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脫離悲情和正義的亢奮(二) 專欄, 13年2月號, 42屆莊「鳴」(12-13) 脫離悲情和正義的亢奮(二) 上文:http://fleurspirit.wordpress.com/2013/01/17/aboutantileung1/ 寫上篇時想到,應該會得到一些回應,便可以寫下去,果不其然,有網友甲回應到:「香港人望住大陸人掃奶粉紙尿片、街道開遍藥房、逼走舊舖,這道不滿呢?停留在「某人下台」固然是錯,停留在對大陸人負面觀感係「觀感」而已更加是錯。背景有誤,論述好容易會謬之千里。如果文章這一點不修正,雙方只會繼續自說自話,無從交集。」 雖然這位朋友所講的雙方我知是誰和誰(因他是回應另一個分享了文章的人,而他們兩位似乎沒有討論下去),不過,既然網友甲想要的是「交集」,那也似乎是一個討論的基礎。 有同意,也有不同意。主要有兩點。 第一點是邏輯問題。網友甲說:「背景有誤,論述好容易會謬之千里」,我同意,但「好容易」是在談「可能性」,亦即可能是或不是。具體地談,在上篇文章裡,我要處理的,是群眾如何有意無意地建構自我認同的方式,及其所引申的社會意義。文中所擔心乃是一種「我/他=好/壞」的過份簡化氣氛,而這個「我」是通過妒恨一個「他者」才能建立起來,否則「我」便沒有了內容。 換言之,如果: 1)社會上呈現出一種氣氛,這種氣氛傾向將社會上房屋、福利、就業、政制等各種斃病全都只引導到對「某人/群體的仇恨」上; 2)同時,對這個「某人/群體」的仇恨與「我們」的自我確認感成正比並急增; 3)這種仇恨把人們推向支持某些鼓動這種仇恨的「領袖」、「教主」(新好主人); 那麼: 即使加上網友甲對的描述是「對」的,都不能消減我上篇文章所提出的憂慮。 因為: 社會問題之複雜,又豈是單一個人和單一個族群的「問題」可以解釋? 第二點是關於爭取民主自治的策略問題。網友甲說:「停留在對大陸人負面觀感(只)係「觀感」而已更加是錯」。可能網友甲會想不到,對這一點,我也同意。上次篇幅所限,無法把複雜的社會問題一次過搬出,所以要感謝他提出這一點。 對「大陸人」的負面觀感,就如所有主流的意識形態一様,是有事實基礎的。媽媽生仔無床位、BB買不到奶粉、小孩子找不到學位、舊區小店因租金狂颷而被迫關門結業,這些都會令大部份人覺得很煩擾。 可是,我要問的是,這些煩擾感會如何被理解?到底那些是基本問題,那些是衍生問題?最重要的是,在效果上(就算提出排外論述的人的意願良好)最後會「益邊個」? 歷史上的例子。二戰時猶太人被污名化,但猶太人當中的富商的確有部份人是符合那些「污名」內容。又好似,東南亞曾掀起多次排華風潮,當中牽涉許多認為華人囤積居奇、壓搾當地勞工,搶奪資源等,這些都符合部份東亞南華僑富商的做法。只不過,猶太人中有大量工人;東南亞華人當中,也多有同被華商剝削壓搾者;反過來歐洲也有白人富商、東南亞也有本地族矞的富商,同樣也是為富不仁。可是,那些貧困的猶太人和華人,卻同要受到污名化後遭屠殺、又或遭到政治上經濟上的排濟迫害。可見單憑族群,道理上是無法解釋複雜的社會事實;而且,無論何時,搞族群政治都是最容易被政客/陰謀家利用的。 納粹黨不在話下,東南亞那些政權靠排華而騙取了什麼支持和奪取了什麼資源,大家好應該去了解一下。講到香港,保皇黨靠大講排外,贏了多少選票大家有沒有細心「回味」過?當「大陸人」這標籤能有效引起民眾無差別的反感時,1999年政府講一個「167萬港人內地子女將來港」的謊話,就成功引起恐慌,為首次人大釋法舖路。第二次人大釋法,就令港人失去普選。來到今時今日,連梁振英都來搞排外政策以奪取民心。不能不問,這種政治資本又是誰送給他們的? 下次,我們再來探討:「基本問題與衍生問題」。 (待續) 【如是我聞】 李維怡,19歲開始參與基層社會運動,關心人民如何可以自主的問題。近十年主要從事藝術培育、各種基層平權運動,及與基層民眾一起搞紀錄片及媒體創作,現為錄像藝術團體影行者之總監。書寫出版結集有小說/詩/畫結集《行路難》(2009)和《沉香》(2011),及友人合集《走著瞧》(2010)。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 八 = 24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