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殼蝸牛與代罪羔羊──評新公屋富戶政策 社會, 17年2月號, 46屆莊「縫」(16-17) 文:K 公屋富戶有多「富」?抑或不過是政府用來掩飾自己罪名的修辭? 兩個月前,房委會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10月起實施。舊政策下,住戶入息超額就要加租(見表一);總資產同時超出上限就要遷出。今後只要其中一項超標,又或擁有本地住宅物業,就要交還公屋。這聽來不無道理,「常識」告訴我們:香港地少人多,建屋地不足,資源短缺下,公屋就應留給最有需要的人。富戶們理應有能力置居,何必跟窮人鬥搶公屋?這常識卻非事實。他們自然不是最貧困的一群,但要說完全不需公屋卻幾近是妄斷。問題的關鍵是,為何我們是要趕走這些人,而不是要求政府多起公屋?現存的公屋無法照料市民,其實是由政府的房屋政策蓄意造成,而非如流行的說法般總是歸咎於新移民、公屋富戶等群體。 誰是公屋富戶? 不妨先檢視「富戶」是甚麼人。今後只要收入超過入息限額5倍/總資產超逾100倍,就算作富戶(見表二)。他們應該算得上是衣食無憂,租屋買樓都不成問題吧?答案是不一定。且看兩則《惟工新聞》的報導。[1] /73歲的梁婆婆年輕時是紡織廠女工,現跟丈夫與兒子住在葵涌一個三百呎的公屋單位。一家人多年來合力儲了二百多萬,希望用作兩老的棺材本及兒子結婚。/ /57歲的鄧先生任職救護員,一家三口經公務員公屋配額計劃上公屋。近年他獲得退休金約200萬元,資產限額一下子超標。/ 以上例子不是孤例,老來儲到一筆錢其實不太罕見。那些省吃儉用儲棺材本的老人家、退休後得到長期服務金的人,將來一下子都要被叮走。200多萬足夠他們買私樓嗎?在深水埗買個400呎舊樓動輒也要300萬元起跳,居屋也只是打個7折。就算買得起,無收入又如何生活?租樓也不見得是出路,連同生活開支,200多萬也頂多夠一個家庭捱十幾年,要是有大病痛要求醫,身家一下子就蒸發了。房委會說有考慮這些狀況,故規定住戶全員滿60歲就可豁免。這意味着他們要保住公屋,唯有將子女除名,但老人家若需要子女照料該怎麼辦?強迫一家人分開住到底是哪門子的政策思維?再說如果子女收入不高,則又要申請公屋了。 擁有物業的人又是否不需公屋?看看《香港01》的一篇報導[2]:71歲的洪婆婆有五個子女,現與丈夫及患有思覺失調的女兒同住公屋,三人均沒收入,近年用積蓄買了兩個400呎的舊樓單位。一個用來收租,一個留給兒子居住,每月收他$5000租金兼家用。扣除差餉管理費,每月租金淨收入數千元;還不時有大維修,早前才交了8萬元。交出公屋後他們自然要搬到自己的物業,但道理同上,微薄收入根本不足過活,洪婆婆早年還因工作導致一身病痛,膝蓋要做手術,私院要收40萬元,公院則要等幾年。一個稍為正常點的政府,總不會要人到了晚年還要這樣擔驚受怕,不能安樂過活吧? 公屋為誰而建? 我們往往以為富戶是每日大魚大肉,生活無憂,還要佔便宜住公屋,但其實一失去公屋就朝不保夕的大有人在。有幾萬元收入的富戶,尚可以租私樓;但對於有資產無收入的人,他們隨後幾近要捱貴租,生活負擔大增,想用僅餘積蓄過一個合理的生活也不能。歸根究柢,香港樓價高不可攀,200多萬積蓄算得是甚麼?住屋以外還有種種生活問題,長者的醫療支出更是沉重的負擔。說到底,他們雖然並非最窮的一群,但也有住公屋的需要。 政府口口聲聲說富戶霸佔公屋資源,要把資源還給窮人,但新政策實施後也不會騰出多少空間。如果他們將子女除名,或將資產轉移至其他人名下,仍能保住公屋;再者,富戶數目根本不多,過去每年只有兩三百人因收入及資產同時超標(3倍及84倍)而要交出公屋,新政策下的數目連政府也未能交出,但也相去不遠,而香港目前可是有286,500宗公屋輪候個案!富戶政策無法解決問題,卻是政府轉移視線的工具,當我們都顧着指責誰濫用公屋,大抵就無暇理會房屋政策的問題了。 條件稍好的人,不應有資格住公屋嗎?看看香港的樓價:2016年,香港的房屋入息比是37.57,全球第一[3]:一個月入中位數的家庭,37.57年不吃不喝,將薪金全用於房屋才買得起一層90平方米(約967呎)的樓。其他發達國家又怎樣?法國是11.93、英國是9.28、德國是7.93。換言之,香港人要在薪金中拿出比他們多3~5倍的錢先可以負擔到私樓。樓價如此瘋狂,即使月入兩三萬,儲首期已要花上十年;就算有幸父母替你儲首期,也要再花十多廿年供樓;買不起樓,想要租屋也要每月花上近半薪金。同類情況換在外國發生,政府早就被迫要壓低樓價或添置公共房屋照顧這些人。香港的情況遠比其他地方嚴重,需要幫助的人更多,偏偏政府還將公屋入息限額訂在$10,970,落後程度還不令人髮指?當下,我們要爭論的根本不是應否趕走公屋富戶,而是要求政府大量增建公屋,將月入兩三萬的人都納入保護範圍。 土地不足是謊言 每次面對民間社會增建公屋的訴求,政府總拿「土地不足」做擋箭牌。事實是目前政府提供約79萬公屋及40萬居屋單位,用地只佔1,600公頃,但閒置的已規劃官地卻足足有4,000公頃(詳見本刊施政報告點評)。偏偏政府不動用這些土地增建公屋,更反其道而行,建屋最高峰的01年還能建55,000個公營房屋單位,每年要起再多也不是無能力,但現在卻只有每年約15,000個公屋單位。說穿了,也是因為大量起公屋會導致細單位樓價插水,而政府的房屋政策卻以私人主場主導。市面上充斥百多呎的私樓,不過是公屋不足下被創造出來的需求,公屋地變豪宅之類的新聞也不罕見,箇中與地產商千絲萬縷的利益瓜葛,恐怕就非此文能說明。 富戶與青年,並無二致 香港的房屋問題已嚴重至此,政府仍想將市民推到私人市場托市。為了避過不增建公屋的罪名,自然要不時搬出一些代罪祭品來轉移視線。現在是針對公屋富戶,幾年前政府跟媒體可是在鋪天蓋地指斥大學生申請公屋,潛台詞是:「喂,你有手有腳年青力壯仲同阿婆爭公屋?搵到萬零二萬蚊就唔好同窮人鬥搶,自己出去租啦。」政府對青年和富戶的污名化,豈不是驚人的一致?在劣跡斑斑的房屋政策下,我們不過是同一群受害者。今時今日,大學畢業生也可能只有每個月萬多元收入,想找個容身之所也是難比登天。如果我們想自己的住屋未來得到保障,關注香港的房屋政策,迫使政府實施應有的協助,必然是一個基本的起點。 [1]惟工新聞,《有積蓄就無公屋 棺材本托樓市 新富戶政策成退休長者末路》,21/12/2016。 [2]香港01,《慳盡為子置業 婆婆恐遭逼遷:儲少少錢都唔得?》,15/01/2017。 [3]Numbeo , Property price index for 2016.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 八 = 廿四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