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雞

本部范克廉樓食肆結業潮過後,無論空出的位置到底會變成食肆、超市、學生活動中心抑或其他,都難以避開傳統企業模式和其他較重視社會責任的營運模式的討論。近年來,傳統中央學生組織──作為傳統企業模式的批判者──總是希望引入較重視社會責任的營運者;不少同學卻希望商品價格更低廉。兩者彷彿總是無法調和,問題是:我們是否非得為了崇高理念,而放棄價格,又或相反?

 

以本部的百佳為例。有同學甚至認為現有的貨品仍不足應付日常需要,有擴充和增加貨品種類的必要。可是中央學生組織的幹事們會說,一般企業,如百佳,本身就問題多多。它們奉利潤極大化為聖諭,破壞環境、 極盡浪費之能事;再者,在上者坐擁千百萬年薪之時,底層員工卻只有最低工資,勞工權益也往往不受保障,忍氣吞聲和隨時加班彷彿理所當然。

 

不少同學也認同中央學生組織的理念,認為企業不應忽視社會責任,故社會企業,作為改良版的企業模式,是更好的選擇──雖然7-11隨便僱用一兩個殘疾人士,便算得上社企;加上,一換了管理層,社企就不確保能履行其社會責任的承諾,足見其局限。但也不能因而抹殺一些社企的實績,譬如,香港社會創投基金會為低收入家庭提供課餘的教育,以免他們因家境不佳而成績落後,造成「遺傳」教育水平的惡性循環。 不過中央學生組織仍不滿足於社企,認為只有實踐經濟民主,從結構上扭轉權力不平等,才能根除企業模式的根本缺陷──而合作社模式就是出路。合作社雖有管理層,但他們不能繞過下層員工做決定,而且也訂下薪酬差距限制,最高和最低薪酬不得超出數倍。更重要的是,在民主決策,大至工資、工時、分工,小至是否賣撈麵、賣糖水,都可以在商討的過程裡,讓社員學懂平衡自己和合作社的整體利益,權力十分平等。這就容許社員思考合作社與周邊社群的關係, 將關懷切實貫徹至其經濟模式上。於是,合作社除了是賺取三餐養活的地方,更是公民教育的場所。相反,社企再有良心,也不過是管理層的獨斷,幾近與底層員工無關;即使管理層願意下放權力,讓員工有更大自主空間,終究也非真正從結構上解決問題。

 

不過中央學生組織無法回答的一點或會是:既然合作社模式如此美好,為甚麼城市大學的「婦女合作城舍小賣店」,開業幾年後就結束?為甚麼不少贊同合作社理念的人,每當要自掏腰包購物時,眼中便只有金錢利益,沒有公共利益?不少無良大企業雖為我們深惡痛絕,但我們卻沒有牢記光顧它們時,便宜下來的十多塊錢,其實正付出著別種形式的社會代價。歸根究底,就是我們缺乏對公共利益的認識和切身體會。以環保為例,我們對固體廢物的處理和堆填區的情況近乎一無所知,就算知道香港每日生產過萬噸固體廢物,數字也大得無法確切想像情況究竟有多嚴重,更別說能夠真正反省自己的生活或大企業的營運模式有多浪費。正因如此,我們便只道合作社是遙不可及的烏托邦,無法理解其意義,最終就像文首般,把合作社與企業錯認為「理念VS利益」的兩難,不肯為公共利益付出額外代價。

 

不過也不能否認,每天額外數元,積沙成塔會加重貧困同學的負擔,這就更加突顯中大、大學——作為追求理想和推動社會進步之地——的角色。假如在佔領運動期間,同學們也認為大學以及大學生應為了社會挺身而出,爭取公義;那麼,當此刻在大學跟前,有一個如此可貴的社會實驗機會,大學又豈能就袖手旁觀,把仍在學步的合作社,推向無情競爭?而且,中大女工合作社付的租金雖然比純粹牟利的咖啡閣還多,但它已多次成為其他合作社的考察對象,並催生了其他數個合作社,成績有目共睹,絕非不可能的烏托邦。故此,當下月投標開始時,中大應優先考慮引進一間合作社,讓經濟民主在中大慢慢札根、繼而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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