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庭早前通過,對2013及14年的收入徵收富人稅。當企業支付員工年薪多於一百萬歐羅﹝約一千萬港元﹞,政府將就界線以上的部份薪金,向企業額外加收50%的稅款。算上社會保障稅﹝Social contributions﹞,稅率約為75%。相較下,香港只會對同一部份的收入徵收17%的入息稅,還有最高平均稅率15%封頂,不愧為富人的天堂。

為何只向企業徵收?原本計劃是針對個人,不過一年前法庭裁定違憲,因為個人最高稅率限於66%內,政府修改後變成針對企業的稅項,這稅項的總額不得超過營業額的5%。該計劃是左傾總理Francois Hollande上台的政綱承諾,目的在於減少財政赤字。雖然不少富人投訴,並有許多球會揚言示威,民調顯示,大部份民眾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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