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不聊生

今年二月,善衡書院發生工人被判頭拖欠薪金事件;同年四月, 新亞書院飯堂發生工人扣飯鐘錢事件( 見附表)。起初,校方即使知道他們的情況,也是不聞不問的; 直到被拖糧的工人在善衡書院對出的馬路進行堵路抗議、飯堂工人被扣飯鐘錢在傳媒中曝光才得以引起校方及同學的關注。為甚麼會這樣? 難道外判工人與學校完全沒有關係以致校方可以採取這種態度嗎?

外判工友的角色
首先牽涉到的是,外判工友在大學到底是扮演著一個怎樣的角色。外判工友在大學中幾乎無所不在:轉堂校巴司機、各飯堂工友、外判建築工友等。外判非外判的名稱其實只是指向合約上的形式,而其實他們的職責分別都不大,都是為了維持大學正常運作默默付出努力,例如中大和強記校巴司機均是為同學提供接載服務。可是,經由學校直接僱用的員工可享有一切中大員工福利,包括準時出糧、有薪假期、供強積金等;而非直接僱用員工則與一切中大員工福利無緣,原因是他們並非中大員工而是外判公司員工,大學亦沒有那麼多資源去同時承擔所有外判工友的福利,大概這一切都是合乎情理的。然而,我們不禁要問的是即使不承擔他們的員工福利,但他們作為校內較為弱勢的一群, 到底大學有沒有責任以及能力去改善他們的工作狀況?是不是一句「不是大學僱用的員工」就可以推卸所有責任?

大學可以怎樣做?
校方經常強調大學要肩負起社會責任,先不論校方是否也有責任關注校外基層團體,然而對於校內基層狀況視若無睹的態度則是令人憤怒的。對於改善外判工友工作情況,校方其實可以做得更好。比方說,在外判商的招標的準則中為有良好記錄(例如沒有拖糧)的公司加分;在決定聘用後,要求承判商增設「勞資關係主任」,保障工友權益;同時限制分判層數至最多兩層, 因為經過多層外判後,外判商很容易將工友權益責任互相推卸,使工友無所適從;甚至,多層外判的制度會使分判商從中剋扣部份資金,全數工資依然未能落到工人手中。所以最佳方法仍然是採用大判出糧制,由大判直接出糧予工友,待工友確認收到工資後,才答應承判商發放下一個月的建築費;而最重要的是,校方需要成立一個外判工程監察小組以確保以上政策能夠實行。

附件:傳媒資料冊 by 咩
問題叢生:工程管理失誤 妄顧工人安全及福利
*為更切合題目,本文曾略略作出修改

程伯中管理能力成疑  態度惡劣
程伯中副校長為校園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位高權重主管中大的校園發展事務。程目前年薪XX萬,不過管理能力成疑,主導的校內工程多次引起師生/校友與校方關係緊張(見下表)。
程伯中治下的校園發展規劃,獨門特色為黑箱作業。學生多次向校方索取工程資料,他均以機密為由拒絕;他任主席的校園發展督導委員會,亦拒絕委任學生代表、教職員與校友入內。

2011年4月 中大學生會及基關組調查發現,建築工友工作環境整體刻薄惡劣,更被校方制度性歧視,例如保安組以有人投訴工友「污糟」為由,拒絕讓工友乘搭校巴。更有多個地盤爆出拖糧、拖強積金等問題,顯示校方監管處處紕漏。

2011年4月 新亞書院餐廳被指要求員工簽同意書,計劃實施最低工資後,取消飯鐘錢。校方對於校園內數外判百名飯堂員工的「飯鐘錢」問題不聞不問。

2011年1月 善衡書院欠薪事件。七名工人過年前夕被判頭拖糧兩個多月,在校園內發起堵路行動;揭發原來工人曾向校方求助但未獲受理。

2009年3月 工程意外頻生。一名外判油漆工在中大工作時不幸從3米高工作台墜下身亡,判頭卻拒付殮葬費及家屬生活費。校方先後以「無預約」及「高層正在開會」為由,拒絕接見家屬和同學。後來《中大學生報》揭發中大物業管理處
工程多年來造成多次人命傷亡,詳情見09年三月號及四月號學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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