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章  基層 阿野  一  一直以來,關心社會,參與社會運動都是中大學生會傳統 的一個重要部份。學生會素將自己理解為「較有理想的一 群」(第三十三屆,博聞)、「為弱勢群體打不平」(第 二十九屆,榦)、「無涉於社會利益鬥爭之間」(第三十 二屆,鳳閣)、「具備作為社會先導的條件」(第三十一 屆,百萬大道),這種理解和學生會關心社會的傳統相互 共生。  關心社會每個關節的方法和角度殊異。因篇幅關係,本文 不能詳盡討論候選幹事會政綱裡關於社會不同部分的處理 方法。在八九年六四事件之後,學生組織在社會政治事件 的重要性下降的同時,發展基層民間力量的取向在學生組 織中逐漸萌芽。發展民間力量的實踐在當時雖不能持續, 但近年卻有穩定的發展。(詳見「基工」專題)在這一進 一退的趨勢中,本文將集中處理政綱中論述基層、弱勢社 群的部份[1]。   [1] 雖然在分析社會時,將議會政治和社會民生兩者分開個別 討論,只會令討論更蹩腳,而這關乎幹事會如何認識兩者 及其關係、位置;如何劃定這兩者的範圍和界限等等。本 文不在於處理不同年度候選幹事會的概念中「政治」和「 社會」的界分,而在於討論歷屆政綱如何討論及挪用「基 層」等概念。   二  第三十屆7201認為,基層和弱勢社群「被塑造成社會的毒 瘤,甚至是社會病態﹝…﹞只是那些所謂「主流社會」定 下來的標籤」。百萬大道則這樣定義:「基層是社會上較 為缺乏資源的階層;弱勢社群是指因為身份、想法等因素 而長期受到不合理對待的群體」,而鳳閣和博聞也一直沿 用這定義。  第三十屆前,候選內閣的政綱基本上並無區分基層和弱勢 社群,基層這字眼甚至沒有出現。第三十屆後被理解為「 缺乏社會資源」的基層、「長期受到不合理對待」的弱勢 社群,榦就統稱為「弱勢社群」,他們「……的權益普遍 被忽視,……成為社會展的犧牲品」。  三  事實上,用甚麼字眼稱呼上文所指涉的群體並非至關重要 。要緊的是候選內閣希望用這些形容詞去劃一個怎樣的圈 ,包圍甚麼人和為甚麼。  階級不是內容和特徵恆久不變的一堆分析概念,不同的歷 史社會環境會令階級有著不同的特徵,它們之間呈現不同 的關係,這幾乎已是常識。只為抽象地找出階級超越時空 的不變特質而討論階級——如第二十七屆中大友莊不加分 析,只以如傷殘人士、老人、弱能人士、低收入家庭等例 子補充「弱勢社群」這概念——只會吃力不討好。要編排 一份「慘人」的光譜,恐怕只會掛一漏萬。要找出這些人 的共同特徵——從不同的社會條件、不同的標準去看—— 似乎並不可能。[2]更重要的是,為甚麼要辨別出最慘的人 呢?   [2] 例如,在一些退休保障制度較好的國家,老人的「弱勢社 群」含意會否和香港(舉個例子,老人在SARS肆虐時,被 政府和傳媒有意無意地強調為特別高危,從而安撫老人以 外的其他市民的不安全感)會有程度甚至性質上的分別呢 ?這相信都不是將階級抽象而靜態的定義能解決的。   唯有具體認識在當下的具體社會條件裡,不同階級如何互 相作用,不同階級如何在這些相互作用中形成,我們才能 夠辨別出在特定時空中弱勢社群的特徵,和生產「弱勢」 這特徵的機制。  四  上述不同的認識方法,決定我們所認識的基層和弱勢社群 概念內,是只有一個「慘」字或是一個較具體的社會關係 圖像。就著不同的理解,幹事會工作的目標和設計也有所 不同。如果基層和弱勢社群只意味一班壟斷「慘」這屬性 的人,則可以要求的大概不會超出如中大友莊所要求的: 增加福利,如房屋、教育、直接經濟援助、培訓課程等。 將這觀點推向極致,可能會成了政府被二十四屆駿閣猛烈 批評的「剩餘福利觀」——即「只對最不能自助者提供『 福利網』﹝…﹞僅以維持他們的生存而矣﹝…﹞發揮潛力 的功效完全忽視」——白白浪費社會福利令社會更多元、 更富生命力的潛能。  其他年度的政綱其實或多或少分享這種對基層「提供福利 」的進路。不同的是,除了加強福利外,歷屆候選內閣不 同程度上也有嘗試進一步分析基層之所以形成的因素和過 程。故我們才可見榦要求「基層團體的聲音在建制內獲得 充分的反映,能公平地參與制訂社會遊戲的規則」;和一 直以來將私營化全球化等現象結連基層和弱勢社群一起討 論。然而,這樣討論的論據是否充份、現象的觀察是否準 確,換言之,連結討論是否有效,當然需要往後有意上莊 的同學多加討論。但賦與有關基層和弱勢社群的討論更豐 富的內容和行動的可能性[3],應是關心社會、基層的同學 不可推卸的責任。   [3] 如二十二屆昕然閣的政綱中,基層就顯然不是一個等待救 援的群體,基層組織的作用是鼓勵市民的參與和自決各種 社區事務,以及突出社會矛盾。這種對基層的觀念和由基 層引伸出的行動可能性,都顯然與近年政綱中的基層有顯 著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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