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李子

話說係二月九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開會,傾各大學的管治架構,同埋申訴及投訴機制的問題。其實呢方面的討論,已經傾左好耐。話說之前有宋達能報告書,教資會要大學改架構,但大學就只係做中央集權果部份,就唔做跨院校獨立申訴機制果部份。結果近幾年,已經有好多間大學爆出學術自由被干預、教員合約化等爭議,令人覺得院校管治,實在需要改進。比較大件事的,有02年城大法學院,爆出歧視亞裔員工、院長濫權同行政失當既爭議;到左06年,又有浸大高層肥上瘦下、強迫教員轉新制的事件;當然不少得2007年的教院學術自由被干預的事件,政府以本傷人,陸鴻基傾家蕩產打官司,學者都敢怒不敢言。

作為改善,上年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會議,就話要成立一個「跨院校獨立民選申訴委員會」,希望有一個比較民主同獨立的架構,去處理這些爭議。不過,上年11月浸大學生會就爆料話校董會否決建議,發現原來大學校長會傾過同否決建議,學聯同高教聯先後出聲明鬧大學校長會,立法會見勢就急急腳開會跟進。係9號的會議上,大學校長會就有一份回應,去反對呢項建議,話會違反各大學的院校自主,又話各大學已經有嚴謹機制,去處理投訴。

各大學的投訴機制有幾嚴謹,小記自然冇能力判斷,不過就算幾嚴謹都好,似乎有獨立第三者去仲裁,點都會好d,始終向校方部門投訴校方,機制同負責人都佢定,令人難以信服都好正常,如果唔係,都唔有上述事件。而且各大學都開始中央集權,若果無第三方獨立的仲裁者,被投訴同處理投訴的都係同班人,邊有教員肯走出來講野。況且,自從陸鴻基傾家蕩產打官司單野,不少教員都話就算自己肯出聲,冇人做公正,分分鐘仲慘過唔出聲。好多員都話希望有個申訴專員可以有咩事都幫到自己打官司,唔駛下下賣晒家當仲要通街籌錢。

不過講到院校自主,班校長就真係打橫黎講。例如中大咁講,校董會入面,完全冇學生代表,而例如港大、城大、浸大、科大等等都有,學生冇份的院校自治,只係高層統治(當然唔係話,有一個半個代表,就叫學生有份啦,但連一個都冇,就真係連樣都唔打算做)。而教務會係上年,決定取消學生會會長的成員身份,同樣係將同學踢走的舉動。又例如中大各書院院長(他們同時係校董會必然成員),2年前由教員互選,改成委任制,亦係叮走教員、高層收權的行為。加上部份院校校董會,有近半數或過半數成員,都係行政長官委任,這樣的「自主」,有幾自主呢?最諷刺的是,當日會議就有份意見書,指校長會果份回應,根本就冇諮詢過校內教職員,質疑佢合法性。咁既院校自主,咪即係大學校長搞獨立王國,都幾有趣。

高層可以說了算,仲隨時引致以權謀私、肥上瘦下、決定輕率等等的質疑,例如上面提到的浸大事件期間,就有人指浸大高層年薪過180萬者,有成35人(注1),校長薪金年津貼更超過400萬;今年年頭,文匯報亦報導,港大係08年,年薪過180萬高層,足足有239人,比97年的178人,多出3成有多,而比教院校長張炳良人工更高的,就足足有59人(注2),似乎表示張生只係二流貨色,港大有成村人都勁過佢。

注:
1:http://www.buunion.org.hk/statements/newsletter165.pdf
2:http://paper.wenweipo.com/2009/01/01/YO09010100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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