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復記著,好使我們不敢輕易忘記

文:劉子僑

一月十五日,反高鐵的萬人集會,當中不乏誓言捍衛菜園村的人;一月二十九日,爭權居港權的家長為了被拆散了十一年的家舉行第十一次的「129燭光晚會」,參加人數不過三百人。此情此景,隱隱然滲透著一股無以名狀的奇怪和不安,叫人難以安定下來。
一九九九年的一月二十九日,終審法院宣判居權人士上訴得直,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一旦其父或母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便能享有居港權。這對爭取居港權已經一年有半的家長來說,無疑是天大喜訊,因為這就是說,最多只要等七年,他們便能與子女在香港一家團聚了。
可惜,等了還不到半年,政府便告訴他們:你們不用再等了。

4月28日,
政府聲稱因129判決而獲得居港權的子女逾167萬。
5月6日,
政府聲稱若這167萬居港權子女在未來十年全數來港,政府將需增加7100億非經常性開支。
5月18日,
行政會議決定由行政長官向國務院請求人大釋法。
5月19日,
立法會通過政府提請人大釋法的動議。
6月10日,
國務院接納港府的居留權問題報告,並將提請人大釋法。
6月26日,
人大釋法指出只有在出生時,父或母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地子女,才可擁有居留權。

當時不少人深恐167萬人來港,加上7100億的開支,會令香港陸沈(大概是指經濟方面會大受影響),而釋法之所以能如此快進行,與此亦不無關係。不過,也許我們都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我們到底是否認同一家團聚乃基本人權?假如我們的答案是肯定的的話,那麼我們的做法將不會是要令他們的子女永遠也不能合法來港,而是想辦法減低他們的子女全數來港對香港的影響,譬如讓他們的子女分批來港(註一)。
同年10月18日,香港人權監察質疑政府167萬的說法誇大了兩倍,其調查報告顯示,因129判決而增加的人口只有56萬2千。其後,政府的統計數字更被陸續揭發一些可減少,甚至完全避免的嚴重偏差,如30%因為129判決而獲得居港權的內地人士,雖表明無意來港,但仍被包括在167萬之中。
假如我們認同一家團聚乃基本人權,那麼以上這一段,只不過更加突顯了香港政府的無恥。
假如我們認為基本人權有時或需要加以限制,那麼167萬、7100億的騙局便是要誤導我們支持過份的限制了。
從129判決,到得知人大將要釋法;從等待一家團聚,一下子竟變成在等候著永遠的兩地分隔。6月26日之前的那段日子,爭取了接近兩年的家長、子女的心情在剎那間如何改變,我已無法想像。只是今天看著年老的家長一雙雙仍存盼望的目光,我已想像得到,在幾個月後的6月26日,我會再到遮打花園這裡,並且在這之前,盡力告訴身邊的朋友這件事,叫他們一起來,我相信這是每一個人都能做到的,對堅持了十一年的朋友的一點最基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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