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未圓——小記居留權大學十周年音樂會

文、攝:Kelvin

又到中秋,很多人都可以與家人於當日齊齊整整地吃團圓飯,共聚天倫賞明月。但,對某些人而言,要看到圓月就不易了。

香港有一個組織叫「居留權大學」(下簡稱居大),十年來,一直爭取港人內地子女被政府剝奪的居港權。對父母與子女常常分隔兩地的中港家庭來說,中秋,也許有另一番難言的滋味。

在這個中港矛盾日深的社會,居權運動面對了無盡的打壓、抹黑,也長期被大眾遺忘,但已堅定不屈地走了十多年。我參加了居大於9月16日舉辦的的十周年音樂會,他們以「回望居權精神,尋回正確價值觀」為主題,以藝術反思社會不公。

但談居大前,先要訴說一段漸被人遺忘的殘酷歷史……

被切斷的血脈

從戰後到香港97年回歸,父母子女分隔兩地的中港家庭其實很普遍,例如有些隻身來港定居謀生的成年男性,就會把家屬暫時留在大陸。80年代開始,一些港人內地家屬若要合法移居香港,就得向內地政府申請俗稱單程證的「前往港澳通行證」。單證證制度由83年實施至今,每天只派150個名額(以個人為單位),由內地政府審批。

1990年,香港通過《基本法》第24條,指出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藉子女享有居港權。換言之,97年特區正式成立之後,法律上香港人在內地的子女,就跟港人在其他國家生育的子女一樣,有權到香港定居。但因單程証的配額制度,97年前能合法申請來港的內地家屬只有很少。

1997年,香港回歸之後,政府擔心港人內地子女洶湧而至,決定修改法例,規定港人內地子女若要移居香港必須先在內地提交申請,核實資格,取得居留權證明書(簡稱居權書),而且居權書須與單程証同時簽發,以行政手段增加港人子女來港的難度。此修例觸發了一連串法律訴訟。1999年1月29日,終審法院就港人內地子女代表性案例作出判決(俗稱「1.29判決」),栽定居權書的申請與單程證脫勾,並需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審批,不受單程證申請的阻延。而且,港人在未成為永久居民前及非婚生的子女同樣享有居港權。換言之,就是放寬對港人內地子女居留香港的限制,使不少中港家庭看到團聚的希望。

之後政府卻以數字恐嚇市民,訛稱未來十年因「1.29判決」而擁有居港權的港人內地子女人全數來港的話,人數將逾167萬人,並將增加7100億元非經常性財政開支,會拖沉香港。政府於是在6月26日冒著違憲的風險,提請人大釋法,指出只有在出生時父或母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港人內地子女,才可受惠於判決,二來他們來港定居必須先申請單程證,令受惠人數大幅下降。

問題在哪?

人大釋法後之所以受惠人數大幅銳減,原因主要有三:一、非婚生或出生時父/母還未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子女,就難申請來港;二、恢復單程証制度;三、政府有一寬免政策,給予97年7月1日至99年1月29日期間來港,並曾向港府聲稱過有居港權的內地子女,而入境處有該些聲稱的記錄,就可受惠。但政府代表律師在法庭上亦承認,是否可受惠於寬免政策,純粹是巧合加上幸運而已……一些不合資格的子女於是被迫遣返離開父母,而這些年來,有些父母未等到子女成功申請來港已含冤離世,當中牽涉到很多基層家庭。

香港一直都是個移民社會,然而政府和許多港人都覺得早四五十年來港的「舊移民」(例如我們的爺爺嫲嫲)是香港「經濟奇跡」的締造者,但「新移民」則是社會負擔甚至是威脅(除非是富人或「專才」),然後就以「167萬人湧港」的謊言排斥新移民。但近年披露的政府文件已顯示這數字根本是憑空捏造,而事實上,多年來每天以單程證來港人數,也長期未達150個配額,根本不是有那麼多內地子女希望來港定居。如此強行拆散中港家庭,根本是赤裸裸的制度暴力!

不分階級、不論貧富,堅持家庭團聚、希望恢復「1.29判決」的港人內地子女爭取居留權運動,就因而展開了。

居大十年的堅持

受意大利一所為窮人提供義教的學校Barbiana所啟發,居留權大學於02年正式成立。他們沒有資源建立固定校舍,唯有借用其他民間團體的地方。他們每星期有6天的課程(包括英文、西班牙文、太極、歷史地理等等),也有組織一些行動,藉以聚集爭取居留權的人,加深彼此的認識。居大不單為一些在爭取居留權,但無法進入傳統學校的內地子女提供義務教育,也容許所有香港市民報讀課程。而且今年三個月前,居大甚至收容了來自巴基斯坦和尼泊爾等地區的、經聯合國難民署轉介的六位難民。

苦大,也可生慈悲。居大成立主要目標,固然是協助爭取所有港人在內地出生的子女居港權(填表格、寫文章、與政府來往的書信等等),但也希望爭取居留權的人可支持香港其他爭取民主的抗爭。居大的創立人之一甘浩望神父(甘仔)認為,理想的教育不應只令人過舒適、富裕的生活,也不應純粹為了追求知識,而是要使學生懂得為他人服務,能夠在生活各層面關心和支援社會裡其他受壓迫的群體,甚至世界其他角落的人,「讓大家覺得自己屬於世界,大家屬於人類大家庭。」這種推己及人的精神,就是是次居大音樂會強調的「正確價值觀」。

音樂會

近年居權運動漸見成效,陸陸續續有人申請到單程證或身份證,但有人也因此離開了運動,只有部分繼績留下來支持其他還未爭取到居留權的人及社會其他弱勢群體。居大來到第十個年頭,舉行十周年音樂會,除了希望分享居大精神,也是為了支持繼續參與運動的人,尤其是已抗爭多年的、一些港人內地子女的年老家長。

音樂會於葵涌聖斯德望堂舉行,很多居大學生分享學習成果,表演節目包括國術、小提琴、魔術、英文歌、福建話歌……當然也少不了唱一些有關居港權的歌,例如〈居港權是人權〉,控訴政府「一百六十七萬呃釋法」,也強調中港家庭的繼子女、領養子女也應有親生子女同等的居港權利。英文夜班同學唱了一首〈小販〉,用活潑的聲線唱盡小販的草根心聲——「無領匯無地產要共產」、「搵餐晏搵啖飯」、「走鬼喇走鬼喇冇小販晒氣啦」,帶出其他草根階層的聲音。另外音樂會也有邀請一些居大成員以外的人來表演,例如佔領中環的「四點打後」、講古佬雄仔叔叔等。

記得其中一個表演者歌唱後說,很希望一些以前爭取了居留權的人也回來居大,//「因為如果大家爭取後就各散東西,會很可惜,畢竟大家於社會裡都處於弱勢。」無權勢者只有透過團結,才有足夠力量以卵擊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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