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再缺乏關於穆斯林的認識,起碼會知道「阿拉」﹝Allah﹞意指他們的「真主」。不過,普遍應該不知道在阿拉伯原文裡,Allah等同英文的God,不限定為穆斯林的神。在馬來西亞,這字眼引發了爭議,當地穆斯林和基督徒稱呼神不像中文分成「真主」與「上帝」,卻同樣以Allah為名。法庭裡,三個穆斯林法官剛宣判基督教徒不得以Allah稱呼他們的神,免生混淆,情況如同今日香港禁止基督徒使用上帝一詞,然後全港的聖經都得重印一遍,誇張不?

霸道的判決背後,又是一場政治遊戲。2013馬來西亞大選的戰況前所未有地激烈,現任總理納吉‧阿都拉薩好不容易才打倒反對派上台,當地馬來裔﹝Malay﹞穆斯林佔人口約6成,不難推斷判決有爭取他們支持的意圖。判決宣告當日,二百個穆斯林在法院外高呼勝利,可見此一招數居然能得民心。納吉一方面以壓迫少數派的基督徒以爭取馬來裔支持,另一邊廂又豪言壯語地宣告不惜得罪大多數的馬來裔,都要削減相關福利避免信貸評級下跌, 可說在掌權者的操弄下,多數派少數派均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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