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眾能重視香港的性小眾群體,尊重並支援所有性暴力受害人。〉

按1:無業男子假扮女同志涉強姦非禮事主X罪名不成立,判決無疑是對香港的#LGBT+族群、倡議性教育改革的有心人、以及默默為性侵受害人提供支援的組織的一大打擊,以及宣戰。彷彿在否認一切受害人的感受,叫被告以後「醒醒定定」,我們看在眼裏,彷彿在講:target女同志交友app上面的女性下手沒有問題。要怪,就怪女事主蠢?二次傷害。

按2:性侵觸發警告 請因應個人情況判斷是否往下閱讀

根據立場新聞的報導,一名30歲無業男子假扮女同志,涉嫌強姦事主X,6男1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以5比2裁定強姦罪不成立,並一致裁定非禮罪不成立。

性暴力並不難分辨——根據風雨蘭的公眾教育資料,凡是在事主不情願下,發生具有性意味的行為,已足以構成性暴力。

關於性暴力的種種迷思,以及裁決如何荒謬絕倫,諸位性/別平權倡議者都已各自撰文論述,在此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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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被男性強暴,但當受害者是女同志時,往往更加被質疑。

我想道出從未啟齒的經歷,去告訴大家刻意隱瞞性/別的施暴者,是真的會撲朔迷離到讓人無法辨別。

每一次,話到了嘴邊,心卻在顫抖。年月間,我學會了囫圇嚥下真相,以戲謔包裝,將經歷大幅改編成笑話,與友人一起自嘲。這樣比較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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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在我22歲時,前女友跟我分手。傷心欲絕,我便流連夜店,卻被假扮成女同志的男性性侵犯。

當晚,我在酒吧舞池獨自消遣。昏暗中,一個外籍女生主動跟我搭訕、跳舞。「她」高挑窈窕、一頭長髮配上妝容和香水,姿態嫵媚,聲音輕柔但略帶沙啞。跳過舞後,「她」帶了我去酒吧角落抽煙、聊天。我跟「她」表明自己是女同志,「她」說「她」叫Natalie,也是個lesbian,是來香港公幹的美國人。吞雲吐霧間,我們越聊越投契,「她」在昏暗中極其熟練地調情,我們接吻。「她」主動邀請我去「她」的 apartment one-night stand。到了「她」的住處後,就如許多發生一夜情的人一樣,還沒開燈,我們就立刻在漆黑中接吻。「她」一直脫我的衣服,自己卻只脫了鞋子和外套,但我沒有細想,當下只想在床上繼續親密。一輪前戲後,「她」說「她」想進入我,我理解是「她」想用手指進入我,便同意了。「她」說「她」想拿潤滑劑,叫我等一會。我當時覺得很合理,因為我以前和女友發生性行為時,也會使用 lube。

「她」回來後,叫我分開雙腿,我便照做。突然,我卻感受到有包著膠的條狀異物插入我下體少許,陰道傳來撕裂般的劇痛。我以為「她」是用了包了安全套的性玩具或 dildo(假陽具),在那物體還沒完全插進去時,我馬上喊痛、用力推開「她」,叫「她」把東西拔出來。「她」無視我的訴求, 整個人壓在我身上,叫我等等,說過一會兒我便會適應。我奮力掙扎,感覺那異物離開了我的身體。「她」卻再次用身軀壓制我。我和「她」一直推撞、僵持,直至我們跌下床,倒在地板上。

「她」隨即站起來,開了燈,燈光下,我才看見「她」的牛仔褲拉鍊已經拉下,露出套了安全套的陰莖。我腦中一片空白,驚嚇得呆坐地上。然後,「她」在我面前,一件一件地快速脫下衣物、拿掉假髮,剩下一個光頭的高瘦男子,一絲不掛地站在我面前。我哆嗦著問他,你不是自稱是 lesbian 嗎?為什麼你的身體是男性的身體?他竟然說,他還是喜歡用男性的器官去做愛。

聽罷,我的大腦完全無法思考。我不能理解,唯有慌忙拾起地上的衣物,想即刻穿上、逃走。他捉住我的雙手不讓我離開,我說我只想現在就結束這事。他卻說,他已經很「體貼」地戴了安全套,但我不讓他進入,害他勃起了卻無處發洩。他說,我至少得替他解決生理需要後,才可以走。我說,我不喜歡男人, 也不懂得這些。他聞言,用力抓住我的頭,按在他的下體上,逼我幫他口交和手淫,還威脅說若我拒絕,他就拿掉安全套進入我。我只能繼續直到他滿意為止。我真的很怕他會突然改變主意強暴(進入)我。

他一直繼續要求我幫他口交和手淫。等到他睡著。等了很久,他的鼻鼾聲傳來。我輕手輕腳地穿上衣服、拿起斜孭袋,踮著腳尖慢慢走到大門,輕聲關門,瘋了一樣跑了幾個街口,又等了一會,才截到的士,上車回家。

事後我一直自責,為何自己竟然無法分辨施暴者的性別?為何他和我一起跳舞、聊天、接吻、擁抱,我竟然都沒有看出破綻?為什麼我無法認出他是男性?況且,一開始的確是我同意和他 one-night stand的,因為我以為他是女生。而且他沒有完全插入,又有使用安全套,又改為要求我幫他用其他方式,這樣肯定會被很多人質疑我吧?

我自問沒有事主X的勇氣去報警和對簿公堂。時隔4年,因為看到X的新聞、看到X在法庭面臨不公義,才說出來。

X,如果你看到這篇文章的話,我想告訴你,你並不孤單,我相信你,也知道你的難堪。加害者的性別模糊,並不是你的錯。這個世界其實沒有所謂的#完美受害人,每個人所遭受的性暴力經驗,也不可能依照大家心目中按照刻板印象猜想的「強暴劇本」去發生。事情發生了,就是發生了。沒有人會樂意翻開傷口,更沒有人會無緣無故「作故事」去「引人注目」。#性暴力 不是令人愉快或自豪的經歷。大家需要做的,是聆聽、相信和陪伴受害人。

這樣已是很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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