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助理的體會

 

文:紅戰士

總有不少人認為,從政者都是非富則貴,隨手拿十三、四萬月薪是等閒之事;至於選舉,更是有政府資助,不費分毫。參選為爭權奪利,所以每屆立法會都有些古怪人仕參選,意圖共享政權云云。殊不知事實並非如此,先不論立法會議員薪金只有六萬多元,選舉根本就是燒錢的玩意,不少人更為此傾家蕩產。

倒錢落海

參與選舉,等於倒錢落海?一個認真參選的立法會選舉候選人,選舉經費動軏要用上百萬。政府所提出的選舉開支上限,是每張名單一百五十萬至二百六十萬,而政府資助額會按所得選票計算,以選舉開資一半為上限。

說一百萬是底價,是確確實實的「最低消費」:印刷「較像樣」的宣傳小冊子約十萬本,已近十萬元;橫額二百條、易拉架數十個、海報上千張、直幡上百支,得用上近四、五萬元;假設一個三十人的義工團隊,加上活動時派發給支持者「撐場」用的義工服裝,又需要幾千元;街頭派發的宣傳品,如扇子、月曆等,假若各印製五至十萬份-便需要約三十萬;郵遞上門的宣傳單張,政府會支付郵費,但印刷則由候選人自己負責。以九龍東五十四萬選民計算,需要十六至二十萬不等;街頭廣告牌、小巴車身廣告,再用上二、三十萬;每天在街頭滿身大汗做宣傳的助選團,由於是每日都有宣傳活動,基本上不可能完全是義工。以一日六小時計算(早上兩小時,黃昏四小時,還未計晚上家訪),一人一個月大概用上五千元,三十人團隊便需要十五萬;選舉車的租用、司機的薪金、以至做車身宣傳畫的使費,又需要數萬元。(考慮用數式表達代替啦)

這裡計算已經近一百萬:仍未計選舉車宣傳運輸費用、地鐵廣告、大型宣傳活動租用場地、街頭宣傳設施、宴請義工慰勞、暫停工作的薪金損失… 近年的一個趨勢是,各候選人都會聘用公關公司,據聞今屆便起碼有何秀蘭、葉劉淑儀、陶君行等。專業的公關公司,費用便又需要數十萬。一百萬,根本便是最底價。

到底選舉經費從哪裡來?普遍主要有三種:政黨協助/貸款、支持者捐款、私人財產等,據說在這次選舉裡,泛民主派便有兩個「新一代」候選人,除向黨方申請貸款外,更抵押樓宇作選舉經費 - 結果一個選上,一個低票落選。當然,除上述三種途徑外,亦傳聞有一些建制派候選人有「其他途徑」,只是暫無證據,不贅。

選舉燒錢背後的政治因素

香港的選舉制度,採用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以大選區劃分。這個制度使選舉經費變得龐大:選區大,人口多,要作全面宣傳效果,印制的宣傳單張、橫額、海報數量便要增加,助選團的出動次數和人手、宣傳車的油費、物資的運輸成本,全部都比細選區要花費更多。馬嶽和蔡子強兩位先生,便曾在向立法會遞交的報告裡提及,1995年用單議席單票制,全港分二十個選區的經費,每人平均十六萬元,至1998年採用比例代表制、五個選區,選舉經費升至平均九十四萬元。

採用比例代表制的目標顯然易見,其目標在於制衡民主派(或「反對派」)的勢力。1991年立法局選舉,行雙議席雙票制,港同盟及匯點(今民主黨前身)在18席直選裡得14席;1995年,行單議席單票制,地區直選20席,民主黨亦得票42%,共12席。這兩個制度的特點是容易做成一黨獨大的局面,使親建制政黨如民建聯於1995年直選中只得2席。改用比例代表制,使小黨容易勝出,結果民建聯於1998年共得5席。這個轉變,是巧合、是制度,抑或回歸後市民取態轉變,真不得而知。

比例代表制加大選區,便是使大政黨和缺乏經濟支援的人減少當選的機會,自食其力的第一大黨,面對財源充足的「小政黨」,在改變選舉制度後的下場,早該是預料之事。

培訓政治人才,應由改善選舉制度做起

特區政府經常說培訓政治人才,其方法便是把親政府黨派的人送入特首辦及問責班底,結果生出一群無政治識見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以及扯衫尾入局、毫無政治識見的候任立法會議員。

戰時英國首相邱吉爾曾說:「選舉是教育一位政治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No part of the education of a politician is more indispensable than the fighting of elections)。若站在選舉的政治大門前,便礙於經濟原因而望而卻步,又怎會有人敢於投身政治?如此更難使真正的精英走上政途 - 還是這根本就是政府的願望?

 

(作者是某區立法會候選人選舉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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