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終於上月宣佈中央放寬單程證申請資格,批准港人內地「超齡子女」分批來港,預料有八成半正在爭取居港權的家庭終可團聚。

1999年6月26日人大釋法,推翻了同年1月29日終審法院的裁決——港人在內地出生子女,只要父母一旦獲得香港居留權,子女便享有居留權——,數以萬計的中港家庭因此而被逼骨肉分離。十二年後的今日,單程證的資格需已放寬,但政府從來沒有承認其舉動為償還或補鑊——對於爭取了多年的家庭來說,此舉仍是虧欠。況且,新政策尚有遺漏,一些家庭因不義政策而無法團聚,居權問題仍未完全解決。

放寬單程證申請資格解決了什麼
真離散與假法治            
十二年走來——居權大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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