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翡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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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首先自白:本來我要寫內地維權運動的生態,放在本刊第三部份──「怎麼辦」。「怎麼辦」其實是嘗試為社會探出路,放在那裡的文章,總不能寫得太灰暗,要給讀者或多或少的希望。訪問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註一]的同仁,告訴她們我寫作的考慮,是要給讀者呈現內地維權運動的積極性。大家都好為難。訪問到最後,她們說我臉色不好看。現實本來就好灰好灰……有時候真笑不出來。而最後文章放在第二部份,旨在呈現人的現實處境。

眾所周知,在內地,維權律師被當權者打壓得愈來愈厲害。我們想像律師一般都有錢有地位,沒有與當權者對抗之必要。但為何仍有人願意走維權律師之路得罪當權者?「其實維權律師本來和普通律師無分別。個個律師都維權,不過就是維護他當事人的權利。只是有些律師接辦了『敏感』的案件。敏感,其實是對當權者來說敏感而已。」那些「敏感」的案件不過就是平民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被侵權,諸如住所遭無理拆遷,而得不到合理賠償或安置。「拆遷的事通常牽涉不只一戶人,當中連累好多苦主。一下子有這麼多人不滿政府,當權者也就開始緊張。」當權者覺得這類案件很敏感,覺得接辦這類案件的律師很危險。律師這才成為「維權律師」,和當權者形成敵對狀態,被視為眼中釘。

「有些律師一開始時,未必意覺自己接的案件敏感,未必意覺自己就是『維權律師』。他們只是希望透過法律的框架、以訴訟為渠道,去幫忙遭遇不公的人得到公平的裁判。」不過若他們威脅到當權者的利益和地位,就會很麻煩。「他們難出境,也難以通過律師牌照的年檢制度。他們也時常『被喝茶』──被公安﹑國保帶走去『喝茶聊天』。以前律師被訓誨不要搞事後,很快就被放出來。但現在他們被帶走後多會失蹤,我們這邊最高紀錄是七十二天。最近這樣的情況愈來愈嚴重。」

「有些律師甚至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判刑,諸如經濟犯罪。早幾年,較著名的維權律師高智晟(註二)也曾被帶走,他放出來後親述自己失蹤的經過,當時遭受到酷刑的對待。那些酷刑不只是身體虐待,也有些是精神虐待。例如,不讓其睡覺;要其坐直姿勢,一動就打;用強燈照射其臉部……」這些情況持續,亦愈來愈嚴重。「最近網上有報導指,好些維權人士包括部份維權律師,都被抓去精神病院。以前有位我們認識的律師也曾被官方帶走。他在扣留期間絕食,官方遂向其注射精神病人用的藥物。他放出來後,朋友覺得其精神失常。」

在「維權律師」的圈子裡,有人願意繼續留低,有人依然願意走進去。「他們覺得自己做了對的事。而且他們愈代理得多那類案件,愈發現社會上有很多不公義的事,加強了其幫助弱勢社群的決心。」我不知道這種決心能將人的存活狀態改變成一個怎樣的極致。而或許你會憑空想像,人生而為人,於世存活的狀態應該如何?不同人的「現實」都不一樣。這篇文章只是呈現了維權律師的部份「現實」,還有許多人的「現實」,你我或真看不見,或視而不見。

延伸閱讀:
1)維權網,http://wqw2010.blogspot.com/
2)潘嘉偉、毛雪萍編《劍與盾:中國維權律師》,現於「序言書室」發售,電話:(852)23950031
註一: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是香港一個非牟利機構,成立目的旨在提倡保障中國維權律師及法律工作者的權利。他們的網址是http://www.chrlcg-hk.org/。
註二:高智晟是內地宗教信仰人士維權個案的專家。此外,他亦積極參與維權運動。其中,於2006年2月4日,高展開48小時絕食行動,抗議公安暴力毆打廣東法律維權人士郭飛雄,之後有近一千名維權人士響應參加接力絕食,以及超過四千名來自16個省份的獨立人士簽名聲援高律師,抗議政府的迫害,國際社會也發起簽名行動。中國政府隨即展開打壓,超過30名參與絕食人士無故失蹤或被關押,包括高的三名助手。司法部在2月24日傳召高,至12月4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他三年徒刑,緩刑五年。後來,高試過被公安帶走後失蹤,期間曾遭酷刑對待。雖高現已釋放,但仍被官方監控。(部份資料來自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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