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的公開信見〈給崇基伍渭文校牧的一封信〉

謝謝你們的公開信,信中你引述我在電話和一位不是崇基的同學對話內容,當然她事後轉述給你們,看情况你們相信她所轉述內容正確無誤,也許與我在電話談話的同學也相信,她所憶述的談話內容是正確無誤吧。照我記憶所及:

1. 「校牧室幹事一開始的論點是有關單張的內容而非我們是否學生組織的問題呢?這不正是反映了崇基校牧室還沒有就同志議題討論清楚而且有共識?」

我處理這事,根本與單張同性戀內容無關。我說:這單張沒有甚麼問題,圖像也沒有甚麼,我還說欣賞你們為小眾執言,基督信仰是保護弱小族群的權利的。

2. 我問你們,是否應向你們道歉,因我感到你們受了委曲,很氣:「現在回想她的一字一句還是猶有餘悸。」作為校牧室負責人,若下屬出言不慎,我認為也應為此代表校牧室說聲對不起。你們從此推論我怕傳媒,希望息事寧人,是過度引伸了。

3. 問題的癥結是,應該依從既定程序在周會時在教堂附近派宣傳單張。

4. 我們不批准在周會會場內派任何宣傳品,主要希望同學專心聆聽周會嘉賓講演。甚至大學有關暑假活動,都要經我們同意,放在教堂門口,散會後自己自取。那同學問我:那為甚麼周會程序表又附上一周快訊呢?我說有了一周快訊,報告時間可以縮短。

5. 我們容許崇基社團的活動在附近派單張,宣傳活動,但要三天前申請,主要是作好協調。有時我們在一些開學禮或感恩崇拜周會,因為人數太多,或有師長巡行行列,便不批准,但他們總可以把單張放在樓下的椅子,讓同學們自取。有時申請單位太多,要是不影響他們活動的宣傳,我們會叫他們留待下一次。我們不想同學進場前就被大包圍,派單張的同學也要承諾在散會後清理所有單張,不要增加職工的工作量,過去同學們都很合作。以我記憶,自我2000年就任校牧以來,所有崇基學生組織派單張的申請都獲批准。

6. 你們五位同學Alice, Eddy, Oma, Tina, York申請派單張,宣傳你們的理念,礙於你們不是崇基輔導處轄下學生組織,所以不能批准,因為若有數位同學印發單張,表達他們的信念,我們也讓他們在入口處派發,那每周同學將接獲不少單張了。我說,宣傳理念也可以的,事實上大學是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發表不觸犯法律,不抹黑別人的宣傳。我們前一段時間,在九月二十三日郭位教授講「福島核事故的反思」周會前,就有反核組織在王福元樓的斜路上派發單張,內容很充實,但我們也按一貫原則,不讓他們在教堂入口的地方派單張,因為他們不是崇基學生組織。我在電話中已告訴那同學可以在那兒派單張,效果也不錯的,並叫他們小心出入的車輛。

7.至於你們說:「你說崇基行人治不是法治,所以以上原則都是依你所想而訂。話事的不是規則,而是你。」這話應該不實,作為崇基校牧,怎可能說這樣沒有水平的話呢?作為周會主持,學院交給我責任控制報告、宣傳時間及批准在教堂樓下和附近派發宣傳品,我要對所有申請作出合理的判斷,規則是公開、公平的,但總有人要執行規則。可能在電話那邊的同學,以這引伸為人治吧;因她也以幹事的看法,引伸為校牧和校牧室的看法。

「崇唱、崇慶」可以宣傳,因為是學生組織,他們的宣傳活動也是事前經過申請,需要申請主要是協調和控制時間。至於崇基學生在周會可以抗議大學(傳言)把音樂系分散,他們真的沒有申請;若申請時,我會以特殊個案諮詢有關同事,共同作決定。

8.至於你們同學非常希望對同志議題有交流,已經不是批不批准周會派單張的問題了。我希望可以和你們面對面交流有關議題,事實上有同學就有關議題做過Final Year Project,訪問過我。

伍渭文謹啟

2011年12月6日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