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 張潔茵

前言:

相信大家都知道,核電並非清潔或安全的能源,由核廢料的處理,到最近接連延誤通報的大亞灣核電事故,都在明確的告訴你:政府或電廠根本無法保證核電廠的安全。到真正出事時再通知你,還有用嗎?

不過在香港反核,其實有比這更大的理由,因為按照香港目前的耗電水平,我們根本無須再興建一座核電廠去供電。最近有學者甚至踢爆政府委託的顧問研究,沒有按照慣常能源經濟模型(M M Model)的使用方法去制訂出幾個減排情景,而是先以增加核電作為基礎去「篤數」,如果事情屬實,今次的反核戰已經不止是核電安全與否的討論,還包括政府的誠信和背後的政治動機。

政府的減排「戲法」

今年9月,環境局提出一份《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綱領》的公眾諮詢,表示政府將會按聯合國建議,在2005年的溫室氣體排放基礎上減少50-60%的碳強度。難得政府願意在氣候變化上承擔責任,環保團體對有關減排目標都表示支持。不過細看諮詢文件,竟發現政府打算在2020年將核電倍增至50%,即估計要多建一座與大亞灣相等規模的核電廠,當時綠色和平已經計算出,政府的減排方案幾乎全部依賴有嚴重幅射風險的核電,而非實實在在地推行節能。

到今年12月,政府終於在環保團體的多番要求下,把諮詢文件的基礎──一份耗資800萬公帑的顧問研究報告交出,並勉強將諮詢期再延長三個星期至12月31日。不看由自可,一看就發現整份顧問研究報告出現嚴重漏洞:政府除了靜悄悄收起另外兩個方案之外,政府在公眾諮詢文件中所硬銷的「方案三」中所預測到2020年的最終能源耗用(Final Energy Use),竟然比「如常運作」的情景還要高出1.4%,更比2010年的耗能水平再大幅增加29.5%。根據機電工程署資料,由1998至2008年的最終能源用量才增加6.3%,政府為何「估大」近5倍,實在令人質疑是否要為多建一座核電廠鋪路!

本以為這種將香港未來用電量,估高5倍的手法已經夠荒謬,怎料原來「低處未算低」!因為有熟悉顧問報告中所採用的經濟能源模型(M M Model)的學者指出,整個模型的運作竟然並非按照科學的方法去運算出數據,而是事先假設政府要輸入50%核電作為整個減排模型的基本條件,絕對並非合乎常理的做法。如此一來,難怪會得出「愈減排,愈耗能」的荒謬現象!城市大學管理科學系教授鍾兆偉指出:「如果這份是學生的功課,已經不合格,因為它並無按照模型的方法去做,而是憑空構想。」

問題是同樣一間顧問公司,早在2000年已經以同樣的能源經濟模型推算過當時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何今次會「忽然做錯」,司馬昭之心可說是路人皆知,亦令人懷疑政府會否為了唱好核電,而向顧問公司施壓,影響結果。這一點,政府有必要清楚交代,並要求以公帑聘用的顧問研究公司,重新修正三個方案再諮詢市民。

未做節能 咪搞核電

政府雖然一直強調,今次的諮詢文件中,除了建議增加核電,亦有從能源需求管理著手,例如增加電器及建築物的能源效益、為車輛引入生物汽油等。不過令人失望的是,整份諮詢文件根本並無提及這些節能措施,將可減少多少的溫室氣體,甚至連減排預計要花費的成本亦未有提供,叫人難以理解。事實上,如果政府將採取積極的節能措施,那就很難解釋為何十年後,本港的最終能源需求反而會比2010年再大幅增加30%。

觀乎世界各地,如美國加州、新加坡、台灣等地,都是以節能為主要的減排策略,而且成效斐然。其中在加州,差不多每投放1美元,就可以在能源效益上,獲得2美元的純利益回報[1],並創造幾千個綠色就業機會。就算拿環境局最引以自傲,以4億5千萬鼓勵大廈進行碳審計的計劃,自今年4月推出以來,已經吸引近千宗申請,當中涉及7千多幢建築物,而香港才只有4萬多幢樓宇。建築物佔本港電力用量的九成,有能源顧問指出,一座建築物單是更換節能照明和電梯,已經可以節省三成電力。

根據大亞灣的經驗,興建一座核電廠的成本約為40億美元,如果將這筆錢用在大廈的節能上,相信已經可以令樓宇達到節能25%的要求,再配合一些政策,包括收緊建築物的能源效益;為電器制定最低的能源效益標準;為住戶安裝智能電表;推動兩電聯網及改革電費制度等方案,相信必然可以在零核電或其他機組增加的條件上,達到聯合國的減排要求,並且是由下而上的全民參與,絕對是教育下一代珍惜資源的最好機會。倘若「未做節能就搞核能」,除了會令市民白白付上興建核電廠的高昂費用,亦會失去將資源投放在節能的關鍵時刻,最終只會「繼續嘥電,繼續起核電」,讓下一代蒙受更大的核威脅,而贏家只會是政府和電廠:前者輕易減排,後者則有機會繼續從中獲利。

核電危險 勿搞擴建

歸根究柢,核電都不是安全的能源。環境局及中電在核電的宣傳中不斷提及有「國際標準」保證核電安全,但從來未有講述何為「國際標準」。首先,核電行業的「國際標準」從來都是一個最低標準,而不是最高標準。其他國家都並不相信「國際標準」, 而是制定自己的一套更嚴謹的要求。

法國於2006年就成立了獨立的核安全管理局,根據法國的標準審核所有有關核電的運作,並非單靠核電行業自律跟從「國際標準」。而另一個更明顯的例子就是美國的第三代核反應堆AP1000雖通過國際標準,但本土的監管委員會仍未批准有關設計在美國興建,可見「國際標準」並非一個有效的保障。而切爾諾貝爾的設計,其實亦得到「國際標準」的批准,不過災難依然發生,可見核電意外很多時是涉及人為因素,根本無法防避,還未計算同樣含有高放射性,需要240,000年才會降至安全水平的核廢料出現泄漏的危機。

核電的供應亦非無窮無盡。目前的核電主要沿用核裂變技術,依賴非常有限的鈾元素供應。2007年的核電業界數字顯示,假設全球核電的總需求不再增加,鈾元素僅可供應一百年;假設大幅增加核電,鈾元素將更快出現短缺。現時鈾元素亦僅足以供應76%核電廠的需求,依賴各國從高濃度核武中提煉出發電用燃料棒,不過各國核彈頭的存量亦逐步下降,預計十年後核電燃料棒的短缺將會加劇,影響核電供應的穩定性及價格。

核電根本不是可持續的能源,我們再增加核電只會加速枯竭。明知死路一條,何以政府仍然要魯莽向前?

[1] http://www.chinauseealliance.org/docs/calif_cleanenergy508_chinese.pdf

八十年代,有100萬人簽名支持反核,希望保護他們的下一代;今日,這場反核的戰役同樣需要各位大學生的關注和支持。如有任何意見,歡迎電郵到 nuclear.hk@greenpeace.org,或者登上我們的反核網頁http://no.nuclear.hk,了解更多反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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