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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六道

 

立法會選舉嘛,當然要投票體現一下民主。去票站蓋個印章就能表達民意,快捷方便之餘又不用高舉橫額到街上被警察又拉又鎖,和諧又務實。

……是嗎?收到選舉事務處寄來的投票通知書,不禁想起這場選舉的七不思議。魔鬼,總是在細節之中。

一,官方送上的候選人簡介只有四項資料:姓名、年齡、職業、政治聯繫。投票看的是對方名字好聽不好聽,年長或年輕,近來做盛行,入了甚麼黨,未免兒嬉了點。(對了,上面還有候選人玉照,好讓我們根據其西裝筆挺指數或臉蛋光滑程度投票)

二,更兒嬉的是,候選人十個有九個認為政綱寫得詳細選民也不會看;更更兒嬉的是,他們說中了。

三,政綱寫得少,facebook就幾乎每個候選人都玩,可是你無法分辨那個facebook account是不是他們開的,因為他們永遠不會回覆留言。下次選舉,也許各黨各派大可暗地裡偽造政敵的blog/xanga/facebook,發放假消息打擊對手。

四,踏入十八歲,我們都有資格做選民,但要參選竟然要等到廿一歲。在政府眼中,三年的距離是甚麼?選民和候選人之間的落差是甚麼?

五,不過你我心知肚明,別說十八歲,即使到了廿一歲,我們也沒本事上繳50,000大元選舉按金,找來100個街坊做自己的提名人,然後取得3%以上選票,以免按金被充公。

六,假如你背後有政黨撐腰,則另作別論,情況一如Angelababy與Janice Man上位不能沒有經紀人公司催谷。

七,所有候選人都不可持有外國護照,除非你來自以下十二個功能組別:法律界、會計界、工程界、建築界、地產界、旅遊界、商界(一)、工業界(一)、金融界、金融服務界、進出口界、保險界。如此特權,只能來自男界/女界的市井小民想也不用想。香港地,做上等人的確係威。

不可思議的選舉生態,像午夜凶鈴抑或愛麗斯夢遊仙境,委實見仁見智,但悖乎常理則如一。如果「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意思,九月七日,你手上那一票未必神聖,卻肯定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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