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rlet/

 

中大學生報9月號內有一篇魯同學代表中大宿費關注組的投稿文章,文中列出各種數據反對中大加宿費。本文筆者為剛進入中大的一年級生,對反對加宿費這個建議有所保留,並將提出個人建議。

筆者居於中大一海之隔的馬鞍山,由家到中大只需15-30分鐘,家庭月入低於2萬元,並非居住私樓,因不想加重家庭負擔及沒有住宿需要,所以並沒有申請中大宿位。我認同宿位固然可作教育的延伸,作為對學生的福利,但本來宿位就不能供所有中大學生使用,在道理上沒有不加宿費的理由。納稅人每年資助每名大學生約20萬元[1],令各位得以每年$42100修讀大學課程,享用飯堂廉價的食物,還能夠以每年萬多元居住相當於市值每月萬多元租金住宅的學生宿舍。以中大校外住宿資訊網 [2]一個馬鞍山私人屋苑新港城建築面積446平方呎的單位計算,每月租金便需要$9000。在這種情況下,同學反對加宿費等同於要納稅人再資助宿費的通脹加幅,承擔保養維修等費用。但這是否合理?同學又指出校方上年有25億盈餘,以此說明凍結一年宿費只需要$600萬,校方理應有能力負擔。以此論述實貽笑大方。首先凍結一年宿費意義究竟何在?是因為今年的同學特別有需要,特別窮,抑或中大宿費關注組想照顧自己的荷包,為自己減少開支?其次,這個建議與立法會議員高呼「全民派錢一萬」的建議,反對政府坐擁足以應對2-3個金融海嘯而不作出適當的財政安排犯同樣的邏輯謬誤。不理各位是否認同,中大現時開設分校,開設醫院等計劃全部需要金錢,上年盈餘25億是否代表可以如此派出600萬元而不影響大學長遠發展?

說到底,我欣賞中大宿費關注組為學生爭取福利的努力,並肯定成員做出的貢獻,但我想提出以下建議,作為關注組將來的方向。首先,中大宿位存在其荒謬性。筆者一位同學居於沙田瀝源村,往中大不過半小時到一小時,但為體驗住宿生活卻輕易獲得宿位。這情況相比住屯門、港島的同學理應不獲分配宿位。但居然書院有所謂「四年一宿」的規定,令這位同學享用價廉物美的宿位。更甚的是,3間新書院推行所謂「全宿共膳」的噱頭,保證學生4年都必定能夠住宿。這個規定無疑害了關注組上期提到的那位「家境不好,長時間做兼職,住得遠,被迫住宿」的同學。假設住在馬鞍山的我得以通過3間新書院的面試,成為其中一間的學生,即代表我能夠在沒有實質需要的情況下霸佔宿位長達4年,極之不利公帑贊助宿位的有效運用。
不知中大是否戀棧全港獨特的「書院制」,為令噱頭加大,不惜在3間新書院加上「四年必宿」的荒謬決定,無視宿位極為緊張的情況下宿位能否有效分配。如果說想提升書院學生的團結及創造宿堂的風格,推行「兩年必宿」或「三年必宿」已甚為足夠,實沒有保證這3間書院的學生能夠居住4年宿舍的道理。維持「四年一宿」有其幫助同學體驗大學宿位的教育意義。如果想達致這個目的,而又想照顧住得較遠的同學,是否應規定住沙田、馬鞍山等較近的學生付雙倍宿費,而多出宿費就贊助住得較遠,有需要住宿而又財政上無法負擔宿費的學生。筆者這些建議屬拋磚引玉的膚淺建議,相信能與上期文章中的各種資助方案相輔相成,完善公帑最有效資助宿位的用途。

總結來說,筆者認為關注組投稿中只關注宿費的增加實屬以偏概全,更值得關注的是整個宿舍制度能否確保宿舍的運用得宜,而非著眼於成功把宿費加幅由5.6%降至4.5%的數字遊戲。筆者知識淺薄,實不敢看重自己一篇文章的價值,但我衷心感激學生報及關注組的努力,並希望關注組能夠多加指導筆者。歡迎讀者多加教導筆者(email:chanedmond628@gmail.com)

本文作者只代表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任何團體立場。

[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81130/11909494
[2] https://osantd.osa.cuhk.edu.hk/ohis2/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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