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里安。鬻文之徒,蝸居中。

舊區唐樓多劏房,劏房多意味裝修多,拆完又間間完又拆。最近樓下有幾個單位大裝修,沙塵滾滾,十幾包英泥在樓梯口疊到高過心口,阻塞半條上落通道,倒垃圾的阿姐開工開到牙痛咁聲。

要裝修,原來的住戶就要搬走,搬屋就要扔東西,於是一大張彈弓床褥停泊通道牆邊無人理會,塞上加塞。如此重物靠獨自倒垃圾的清潔阿姐是搬不動的,而且也不在她的工作範圍之內,只能靠物主自律。人家不自律,不曉得哪位仁兄路見不平寫了一張字條貼在床褥上提醒當事人動手,對方真的動手了,卻是動手撕走字條,床褥不動如山。

問題出現,無人解決,而製造問題的一方不負責且沒有人可以逼他負責。說到底這是關於公共管治的課題,哪怕只是一個小小唐樓社區的公共管治。香港人迷戀私有產權,常以為出錢的就是老闆有權指點江山,硬套到政治層面即化作「我們納稅人要政府怎樣怎樣」的納稅黨口吻。不過,獨尊私有產權是行不通的,代入今次情境,它不但解決不了問題,甚至是製造問題的源頭——有業權的業主下令裝修,沒業權的租戶與工友受害。

社群監察又是私有產權以外的另一途徑。那可以是美麗的民主社區自治,也可以是封建的祠堂家法伺候,但無論如何前提是有一個社群實際存在。.房密集,通常代表住客主要為租戶,沒有租金管制之下加租快,時有付不起錢的住客另覓新居,同一棟唐樓差不多每個星期都有人搬屋,居民流動頻繁,社群自然不穩固。兼之基層早出晚歸為口奔馳,留在家裡的時候不多,更難相熟。當眾貼字條叫人收床褥,本應有羞辱的效果,讓當事人害怕在鄰里面前不好意思而乖乖善後,但為甚麼卻毫無效果?因為業主扔床褥,認得他模樣的住客根本不多,身為物主的上一手租戶亦一早搬走,相關人等都不受社群監察。

社群失效了,這時候我們最渴求的就是強大公權力介入。只消打一個電話向消防處投訴有雜物阻塞走火通道,政府會速速徹查主持公道無人可擋——希望全能全善的公權力存在,所以我們希望有公道的政府,有公正的司法,有高效率的公務員隊伍。我們付出了自己的服從去交換這些希望,然後有了「文明守法」的市民。

政府的合法性,政權的穩定性,其基礎正是上述希望,不是民主(香港幾時有過任何意義上的民主?)。社群越崩壞,對公權力的希望越強烈,行政觸手無處不在的現代政府就越有合法性,政權越穩定。

報人劉進圖被斬,即不論真相如何,關鍵是所有人已經不相信政府與代表政府執法的警察最終能夠交出真相(或真相之全部)。希望消失了,剩下來慣性地支撐政府或政權的惟有市民的孤立與無能,畢竟沒有人認為自己有本事查案,萬一查到了也沒有本事制裁禍首,結果只能回個頭來要求自己早已不信任的政府做事,兜兜轉轉。

政府人氣低迷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明顯無助。管你買了私樓抑或上了公屋,到頭來還是住在社群力量衰微、消防局電話打不通、一個名為「香港」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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