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歐輝鵬(心理系二年級生)

昨夜跟友人在facebook上討論有關「新移民冇得拎六千蚊,這是永久居民獨有的福利,要有十萬個like俾班新移民睇」群組的問題,然而意見表達零碎且在群組解散後消失。經過一日沉澱,我始終覺得必須把論述由頭再說一次,並引發更多的討論。

在這題目上,要討論應否給予新移民六千元。那時我的問題非常簡單:為什麼要給?而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我只好重新考慮估算派錢的理由。他派是因庫房太多錢、紓困、減壓。那我們收錢的理由呢?我們收錢,因為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永久居民應得的份。

於是我想起了我的身分。根據基本法,我是一個永久居民,因為我在這住超過七年,清晰、直接了當。而對於那些在香港出生的,你的港人身分是因為你在香港出生。但這樣解釋,與不斷重覆「阿媽係女人」有何分別?法律作為一個具體的量度,一道確實的尺,我們利用它來計算及監測變量,落實「港人」定義。這正是大部分在「新移民冇得拎六千蚊,這是永久居民獨有的福利,要有十萬個like俾班新移民睇」群組所執的論據。而我們沒有質疑及考量那一道尺上的刻碼是否準確。這裡我要做的,是對既有的定義質疑,容我這樣問:為什麼不給?

心理學有那麼一條道德發展理論( Kohlberg’s stages of moral development)。此理論劃分了道德的發展,在不同階段,我們以不同的理據為道德議題做決策;解釋我們的定論。理據可以是為避免懲罰、可以是為利己,而在這裡我只集中討論第四階段(Law and Order Morality)和第五階段(Social Contract Orientation)。簡言之,第四階段是關於遵守法律,合法的是正確的,非法的是錯的;第五階段不是按明文執行法律,而是把它看作可按情況改變的規則,不能提升總體社會福利的法律,應該被修改。

當你說:「他們不應該得到六千元,因法律這樣說;既然它這樣說,它背後必有原因,而我們一定要執行。」,那明顯地你在使用第四階段的思維。如此一來,我們就錯失了其他論點,如港人身分的定義、六千元對於他們的重要性。你沒有看到許多新移民是社會低下階層,新來港者面臨邊緣化、否定化、異化及經濟轉形,他們有需要,從而也想要六千元。這就是說,六千元於他們有紓緩財政危機的作用。可這樣說,你想要六千元,因為法律賦予你權利;他們也想要六千元,但現有法例無視他們的需要。

他們覺得我們應該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們,為什麼?我們忘了極大部分港人都是舊移民;舊移民起初是新移民;新移民最後會成為舊移民。這提醒我們一個非常基本的概念:香港是一個移民社會,歷史上是,未來也是。追溯上去,我們幾乎沒有一個完完全全的本地人──那幾近被遺忘的藉貫其實在暗示:你並不是如你想像般「本土」。

那麼,為什麼我們只是運用法律,而不想想什麼才是港人?那是因為:一,我們不想想起我們的過去;二,我們害怕他們會將我們的利益搶走。我們不願面對、探究此話題,因為它已與自己完全無關,身分定形後我們極為安全。這種冷漠、自私的態度其實一點也不新鮮,這是令人悲傷的事實。

研究指出人們當遇上更貼身的道德困境時會傾向於使用較低水平的思維模式,但你絕對能夠以第五階段的思維處理問題:在其他的論題,你可能會說「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是死的人是生的」,那麼為什麼你不在這裡說呢?

另一種方式論述是貢獻論,已討論過許多次。這是一個邏輯問題。把有一群人分成兩組,你想分開「應得的」與「不應得的」,但這太抽象,於是你把「應得的」與「不應得的」定義為「有貢獻的」與「沒貢獻的」,但仍不能把人們群分,最後你為方便操作,把人群定義為「少於七年」及「永久」。但當達到這一步,你已經完全離開了原來「應得的」與「不應得的」的概念。就是說有一群人「永久」但其實是「不應得的」,因他們「沒貢獻」;一群人「少於七年」但其實是「應得的」,因他們「有貢獻」。而此時你執著於字詞,完全忽略了受眾的實際需要。
我還想問一個問題:你有否歧視新移民?你向自己說一次你認為新移民是什麼樣子的。你可有依其身份把他們歸類?可有無視個體差異?你可有不自知地混和了新來港定居人士、內地人以及內地旅客?這種對新移民的敵視源於本港集成可能受他們威脅及濃厚而只建基於群體生活習慣的港人身分想象。你痛快地運用那些字詞,而無視裡頭無辜的一群人。你傲慢的把對他們的憎恨合理化。你還可以如何向自己論述你其實沒有「歧視」他們?

你必須承認就此你可以作出更深入的反思。我試著動之以情、說之以理,關於身分的訂定、關於他們的需要。我們能否試試思考:什麼是香港?什麼是本土?什麼是港人?不因時間改變、堅實的概念,還是一個流動的概念?移民社會如結晶化過程,因不斷累聚而成就。我們能否接受這樣一個事實:港人的概念,於過去和將來都會在變動。一群得到了「永久」之名的人搬來法律,具體量度,拒絕那些後來的人,這種努力不叫堅守叫固執。我是那樣的無助,看到該群組的人數不斷增加,聽到那些挑釁的惡毒的言論,而我的友人充滿怨憤和憎恨,不願意去思考現象的背後種種。你可以說我天真、說我的利益會被奪去、但至少我不是盲從的機器。

最後,我們該注視、要求的,是更全面的措施和更民主的政制。我們表示不滿,後而得到改變,這叫人民力量。現在我們注視的是社會內部衝突。這使我想起了近代史裡政府轉移國內不滿聲音的技倆,試圖分散人們注意,製造另一個問題,而使人民自動轉了槍口。現在我們幾近忘了政策的短視、其他運用方法的可能性和現有政府的種種不足。上星期天的抗議其實有引發中國及香港的政治危機的潛力,故即使要付每人六千、一萬甚至或六萬,政府仍會笑著支付。可憐可悲的是,六千元就使我們如此就滿足,並抽身離開走到另一場衝突裡。這轉折是那樣的自然。在攤開手掌等六千元空降掌心之時,沒有人再問這措施是否恰當;在這新的論題裡搖旗吶喊之際,沒有誰再往回看一眼。人民力量正被那六千元慢慢稀釋稀釋,這是我們最少最少要注意到的。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