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故事。

姑且叫主角根叔。他五十年代初在香港出生,家裡弟妹成群,惟有到製衣廠當學徒,為了多賺一點點錢,大家拼命加班,廠裡女工的手指被車衣的針捅穿,塗點機油止血又咬緊牙關繼續。趕呀趕的,二十年過去,根叔算是個師傅了,青春時埋頭苦幹,沒空談情說愛,還是孤家寡人。

一天,根叔放工搭同事便車,在某個死亡急彎收掣不及衝向石壆,車上人人負創,自己傷得最重。根叔像個砲彈飛人撞爆擋風玻璃拋出車外,滾到前面二十米處才停下來。右手複雜骨折,碎骨卡住動彈不得,手藝從此不成手藝;大腦前葉永久受創,患上癲癇,病發時全身抽搐嘔吐大作,嘔出血來事小,一邊抽搐一邊嘔吐被穢物封喉窒息事大。保險金賠了廿多萬,又過了二十年,甚麼都花清光,根叔每月只能領著三千多綜援金,掙扎著到醫院覆診。

***

又有這樣一個故事。姑且叫主角瓊姐。她七十年代在廣東出生,父親在她剛懂事就偷渡香港謀生,僥倖拿到身分證,瑟縮九龍城寨一角,為了餬口甚麼都肯幹,不過還是待在各業工廠的時間最多。八十年代,等著家人來港團聚,但瓊姐的申請就是未獲批准。

基本法不是說港人內地子女1997年後可來港團聚嗎?人大釋法卻說不。瓊姐調校人生路向,在內地結了婚,丈夫卻跟北方姑娘跑掉,遺下她和兒子。

單親媽媽要養孩子殊非易事,瓊姐一樣甚麼都做,從售貨到擔泥,總算捱到兒子讀完小學。

這時候,她經朋友介紹,接到了根叔的提親。

***

一個需要夥伴照顧,一個需要來港團聚的機會,結合談不上浪漫,卻又確實仍在一起。根叔說,要不是好幾次病發時有瓊姐在旁,自己早就不知到哪裡去。

一份三千元傷殘綜援,一家三口分;一個單人公屋單位,一家三口住。那些「新移民逾萬綜援」、「新移民必得公屋」的神話距離他們很遠。「香港人」總是懂得把握每個機會,於是瓊姐連跑到非政府機構營運的食物食銀行也被拒諸門外,理由同樣是「未
住滿七年」——哦,如果你幫我們做義工賣旗,或者可以考慮一下……「香港人」職員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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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又欠了誰都不要忙亂,但又有誰真的可以不忙亂?可以為自己命運打算?

Julian
尤里安,鬻文之徒,為食也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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