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筆出現至今近一星期,雖獲校園各方火速關注,事情亦將近解決,但本組留意到不少對塗鴉牆壁的指控,現撰文回應。

可以試想像,若我們循「正常」途徑去表達,後果會是怎樣:貼一張紙在民主牆,民主牆沒人看,繼續沒人知道;向學生會反映,學生會與校方閉門會議,進展完全不知,學生完全無以發聲,最終繼續無人知道……到翌年一覺醒來,一切已成定局,唯有認命每天早一小時爬起床。我們可見該行動之成效:原從不知校巴方案的同學立即關注起來,原懶理學生會要求的校方,願即召開會議。

不過,其實懷疑成效的同學不多;反而,批評多有幾個指向:此方法不理性、不應畫牆、麻煩了清潔工。

對於「理性」的定義,我們似被官方定義局限。理性應指以理說人,不訴諸個人情感去分析事由——這正是我們一直在做的;而訴諸粉筆字,則是我們理性考慮過後的答案。雖學生會已曾提出要求保留圈圈巴,但竟被校方捏造成「從沒提過」(而會議紀錄有所記載),從理性考量上故很難相信再循建制「正常」途徑去發聲,會得到任何成效。

而且,行動除引起關注外,還在於作為校園民主試驗,鼓動學生參與。普遍學生對校政冷感,即使是飯堂校巴等切身議題,也鮮會發聲;就算校方安排諮詢會,出席人數都寥寥可數。但其實作為校園最多的持份者,我們理應可決定自己想有的校園模式,而不僅限於官方定義和局限好的「溝通」模式和空間使用模式。校園民主非僅在投一投票,而學生的直接參與亦很重要。

有人說牆不應被畫,我們對此存疑。牆非必然塗鴉或張貼不得,如柏林圍牆便畫滿政治標語和漫畫,不單沒被批評為破壞,反成見證歷史的筆跡。對錯不應單以行為本身帶來的觀感作考量,例如地盤打樁也很吵,但大家能忍受,因為明白那是城市建設的過程;而學生自發的粉筆運動,本身就是校園民主與學生運動建設的過程,其比行為本身有更深遠的意義。

而且,畫牆本身也是對上層定義的規範進行的疑問。受家長式管理主義教育思維的長期薰陶下,我們對打破規範存恐懼,結果埋沒了推動變革的可能性,許多應有權利因而拱手雙相讓。畫粉筆其實也是一個對奪回空間使用權的試驗,試想象同一堵牆能掛滿校方橫額宣傳,甚至塗上壁畫(在女人腳下),大家不會說「畫花了」,只因它是官方許可;但問題是,為何對空間的使用權只能得一種形式,只能由一小撮人決定?若逸夫真是我們的「家」,我們理應可對我們的牆的使用模式達成另類共識——例如訴求未必一定要貼在民主牆,而是可以流動地使逸夫校舍就是「民主牆」。

逸夫是我家?
「家」的說法,我們不敢否定,但也不敢認同家即畫不得。一起表達、交換對逸夫事務的意見,正體現了「逸夫是我家」。塗鴉當晚,不少同學經過,其中幾個素未謀面的交流生見到我們,很是興奮,向我們要了粉筆並參與塗鴉。我們以有限的英語對談,知道了國際生很喜歡熱狗皇,還知道有人希望西藏自由,有人還建議我們用其他材料代替粉筆。也許我們以後不會再見面,但短短十數分鐘的、陌生同學的交集,卻令我們很有家的感覺。在過程和事後,逸夫人就同一議題有了交流,在書院的牆壁上有了對話,不再是單純的「陌生宿生」,這本身就使逸夫更像一個成員有所交流的家。「家」的定義,並不應僅定義在牆壁的潔淨與否。

當然,最惹爭議的莫過於加重工友負擔,雖然最表面看這說法無誤,但這非問題的癥結。試想,我們真是對他們的直接壓迫者嗎?試想像,即使他們不用抹粉筆字,也不見得他們在上班時的下午,會變為躺在海灘裡喝椰青;又例如若學生會突然成功迫校方連開三十場諮詢會,工友一樣突然要搬三十次椅桌,但我們不會因而說「學生會害苦了工友」。決定他們要抹的是官方合約,而不是由學生共治共識下強加於他們身上,若校園持份者具對等的話語決策權,他們大可協定工友不用清潔。顯見,學生並非壓迫的施予者。

我們不可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既要校巴得到改善,但又要一切安好原狀;又希望有人為我們爭取,但又希望抗爭者別打擾到我們。學生會多次接觸校方不果後,還遭校方歪曲會議,但畫牆後卻旋即獲得解決,這已足已證明這場粉筆抗爭本身有它的意義;尤其,上文已交代此表達形式是溫和、合理,且能促進逸夫人交流。

出於對這家使用模式的參與和決定權,我們將在校巴事件獲完全合理和妥善解決後,自行清理相關的粉筆跡;而這,僅僅是出於校園民主的概念——我們參與繪畫,然後我們決定在一定條件下抹去。

最後想說的是,不論工友同學,在校巴議題下均是命運共同體,在我們行動期間,一名工友亦表示:「我都搭校巴返工,校巴改成咁,我都要簽啦!」。顯然,我們非但不是壓迫他,更是在為他爭取,但在他的身位,他沒可能如我們般抗爭。這場運動可能無可避免地影響到一些人,但它的價值和意義值得被肯定。

逸夫書院校巴關注組發起人
Matthew
二零一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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