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水

幹事會候選內閣「朔夜」發表政綱後數天,中大校方曾發出聲明指控「朔夜」的參選宣言及媒體訪問涉及有可能違法的言論。「朔夜」當選(現已總辭)翌日,校方再次發出聲明,强調朔夜發表的政綱不代表校方立場,並因此作出 5 項裁決,當中包括要求學生會註冊成為公司或社團,死線為 2021 年 6 月 30 日。代表會曾通過決議案,指示學生會進行註冊程序。後因孫昊然同學就此向司法委員會申請覆核,司法委員會裁定有關決議違憲且無效,指決議牽涉修訂會章,代表會以過半數方式通過決議屬越權,應透過全民投票【1】取得基本會員之授權【2】。校方得悉孫同學覆核成功後,宣佈給予更多時間學生會籌備全民投票,死線延至 10 月 31 日。

是次全民投票將決定學生會是否註冊成為公司或社團。

  • 註冊有咩影響?

孫同學的上訴書和學生報及電台於六月推出的懶人包已經對於任何形式的註冊的後果作出說明。以下將分為對基本會員和學生會本身的影響。

首先,任何形式的註冊將會更改或廢止會章的效力。《會章》【3】為迎合社團或公司條例,將會作出修改。就算《會章》可被直接「搬字過紙」,其法律地位必然受到影響,本源於《中大條例》的《會章》【4】將成為獨立社團或公司的章則。假設註冊成功,以上改變將切身影響基本會員。當現時的會章形同廢紙,基本會員的權力將不受保障,如修改會章的權力。現時機制下所有同學均自動成為基本會員及擁有投票權利,註冊後,同學需向公司秘書申請成為公司或社團成員(亦有院校的學生需支付會費才能成為會員),才擁有權力投票選社團代表或公司董事。

另外,同學——尤其學生會成員——需背負法律風險。《中大條例》下的《會章》代表學生會處於中大架構,而且修改《會章》需經校董會同意【5】,法律責任一向由中大校方和校董會承擔。當註冊成為獨立社團或公司,學生會成員和基本會員將承受法律風險。當學生會換閣,更需每年交替更改負責人,並提供個人資料如身份證及住址供外界查冊。在動輒便會被套上洗黑錢標簽的年代,學生會成員所承受的法律風險更是無可比擬的。

現時學生會行使三權分立,內閣由普選產生,遇上重大事項可以透過全民投票方式決定,如不服學生會決定,基本會員可向司法委員會上訴。但香港公司法(《公司條例》)不承認以上程序及架構,基本會員的權利將被剝奪,學生會架構亦會面臨巨變。

在學生會實際運作層面切入,社團由社團事務主任(即警方)管理,將會從各方面影響運作,如學生會會因此產生制肘,警方也可隨時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又或於任何合理時間進入社團用作集會的地點,令學生會難以運作。註冊成為公司或社團後,校方未必願意提供行政支援。

  • 註冊可能嗎?

同學或會對註冊是否可行抱有疑問,註冊為公司似乎不可能,各大專院校從未有過先例,程序繁複,也不符學生會的性質。社團由社團事務主任(即警方)管理,這個時勢下很大機會被警方刁難。筆者認為註冊過程固然充滿著許多的不確定性,但註冊程序一般需經歷以年計的時間。更何況,支不支持註冊本應從其應然性而非可行性出發,故不贅述。

  • 唔註又會點?

筆者認為可參考代表會當初通過註冊決議的理據。如近期陸續有組織被警方取締,不進行註冊的話或會被視為非法組織,而服從校方決定或可在學生會框架之下保留生存空間,在註冊事宜上仍有斡旋和談判的餘地(如嘗試要求校方提供行政支援)。同理,不服從可能須面對懲處,校方可自行詮釋《中大條例》的法律依據,隨時取締學生會。

結語

作為學生會一員,我固然希望同學多參與校政,期望中大人用票為自己發聲。但比投票更重要的是,那一票有沒有經過仔細思考,是不是主動了解過相關資訊後才慎重地下決定,而非人云亦云(或受學生會成員的取態影響)。我不知道這會否是中大、最後一次全民投票,但無論如何,都應該珍惜如此具有意義的一票。

註:
【1】由全體基本會員在選舉或公投(修章、罷免、或指定議案),以不記名方式投票,為全體基本會員施行其選舉、創制、罷免之唯一程序。投票需要達到全體基本會員六分之一以上之法定票數,否則投票結果會被視為無效。

【2】第七十八條 《會章》為最高法則:代表會立法不得與本會《會章》相抵觸;若本會任何明示或隱含的規定與《會章》相抵觸,均須被宣告無效。

第七十五條 《會章》修訂 乙:《會章》修訂草案須經代表會全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再由全民投票通過。

【3】《會章》全稱為《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章》,是學生會的最高法則,列明學生會的定義和宗旨、成員的權力和責任、基本會員的權利等,相當於學生會的《基本法》。

【4】香港法例第 1109 章《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25第7點:香港中文大學可設有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其章程(即《會章》)須經大學校董會批准。

【5】《會章》經由校董會批准,而《會章》第 1 及 2 條訂明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的定名、宗旨、組織(即如何組成),換言之學生會的存在經校董會批准。

參考資料:

中大學生報五月號《「朔夜」事件時間線》

中大學生報五月號《註冊,不註冊——學生會的註冊困境》

中大學生報於 5 月 27 日的報道《【校園新聞】中大學生會代表會於第一次常務會議(25日)通過了「本會指示中大學生會於2021年6月30日前進行社團登記或公司註冊」議案》

中大學生報於 6月 1 日的貼文《【學生會註冊懶人包】中大學生會有限公司?關於註冊,你需要知道的7件事》

中大學生報於 6 月 7 日的報道《【校園聆訊】學生會註冊決議司法覆核孫昊賢勝 原訟庭裁定代表會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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