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敏

 

暴力抑或和平的抗爭手段,從來都是視情況而定,這一點接近常識,但近來越來越多人將兩種手段放置於非此即彼的位置上,而這可能是致命的修辭效果。

 

近來聽到不少抗爭手法的討論:網上平台裏,有人認為三十多年來和平抗爭成果不大,是時候要暴力抗爭;有人認為暴力抗爭不但野蠻,更會招人口實;當然,還有天天大吵大嚷打左膠的本土派……

然而去年「9.28」即使沒有暴力抗爭,不也號召了成千上萬的群眾嗎?今天婦女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不都是由世界上無數以暴力推翻舊制度的運動爭取回來的嗎?如果你夠冷靜,其實會發現上述批評沒有說明當時的情況。原則要放在特定情況下考慮,這非常重要,例如殺人不對,但法律也容許自衛殺人。上述忽略情況的爭吵,只是以自己心中的標準來衡量別人,而無關現實。然而,搞社會運動的目標,總不是為了自我滿足吧?(除非,你認為自己的標準是在任何時刻唯一正確的。如此入型入格,我也無意擾人清夢)社會運動要成功,於是需要切實可行的方法,問題是怎樣才算「切實可行」?

答案可以很簡單也很複雜:睇情況囉。甚麼意思?就以八九民運為例說明吧,在六四二十七週年之前。一來借古鑑今,二來認為悲悼除了解道德之慰,亦是為了把握深刻的歷史意義。

 

八九例子之一:大軍壓境

八九民運通常會讓人想起學生絕食,和伴隨而來的崇高的犧牲精神,但運動中群眾行使的暴力同樣不可忽視。 1989 年 6 月 3 日深夜戒嚴部隊進城, 應為人熟知, 然而軍隊首次進城其實在 5 月 20 日。 5 月 19日,李鵬和楊尚昆公開指責學生運動,決定「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制止「動亂」。第二天清晨,七、八個軍事部隊(每個部隊約一萬至一萬五千人)從四方八面向北京推進,大批裝甲車和軍隊先後在北京城郊外圍出現 [1]。

然而軍隊遇上了北京市民的阻擋,始終被拒於城外。群眾聽到軍隊進城的消息,或在公路上偶然發現軍隊,便聚集起來阻擋軍隊,或通知附近的人前來增援。人們動用了所有物資阻礙軍隊,例如將下水管道、混凝土柱子等巨物置於路上,甚至將大卡車、公共汽車橫擺在公路上,攔截軍隊卡車[2]。軍隊與市民衝突起來,市民以磚塊、瓶子反擊 [3],這時軍隊沒有足夠武裝,遭到攔截後停滯不前。慢慢人們上千、上萬地相繼趕來,甚至在數目上超越了軍隊 [4] !

這是運動中軍方首次出動如此龐大的軍事規模。李鵬公開將學生運動定性為「動亂」,亦顯示了中共清場的矢志。這時再多和平手段也難阻軍隊進迫,再多學生靜坐也無補於事。更別說廣場上有些學生已絕食了七天,身體極為虛弱。軍隊一旦進城,別說反抗,學生可能連逃跑的力氣都沒有。如果沒有群眾強行阻撓軍隊,廣場上學生早就潰不成軍,甚至傷亡慘烈,整場運動也就此告吹。

支持勇武抗爭的讀者,不知道以上文字是否合你們心意。而以下的部份,其實是我更希望向你們說的。

 

八九例子之二:學運熱情漸減

長期運動自然有高低潮,八九民運首次低潮則出現於五月初。4 月 27 日大遊行後,趙紫陽和官方媒體對運動作重新評價,政府的讓步讓大部份學生滿意,越來越多學生重新上課。5 月 4 日後,除了北大和師大,其他大學復課,廣場上人數明顯減少。然而政府雖然態度軟化,但沒有實際承諾 [5]。當時運動既要面對毫不妥協的政府,更要面對學運熱情漸減的群眾。

當時學生領袖發起絕食向政府尋求對話,希望重新喚起同學關注。起初同學反應不大,直至 5 月 10 日只有四十多位同學願意絕食,不少學生表示不讚同絕食。5 月 13 日絕食正式開始,二百多個參加絕食的學生額頭纏上白布條,上書「北大絕食」,有些在衣服上寫「不民主毋寧死」「我以我血薦軒轅」等誓詞 [6]。

到了第三天,即 5 月 15 日,同學不支倒下,救援隊來往廣場,警笛聲早上響夜裏也響,絕食同學展示出視死如歸的意志。這些消息揪動著人們的心弦,他們開始關心絕食學生的身體健康。日子拖得越久,政府就越顯冷漠,而同情學生的人就越多。在 5 月 16 日已有三千多人絕食,包括遠道而來的香港市民。其後北京遊行不斷,甚至部份警察和解放軍軍官也被打動而參與遊行,在 5 月 17、18 日有超過一百萬人遊行聲援 [7]。政府由最初對學生毫不理睬,到後來派出國家總理李鵬與學生公開會面,其中轉變也反映出龐大群眾的力量。

 

不是暴力 / 和平,是抗爭手法

以上兩個例子,就是我所理解的「看情況」了。當然情況並非固定,且時刻在變,卻也不是完全無法觸摸的,簡單地說,一般抗爭手段的判斷中起碼包括以下三個原則:

  1. 目前外部 / 內部形勢如何?

所謂知己知彼,最基本也要了解對方的部署和態度,與群眾的士氣和情緒。

  1. 希望爭取哪一群人的支持?

我們很難爭取所有人的支持,那就弄清楚要爭取哪個群體的支持。以雨傘運動為例,針對中產階層可以多強調道德感召,但對於生活環境困乏的基層,則需要耐心說服,在運動方向和口號連結上民生利益。

  1. 具備行動的條件嗎?

要將目標實踐,自然需要實踐的條件,例如人手、物資。例如面對軍隊或警察,沒有足夠武裝和人手,怎樣也不能主動衝擊對方吧?

我無意開出一系列的抗爭手法原則,因為現實情況永遠比我們想像中混亂。我希望展示的,是即使再粗疏的抗爭手法分析,其實需要把握當下形勢,在不同原則之間調整,而採用暴力抑或和平的手段,同樣考慮眾多因素,而不是簡單地二擇其一。

任何原則要在特定情況下考慮,這一點接近常識,但也很容易被忘記,尤其在「暴力 /和平」的修辭影響下。「暴力 /和平」的關鍵在於中間那道斜線,簡直像楚河漢界,將「暴力」和「和平」放置在棋盤的兩端—— 一個非此即彼的處境。在近來的討論中,暴力手段與和平手段總是對立,支持武力抗爭的說法,不都是由批評「和平」抗爭模式開始嗎?「因為」三十年來和平抗爭成果不大,「於是」暴力抗爭——這是致命的修辭幻象! 先不論和平手段失效與暴力手段成功與否並無必然關係,從一開始暴力抗爭與和平抗爭不過是兩種不同的抗爭手段,何來對立?「情況」每刻在變(當年 5 月 19 日趙紫陽探望學生與李鵬公開講話只相差一小時),對手如此強大,我們要思考的不是「不是暴力就是和平」這樣二選一的問題,而是如何在每個瞬息萬變的「當下」,判斷合適的抗爭手段!

 

八九民運的智慧:路線分歧的超越

最後,與其作總結,我倒想提供一個歷史的參照點。

5 月 12 日,北京高校學生自治聯合會曾與和其他院校代表在應否絕食的問題上,吵得近乎決裂。傾向溫和手段的北高聯反對絕食,支持絕食的代表之一柴玲則表示北高聯只是協調的地方,並無約束力,更進一步批評北高聯遲鈍、軟弱、未有好好帶領同學 [8]。然而,反對絕食的北高聯最終還是草擬了《絕食宣言》:「絕食乃不得已而為之,也不得不為之。我們以死的氣概,為生而戰」,有些成員也參與絕食 [9]。我們看見了嗎?抗爭路線之間的縫隙也許無可彌合,但聯手合作是的確可能的。甚麼是求同存異?就是吵到咁都可以(表面上)冰釋前嫌囉。

因此,我認為有必要慎重思考一些問題:「暴力/和平」這種敵我對立的修辭, 是否製造了運動模式之間不必要的樊籬?近來「勇武」覺醒, 又是否只是令到人們除了「暴力」以外對其他抗爭模式、社會實踐視而不見?

 

[1] 趙鼎新,《國家、社會關係與八九北京學運》(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7),頁154-155。

[2] 《八九中國民運資料冊》(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出版,1991),頁373。

[3] 《八九中國民運資料冊》,頁276,379,390。

[4] 趙鼎新,《國家、社會關係與八九北京學運》,頁154。

[5] 趙鼎新,《國家、社會關係與八九北京學運》,頁129。

[6] 六十四名香港記者編著,《人民不會忘記——八九民運實錄》(香港,香港記者協會,1989),頁85-87。

[7] 趙鼎新,《國家、社會關係與八九北京學運》,頁140-141。

[8] 蔡子強、黃昕然、蔡耀昌、莊耀洸編,《叛逆歲月——香港學運文獻選輯》(香港,青文書屋,1998),頁217-219。

[9] 六十四名香港記者編著,《人民不會忘記——八九民運實錄》,頁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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