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朵拉

要怎麼去理解一個城市呢?雖然我們相處了很久,像老朋友;
但有時又會發現沉隱的線索,使得對這個人要全幅改觀。
就像我以下要說的。我又何曾了解過它。

羅生門

整件事的緣由要追溯到月初。月初蘋果日報曾報導過一樁新聞[1],內容關於懲教署虐囚。事件的主角名叫Shifa,一名來自烏干達的非洲裔女子,早前因涉嫌襲警而被拘留候判。報導說,Shifa在洗澡時跟人談話及用紙巾包起吃剩的麪包,結果被職員發現。Shifa已馬上道歉,但仍被帶到單人房,並被最少五名職員包圍。職員中有人捉住她雙手,亦有人按她肩膞及從後箍頸,之後近距離向她臉上噴胡椒噴霧,更揭開眼皮向她眼裏噴。職員離開時,Shifa要求給她紙巾抹去臉上胡椒噴霧,豈料他們不但不加理睬,更回頭向她再噴一次胡椒噴霧。Shifa稱過程中他們「不斷叫我回到我的國家」,所以她相信此事與種族歧視有關。

事件的另一關鍵人物是甘浩望神父(人稱甘仔)。甘仔在佔領中環期間認識Shifa,平日亦有聯絡。自Shifa被拘留後,甘仔間中有去探望她。他憶述,九月二十五日(即事件發生三日後),他如常到小欖探望Shifa。當他們見面時,甘仔發現她臉上皮膚脫,如被火燒傷般,一問之下,才揭發此事。甘仔立即向職員投訴,職員才答應調查。

詭異的是,事件見報以後,懲教署當天即發放新聞稿澄清此事[2],並聲稱已派人驗傷,驗傷報告指Shifa包括面部在內沒有任何傷痕。新聞稿又稱「根據該在囚人士的描述,與報章報道有所出入,署方會盡快聯絡甘浩望神父澄清事件及了解情況,以決定會否作內部調查或轉交其他執法部門跟進。」

整件事完全是羅生門的戲碼。

幕後花絮

結果我只好找來甘仔,向他了解當天的經過。二十五日那天,甘仔一發現Shifa的情況,便抓著懲教署的職員要投訴。他憶述,當時處理投訴的職員向他解釋,說Shifa突然脫光身上的衣服,又對著周圍的桌椅拳打腳踢;為了制服她,才逼不得已用胡椒噴霧。但懲教署的說法與Shifa的說法不符(Shifa的說法見上文第二段)。「佢仲同我講話胡椒噴霧係最後既手段。有五個職員,咁都制服唔倒一個女仔?就算唔得,都可以用手銬鎖住佢啦,都唔洗搞到咁傷丫。」甘仔用他那米蘭腔的廣東話說道。

甘仔即時要求職員調查,並送Shifa到醫院驗傷。「佢地話會調查啦,但係自己人查自己人,報告到而家都仲未有。我叫佢地送Shifa去醫院,佢地話唔洗啦,冇咩事.,我地.左我地既醫生睇佢啦。我話唔係你地既醫生呀,係外邊既醫生,你地既醫生實有壓力啦,邊會講真話。」甘仔認為有獨立的醫生作驗傷報告,才能保證Shifa獲得公正的調查結果。

最後Shifa都沒有到醫院驗傷,懲教署的醫生只是給她藥膏。「嗰幾日佢都訓唔倒,話塊面好痛。而家好返啲,但睇書仲係會流眼淚。」聽到這裏,我按捺不住問:「點解你唔幫佢報警?」甘仔一面無奈,頹然地說:「新聞出咗街之後,懲教署啲人即時對佢好.。佢地仲同Shifa講『原諒我地啦,唔好告我地啦』。佢冇諗住追究,我都冇辦法啦。」

無獨有偶

這究竟怎麼回事,恐怕懲教署的調查報告也查不出甚麼來。但要待甘仔探監才能揭發此事,不難想像平日獄中的光景;囚犯們即使要投訴,亦有冤無路訴。事實上,這不是個別案例。有三十多年探監經驗的甘仔稱,懲教署間中會傳出虐囚醜聞。

零九年台籍囚犯陳竹男在荔枝角收押所收押不足兩天便暴斃[3],家屬在他身上發現多處瘀傷,聆訊至今還在進行。懲教處職員聲稱當天陳竹男情緒失控,為控制死者,故將他壓在地上,並三度發射胡椒噴霧才將他制服。

當日有份協助警方調查的巴籍囚犯Sajed指,當時他和陳同在收押所候診室等待看診[4]。他指,當日聽到一名職員叫陳「縮腳」,懷疑陳因為不懂廣東話而沒有遵從,之後便被三名職員拉入醫生辦公室。原本Sajed因為害怕遭報復而拒絕作供。其後他在律師的說服下決定作供,並在庭上稱因為作供而受到不合理對待,遭懲教員嫁禍他私藏地拖棍,並把他關到獨立囚室及拳打腳踢。

獄中究竟發生甚麼事,我們不得而知。當日庭上懲教署大律師質疑他若「被屈」何不向太平紳士投訴。Sajed回應稱,「向太平紳士投訴是大忌」,事後會遭到報復。大律師又質疑他大可把留有鞋印的囚衣做證,但Sajed說:「唔好咁天真啦!監房啲黑暗野,只有我哋囚犯先會知!」[5]

情何以堪

姑勿論以上的說法是流言還是事實,我們亦可將它們歸咎於某些問題。懲教署的資訊不透明,而且無法被監管,出事以後亦只是作內部調查。內部調查很容易給人黑箱作業的感覺,外人亦無從參與。而不透明亦容易造成「潛規則」,令囚犯難以循正常途徑提出申訴,陷於被動。而且,囚犯能否出外就醫(包括驗傷),權力操控在署長手裏[6];若署長認為沒有需要,則囚犯不能得到獨立的驗傷報告。

無論是Shifa還是Sajed的說法,聽來都匪夷所思。以上兩件事一宗正在聆訊,另一宗連調查都沒有,故我亦不便妄語。但輪不到我不信,甘仔最後跟我說,今個月內已有兩個囚犯自殺身亡;而以監獄防範之嚴,自殺不遂的恐怕還遠不止此數。若果是真的話,則這樣的孽舉發生在我生於斯長於斯的城市,而我還一直天真地相信她在人權問題上還有基本的自重,情何以堪。


[1]非裔女犯藏吃剩麪包 懲教員兩度迎面射胡椒噴霧,蘋果日報,2012-10-07
[2]懲教署主動跟進涉及女囚指控,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中文版),新聞公報,2012-10-07
[3]台漢暴斃案研訊 服刑懲教員首作供 三噴胡椒制服死者,蘋果日報,2012-10-19
[4][5]台犯死因續研訊 囚友:獄中「被打死無人知」,明報,2012-10-11
[6]《監獄條例》第十一條,關於「移送囚犯接受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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