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怡,19歲開始參與基層社會運動,關心人民如何可以自主的問題。近十年主要從事藝術培育、各種基層平權運動,及與基層民眾一起搞紀錄片及媒體創作,現為錄像藝術團體影行者之總監。書寫出版結集有小說/詩/畫結集《行路難》(2009)和《沉香》(2011),及友人合集《走著瞧》(2010)。

這世上充滿著各種聽起來好像「一定不會錯」的話語,從達官貴人到平民百姓,講道理講不過去時,或想不負責任時,便會隨時拿來用一用。

我管叫這種語言做「便宜話」。試舉例以說明之吧。

話說狼豬大戰,豬爆狼曾在2003年提出要鎮壓反廿三條遊行人士,另一名好想選特首的過氣官員葉劉衝出來指豬「無分寸」,話政府內部當然要保密,仲話「好似市民的私隱」一樣要受保護,又話阿豬會破壞「行之有效」的政府處事方式喎。事先聲明,我對豬鴿狼等特首鬧劇一概沒有興趣,我的興趣是基層市民如何自主起來。可是,一個強推廿三條的人話要尊重市民私隱,未免搞笑;最奇怪的是:你決定鎮壓就會有人受傷有人被拘捕,而且強推廿三條後果不堪設想,而這,與市民個人私隱(例如我決定追那個男/女孩子,或是拍拖的情況),到底有何可作比喻之處?!亂講一句私隱,公共事務忽然變成私人事務,黑箱作業就變得好合理啦!再來一句「行之有效」,就無須問是對政府「有效」還是對人民「有效」,把既有的建制毫無保留地合理化,又幾抵喎。

官員面對受影響市民投訴,被公開質詢時,即使該名市民已不介意自爆來示威,官員仍喜歡拎出「保護當事人私隱」這種好人便宜話來逃遁。這種官腔好人話,除了逃避之外,還有一重要實效:防止其他人參與關心該個事件,把該名(或群)受影響市民因政策引起的問題私人化、個案化、孤立化。

社工面對一個自己沒有好好去了解的基層街坊,處理不到問題時,就可以祭出「案主自決」這種專業便宜話搪塞下去。Case closed。問題是,到底這位社工是否已曾盡力協助,還是考慮了許多與街坊福祉無關的原因,才覺得處理不到?

市民對施政的挑戰或質疑時,官員都好喜歡禮貌大使上身,指市民「態度不好」、「無禮貌」,轉移視線,把實質需要討論的重大問題拋諸腦後。(當然,其實一般家人朋友同事之間,爭抝起來也很流行講這種禮貌便宜話,官員也不過是我們文化的一部份而已。)

聽到其他人在某些問題上爭持不下時,很多人都喜歡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種公道便宜話,以便自己無須做判斷。這種話,有時出自婆媳爭鬥時的丈夫/兒子身上;有時出自把別人的痛苦當茶餘飯後談資的人。好啦,即使你無法決定立場,也至少講出,公的理在何,婆的理又在哪?

「便宜話」就麻煩在它們總有一點點道理,貌似絕不會錯,但放在不同的上文下理,可能對,也可能錯。一個人不假思索地把便宜話講得多,聽得多,接受得多,就等於慢慢放棄腦袋訓練,好容易接受一些好像是對但其實不清不楚的東西。

如是,則容易上別人的當,讓別人上自己的當,又或,自己上自己的當。

如是,我們便離什麼所謂「理性討論」、「民主社會」,越來越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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