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文:小弟、謝謝飯島愛

IDAHOPride Parade?行完又行?

IDAHO,在此不指美國愛達荷州,而是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國際不再恐同日,正日為每年517日,目的為紀念世衛(WHO)於1990年將同性性傾向從「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CD 」中除名(即不再將該性傾向定義為精神病)。其相關遊行或集會則為喚起地區關注同志社群(Tongzhi Communities)受到的差異對待,包括歧視、仇恨、暴力、甚至殺戮。

Pride Parade,原為紀念同性戀解放、同性戀權利和同性戀自豪日所舉行的的遊行慶典。近年各地驕傲巡遊的涵蓋對象已明顯包括而不限於同性戀者。咁包括咩人?可以是較常見的 LGBT(女同、男同、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可以是 LGBTTIQQA,或其他。簡言之則包括同志社群,定義因人而異。故此,在巡遊中遇見性工作者團體,無用驚詫。一則性工作者絕對可以是同志,二則兩者至少在爭取人權,支持民主的道路上串連互動,把臂同「遊」亦屬合理。例如今屆 Pride 的主辦團體包括男性性工作者組織「年夜藍」。而參加 Pride 一般會「著得靚D、叫得姣D、玩得癲D」,企圖宣示「我不寂寞,我值得活得快樂,至少值得擁有光明正大的快樂短暫」。當被問及「好咩好行?有咩咁值得你呢種人驕傲?」時,至少可考慮向對方解釋:這「驕傲」不傾向指「嘴藐藐,自以為把炮」的那種「驕傲」,而接近「自我接納與肯定」。

2005年起,本港每年五月均舉辦 IDAHO 遊行或集會。今年 IDAHO 直接參與者不足 300,但同年首屆 Pride 則過 1,000,未計逼爆鬧市爭相拍攝(包括正在半空搭棚的師傅們,勁)的市民。IDAHO 嚴肅催淚,Pride 則擺明勁玩。當今時今日,同運往往告急唔夠錢唔夠人,集中資源始終花算。下年 IDAHO 會否凍過水?至少難為籌辦者。

 
遊行後集會 被忽略的歷史創造


集會實際上以歌舞表演為主。特別在大會於結尾播出一位何姓女歌手(你估錯了,不是那個)對同志的聲援錄音。中英文版,三言兩語,似乎不深刻;甚至有可能基於她不是另一位何姓女歌手,故聚眾得知其身份後,反應出奇冷淡,僅在主持提醒下報以女歌手零碎掌聲。然而,作為首個在本地同運場合中,揚聲支持同志的演藝人,已屬難得。感覺像捏著一把花生米良久,畢竟捏出一滴油。

我們的生存之道:剪斷「文化」與「政治」的紅線

是次遊行,內地、台灣、香港、澳門相關團體或個人勉力參與。有同胞自北京來,自然追問首都情況。負責人指出,因兩岸「關係問題,既無法到台灣遊行,難得香港限制少,當然要來」;他承認在京奧期間,政府因「形象問題」,力掃城內男同性戀者聚集的公園、酒吧、浴池。以至於京奧過後,繼續不手軟。

問到為可還能以「北京NGO*」名義申請來港大舉橫額表達訴求,負責人指這類示威(反對禁止播映同性戀題材電影)是「文化活動」。問到是否只會禁播同性性行為場面,負責人回應指「帶有互生情愫的意識也不能夠(播映)」,因為憲法「沒有承認同性戀的存在」。係咪小兒科問題:北京政府從京奧至今,大力掃蕩了甚麼?(掃蕩了「不存在」的東西。)

再三追問下,負責人則承認將「文化項目」與「政治議題」刻意分割,是他們的「處理辦法」。言談間,負責人顯然體會在政權壓抑文化空間下二者無法分隔的無奈,卻又因強烈的求生意志而建構出令人難以理解的游韌與滿足。作為外人,既就眾多內地NGO參與者的靈巧圓滑而生敬,也因被限制而作出畸型發展的民間場域躁動。

*編註:一般而言,香港與國內對「NGO」的理解不同。同樣是「(已成功註冊的)非政府組織」,「香港NGO」在意志與行動上無必要反映政府取向,例如「國際特赦組織(AI)」與「綠色和平(Green Peace)」等。相反,「國內NGO」至少需要與地區政府(或個別人員)保持良好關係,包括但不限於透過正式或非正式傳訊。國內NGO需要在組織意志與政府取向之間取得協調,雙方不明文地得到「絕對無從動搖政府治權(即「一切與政治無關」)」的共識,以謀求足夠發展空間實踐其使命。

搞手訪談:彩鳳 x

千名同志遊街後,各界迴響。尋常參與者乘機邀來似乎互不相干而又同為主辦單位的參與成員聊聊。

「怎樣才算是同志運動?」

彩鳳一臉狐疑後回答:「同運的思考基礎應是由下而上,盡量不由一人領導,而是全體參與。甚至只宣佈集合的日期時間,然後待參與者一起決定詳情。現在做不到,不過至少有些位置可以協商產生共識,當然不是和政府協商,而這共識未必是你或我最想要的。」她繼而主動表示,自己還身處於思索的過程中:「用口不能表達,語言本身有限制」。而Joe則指:「我認識不多,就字面理解,覺得同志運動是一群同志,同樣想企出來告訴社會自己的訴求而衍生出來的。」

「同運x社運?」

香港不乏大型社運團體,但鮮聞聯合同志團體在爭取性小眾權益的議題上共同發聲。對,兩者有何關係?彩鳳不認同「兩者除了同樣在街上大叫大嗌以及和政府對抗外,並無關係」,她指出同運與社運本不分家:「社運有很多形式,如(群體間的)結連和互助。又例如性/別議題其實可以是涉及社會上最多人的項目。如果問『你係咪真係異性戀架?』,你多數會想當然的回答『是』,其實你未必真的『是』!對異性戀傾向作出反省也是同志的一員。同運社運兩者理所當然的在一起,工人本身可以是同志,一班同志當中又可以有一班工人。」

「點解要落水?」

乍聽與同運社運也好,滿有意義。然而我活得不錯,至少不像別國做同志要被吊死。搞同運?不作聲,大家自然融洽;惹人注目地強調性傾向,不更惹人反感嗎?Joe以分享個人經驗作答:「以前從不理自己與伴侶以外的事,我是獨立個體,同運與我無關。直到大半年前女同盟搞活動,參與後開始認識。之前連『國際不再恐同日』也不知……在街上拖手,本來就知道別人在看,但我們有否真正『站出來』?我是TBLesbian,不是刻意告訴你些甚麼,只是表明我是普通小市民 你唔使咁驚。對我而言,這是思想上的調整,希望自己圈子和更多不同的人,別要連自己都歧視自己,把自己藏起來……許是香港人冷感得太厲害 像以前的自己。」

彩鳳則明確說:「運動只等同遊行?而且我不同意這問題 別以為吊死才慘!身處在相對富裕的香港,一切都在發展,但我們有沒有空間重新思考人的尊嚴?不見血的暴力才最暴力。別與伊朗比較,是我們生活得太舒服。近年南韓不少人賺到錢,有了消費空間,網上討論空間就變得少人參與,人們似乎不意識自己的空間細小。當然網上空間可以很大,但離開這空間後,還有沒有?或者是我們誤以為自己有甚麼。」她再指出:「無論甚麼運動,總要向前,關著到社會當下的需要(如現在性小眾的需要)。」她承認這說法模糊,並認為立法最基本的保障,但不應將力度都集中在爭取立法。那應集中在教育嗎?「你係香港讀左咁多年都知佢幾尻!」中肯。

「傳統 香港 殖民」

是次遊行,約400人來自中、台、澳,對於香港在亞洲同運中的位置,Joe指出殖民思想框限亞洲許多地區的同志權益進程,並言當香港被視為「中國一部份」,是次遊行為好些人士提供了參與同運的機會,但香港所做的還很初步,僅比受法制規限的地方好一些。無獨有偶,《時代雜誌》國際版報道,圍觀遊行的李性途人表示:「I never thought I would see this in Hong Kong our society has different values than the West regarding sex because we are more traditional and more Chinese.」但記者反指「Yet it was Victorian colonial laws-; not conservative Chinese attitudes-; which first criminalized homosexuality.」抗拒同志等同「重視中國傳統道德價值」,還是其他,似乎還未(嘗試)被搞清楚。

「理/唔理」

同運參與者,不過是人。問到如何面對親好的看法,Joe不大理會,包括爸媽。而彩鳳則不會不理,並嘗試用接近對方的語言,有機會就講。二人也認同,許多時是白講,但只要不一下子就退回來,時間過去,總會好轉。

後話:啐啐唸

訪談當天,記者跚跚來遲,兩位受訪者忙了一整天後仍得恭後多時,相當疲憊,結果卻貨如輪轉,絕不欺場,記者也因此無法稍為完整地記述二人的言語。時至尾聲,大家開始吹水,講起:

(1)當初遊行彷彿要胎死腹中;

(2)同志組織間非必然合作愉快;

(3)警方對一般參與遊行者溫婉有禮,對搞手則不然,還有種種意態論證出「警察才是最激進的」;

(4)鑽營地下事業的██社在千上遊街後,終於在網上專欄中發佈回應;

(5)民主黨;

(6)女同盟等繼續關注家暴條例對非異性戀(前)同居者的保障;

(7)性傾向歧視立法討論會;

(8)一人一信敬呈城巴……

道別後才對陌生不捨 還可找誰談這些話題?……無分攣直?社運同運不分家?甚至自稱同志的朋友也不願理會時,同志不同志的關係,更止於神女襄王的洪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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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e Day 見聞錄

看不到的歧視

Pride Day前一晚,友人說:「其實我不覺得香港地還有很多人歧視同志。你覺得你們真的需要上街?」的確,回想起中學女校中的tb們,聯想到的是「個頭 gel 得好好」、「型」……好像真的沒有歧視。

不過,不能直接聯想不代表不存在。歧視是半透明的,且善於偽裝。歧視者或有感「我不是在 discriminate ,只是 differentiate」。事實上?你會 differentiate 喜歡長髮或短髮女生的男生,「哦」的一聲去回應。但面對同志們,我們口中說「哦」,心中出現的卻是「啊!咦?唉……?……!」我們未認識過一位跨性別人士,就歡喜地稱她/他們做人妖;未認識過一位性工作者,就將「傷風敗德」打成她/他們的必然化身……想到這裡,面對友人「你覺得你們真的需要上街?」的問題,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點止 Parade 咁簡單

雖然放眼望去的確五顏六色人人衣著別出心裁,道具音樂舞蹈樣樣齊,和蘭桂坊嘉年華無異;但實際又不像普通 Parade 那樣玩完就散,背後有更多意義想表達。

口說意義很容易:不要歧視,尊重性少眾……可能驕傲愛上街五字已概括。但要做到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卻未必容易。而這些,不是說參與一個 Parade 就能真心明白背後種種,始終需要一個實心的明白作為基礎。事後大會也安排了座談會和參觀活動,讓兩岸三地的同胞一起交流。

分享會與參觀

第一次參與這種兩岸三地的討論(編按:對上一次在香港「這種兩岸三地的討論」,發生於1998年),大開眼界。大家圍在一起討論關於同志和性少眾運動的議題,或分享經驗,或交流理念,才發現很多資料在書本或網上根本難以找到。特別是當大家分享安排活動的困難時,始知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以台灣為例,本以為比香港走得更前,卻發現未必盡如想像。與會者表示台灣的政治生態是,甚麼東西都得和政治掛勾,如果掛不上(無法幫助某些政治勢力生存),就不會有生存和發展空間──甚麼都是政治工具。譬如性工作就常和政治掛勾,如領導層想造好政治化妝術,必先大力掃黃,向性工作者開刀。

由此,幫助性工作者的組織在台灣就難以萌芽,更別說生長。性工作者的工作也於是變得危險,遇到暴力也沒門求助。於是關心性工作者的人開始嘗試和婦女團體合作,以推廣反暴力意識,但合作關係卻總難長久──性工作常被污名化,一些婦女團體為免旁人說三道四,選擇撤退。小弟第一次接觸這類資訊,其驚訝和擔憂,不知道能多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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