,再有兩名爭取居權子女無法忍受長期在家中無了期的等待,先後自殺。

無證兒童,連學習都成為一樣奢求
人大釋法,不單令眾多的家庭骨肉分離,分隔兩地。在港出生的居港權事件第三代因政府不承認他們父母的身份,只能成為無證兒童,連學習都成為一樣奢求。2002年,居港權大學,居港權小學先後設立,分別支援爭取居權的朋友和小孩。居港權小學成立後,只能依靠義務教師幫手,所以上課時間跟教師都常常變更。他們的上課地點也不固定,要在不同民間團體之間遊走,邊度有位就去邊度。

公義?佢地係新移民喎!
直至今天,百多名爭取居權的家長子女仍在遊行,由最初的每逢星期二,到現在的每兩星期一次。他們從未放棄要求還他們一個公道。居權運動是香港持續最久的社會運動,亦是最受忽視的社會抗爭。可能是因為傳媒的不感興趣;可能是因為很多的受害者都操一口濃厚的鄉音,甚至不懂廣東話;甚至可能是因為我們這些「舊」移民的後裔,無視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才能領綜援的事實,永遠都擺脫不了遲我們一兩代來香港的人一定是蛀米大蟲的偏見。

一而再的失信
十一年了,即使當事的決定來自一個錯誤的估計,在得知現況後,我們好應該還爭取居留權人士一個公道,儘快安置他們。可是,我們的政府沒有。十一年半爭取,爭取居留權的人士只不過要求港府每天容許的150個名額中,將每天都用不盡的餘額,分配給這些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澳門政府已經有具體措施處理居留權問題,而香港政府亦宣佈該措施適用於香港,卻一直以行政的問題拖住。特區政府曾一度承諾,在本年6月30前公佈新政策,可惜他們進一步失信。今天,「甘仔」和居留權人士繼續抗爭,他們爭取的不單是近3千名子女的身份,更是我們遺忘已久的人權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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