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松

黃燕雲一案反映的處理性騷擾政策漏洞仍未解決。加上在死因裁判法庭研訊期間,此事得到廣泛報導,故事後校方決定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亦即「處理性騷擾事宜檢討委員會」(the Review Committee on the Handling of Sexual Harassment),以全面檢視現行的防止性騷擾政策、投訴機制,以至投訴人、被投訴人的權益保障等事宜[1]。

話說回來。上月委員會舉辦了最少/只有兩場檢討會,分別約見校友及學生代表(即中大學生會三莊及書院學生會的代表),藉以諮詢意見。而筆者和另一位莊員則代表學生報出席了是次與學生代表開的會議。(聽講佢會搵埋宿生會黎諮詢,但後來又聽人講冇呢回事。唔知實情如何?)

只是諮詢,不是解釋

在這個檢討會中,原本的議程只有十數條沒有特定語境的問題,例如「你對現時大學性騷擾政策有何理解」/「學生重點關心的議題包括性騷擾嗎」/「你有否接收過哪些學生有關性騷擾的投訴」。

會上主席及委員絲毫沒有提及過黃燕雲事件,但這不正是這個委員會設立的背景嗎?為何不加提及和討論呢?反而提出如此抽空語境的開放式問題,根本無助於討論。當被憑空地問及我們對性騷擾政策的理解時,大家也鮮給回應。

然後筆者便借黃燕雲事件提出我對性騷擾政策的疑問——三個明顯漏洞:一、防止性騷擾委員會欠缺主動調查權,二、若無正式投訴,委員會不展開正式調查,則淪為由沒有專業意見的校方高層處理事件,三、忽略受害者的精神健康。

我提出後,卻被主席以「這次檢討會主要想問學生導向的問題」冷冷打回。幸而有其他學生指出這些問題也能套用於學生的情境,對方才願意繼續這話題。

對方說,其實對於性騷擾的處理是很複雜的。

然後便沒有直接回應我的問題,反倒提出旁枝末節,轉移視線。主席分別拋了兩道問題(見表一),當時大多學生代表也答不上嘴。因為事前沒有準備充足,筆者一時也想不出來。

不久,短短一個多小時的檢討會便結束了。

又是一個神秘委員會

這個處理性騷擾事宜檢討委員會可謂透明度極低,它沒有專屬的網頁,我們只能從《中大通訊401》短短的一篇宜佈事佈才能得到有關它的資訊[2]。就連委員會的路線圖,也要筆者在會上詢問才得知。(似乎對方本來唔打算講的,好似係我地身上抽走資訊就say goodbye。)

會後,筆者又問秘書,如有疑問可以如何聯絡他們。秘書便給了我一個熱線電話,後來再筆者查一查,原來這也是防止性騷擾委員會的熱線電話……

這再一度令筆者懷疑,學校真的很用心去跟進此事嗎?例如今年八月中平機會和婦女事務委員會合辦了一個「防止性騷擾大學論壇」,對上一次相關的論壇已是2004的事。是次論壇中,不少大學代表都出席了,而中大防止性騷擾委員會秘書有報名出席,但不知有否到場。說實在的,筆者絕對支持委員會要盡力檢討及改善現時性騷擾政策,以免更多悲劇發生。但是再查看這委員會各委員的身份和所須處理的事務時(身居重職,事務繁重,詳見表二),卻不太有很大的信心。

但請別忘記,有人在性騷擾事件中自殺,而這個委員會正正要檢討這件事背後的機制問題。希望這委員會真的能認真處理這些問題,以免更多悲劇發生。

圖一:路線圖
約見不同身份的人===>2012年底,草擬改善性騷擾政策及程序的草稿===>與防止性騷擾委員會開會討論這份草稿===>大約在2013年1月,舉行公開論壇,邀請有興趣的人士參加===>訂立改善性騷擾政策的最終建議

表一:會上學生代表被問的問題
1.
問:如果A被性騷擾,想說出來,卻又不想正式投訴騷擾者,那該怎辦?
答:(整合當時某些學生代表的回答及筆者後來搜集的資料)
首先,知情者應該支持及說服A去投訴,提供法律意見(黃事件中則沒有人給黃燕雲專業意見),然後再由受害人決定投訴與否。但無論如何,學校應該主動地接觸及輔導A,亦要繼續跟進A的心理狀態及對被性騷擾的看法,若A同意正式投訴,則展開調查。此外,城大的處理性騷擾機制中,校長有主動調查權,中大亦應考慮主動調查權的可行性。

2.
問:防止性騷擾委員會應如何處理匿名投訴?又要如何處理被告的知情權?
答:性騷擾受害人不敢具名投訴,是件人之常情的事情。若因對方是匿名投訴而不跟進,可能會錯失了改善現況的機會。若加以研究匿名投訴的意見,有關制度或工作程序甚或可以改善。再者,如果匿名調查所提供的資料具體詳盡,甚至有可能在跟進調查後辨識有關受害人,然後學校應該加以保護及改善現況。[3]

表二:「處理性騷擾事宜檢討委員會」委員檔案

名稱 職銜 其他
(主席)Prof. Christopher Gane 法律學院院長 -精於蘇格蘭刑法、國際刑法及人權研究-曾發表 Sexual Offences, pp.168 + xxi, 1992.

-曾獲蘇格蘭事務大臣委任為修訂懲處嚴重暴力犯及性罪犯法例的委員會成員。

李子芬教授 中大防止性騷擾委員會主席 -伍宜孫書院院務委員會-那打素護理學院院長

-香港護士管理局成員

梁定邦博士 大學校董會成員 -香港執業資深大律師
陳黃麗娟博士 大學校董會成員 -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名譽專業顧問-香港津貼中學議會主席

-聖保羅男女中學校長

吳樹培先生 教務長及大學秘書長 -數學及哲學碩士及神學碩士
陳英凝教授 教職員代表 -香港中文大學公共衛生及基層醫療學院助理教授-災害與人道救援研究所所長
梁耀堅教授 教職員代表 -心理學系教授-研究興趣:成人心理病理學、人格障礙與個性測量、情緒調節與非自殺性自殘行為
利順琼女士 教職員代表 -人事處助理處長
陸燕芳女士 委員會秘書 -防止性騷擾委員會秘書

[1]〈中大就死因裁判法庭判決之回應〉,傳訊及公共關係處新聞稿,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http://www.cpr.cuhk.edu.hk/tc/press_detail.php?id=1326&s=
[2] 〈處理性騷擾事宜檢討委員會成立〉,《中大通訊401》。http://www.iso.cuhk.edu.hk/chinese/publications/newsletter/article.aspx?articleid=53684
[3] 詳見〈以檢視清單評鑑各大學性騷擾政策〉的「有效性」部分,莊耀洸著,輯於《教育的性別視角──課堂與教學實證研究》,陳潔華、蔡寶瓊編著,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頁14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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