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爭取甚麼?
文︰ Edward

「大學的確不是一個民主機構。大學需要有民主的精神,卻不能以民主來運作一所大學。師生難以共治,就以考試題目為例,而學生的責任就是進試場考試,如果試題荒唐,學生便能夠投訴,當然,現代教育都鼓勵師生的平等溝通。大學也不是獨裁,校長也受到校董會的制衡……」(註 1)

以上說話是在浸大學生論壇,出自浸大校長口中。這段說話的潛台詞是︰「我們就是不平等,你們應被我們統治!你們能發表意見,但參與決策是絕不可能。」這說法正好點出管治層的心態——「校園民主」只是華麗的裝飾,管看不管用。這種口中說民主,實際上獨裁的管治方式,使大學步向錯誤的路。

走向商業化的高等教育

大學管治商業化要從「高等教育五號報告書」(宋達能報告書)說起。報告書提出:「大學在商界保持緊密聯繫時,亦需靈活應變、反應迅速,這樣才可較接近商界的一般營運模式,不致拘泥於學術界在決策上的傳統作風。」(註2)在這條指引下,高等教育急速地邁向商業的營運模式,強調中央集權、汰弱留強。

內憂、外患?!

教資會(UGC)負責各間大學的資源分配,而 UGC 的資源分配原則強調競爭與淘汰。例如學位回撥機制,各間學校需要回撥一定數量的學位給 UGC,然後將學位分配給評分較佳的大學;評分較差的大學變相被沒收學位。UGC 手握院校的命脈,能否取得更多資源,取決於它們能否在 UGC的遊戲規則下成為贏家。在這場零和遊戲下,大家也被捲入競爭的漩渦中。

讓人憂心的不僅只是 UGC,還有中大的管理層願意為商業邏輯中門大開。管理層大多有商界背景,如校董會主席鄭海泉、副主席郭炳聯與終生校董利國偉都是商界鉅子。(註3)他們能在商場成功,大都因為相信商業邏輯,故在管治大學時很容易將商業的管理模式套用在大學管治,讓校政的決策權落入一小撮「精英」手中。

「精英」管治的侷限

精英管治假設是有一班能理解眾人需要的精英,他們能找到最佳的管治模式領導大家。可是現在的管理層是理想的精英嗎?他們能理解校園持份者(註 4)的需要,並做出適當的決策嗎?答案很明顯是不能,因為他們亦有侷限。

管理層在做決策時會按照自己議程為優先考慮,如增加成本效益、追求國際排名等。例如早前的圖書館清潔工外判事件中,校方認為外判能更省錢和方便管治,即使外判制度會令勞工受到嚴重剝削,亦打算將清潔工作全面外判。當然我們並非要否定增加成本效益,但若果在追求時忽略其他重要的價值,如校園勞工的權益,那麼這種追求就要受到質疑。可是在管治層的議程下,校園勞工的權益、甚至學生的權益的優先次序被放在末位。

這是理想大學的管治模式嗎?

若要讓校園發展順著自己的議程進行,管理層必須透過高度集權才能達到。就如英國倫敦國王學院歐洲研究中心主任卡利尼柯斯(Alex Callinicos)指出:「競爭邏輯意味著集權式管理。要裁掉那些沒有競爭力的院系和員工,並要求剩下的人承擔更多的工作量,如果是通過民主辯論和民主決策的方式是很難達到的。」

在競爭模式下,「低競爭力」的人文學科的資源會慢慢被陰乾、削掉;多了的資源則被分配到「高競爭力」的商科醫科。這種情況造成各科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校方卻將這種陰乾視為一個機會去令學科更符合社會的需要。許多學科如藝術、音樂、歷史等科目在香港這個高度重商的城市中當然不是「搶手貨」,但是難道我們不需要畫家?音樂家?歷史學家嗎?以市場需求來理解學科價值實在遠遠不足。

將生活與政治割裂

校方在商議時並非完全封閉,不會每次都將「民主」從決策中排除。例如民主只能見於關係不大的議題如安裝飲水機,可是一旦涉及重大的資源分配,如興建圖書館、教學大樓,即使對學生有重大影響,校方便因行政考慮而排除學生於決策外,甚至連基本的知情權也沒有,一切只能等待高層暗地裡決定。

從小學到中學都將學生排除於校政參與之外,學生只需跟從老師訂下的規則。到了大學仍然如是,校方繼續強化學生對「政治與生活是割裂」的想像。我們從現在的宿生會、系莊將自己定位為提供福利和聯誼活動的角色,這個現象就表露無遺。「校政這麼沉悶和麻煩,讓學生代表和校方關心就行,我們只需要歡樂的宿捨生活、努力搞莊務和讀書就可以了。」可是這種有人代理,自己不用理會校政的心態會令校方有口實獨攬大權,剝奪學生參與校政的機會。

另一種管治模式——師生共治

不想中大繼續給管理層黑箱作業地操控,我們必須尋找另一套管治模式。師生共治是指在決策過程中,大學不同的持份者如系院、教職員、行政人員、畢業生和學生,均有權參與校政決策。師生在決策中的地位是平等互信,每個人的意見都能受到充份的考慮,最後達至共識。或許效率會因詳細的討論而降低,但是效率在這套模式中並非唯一的指標,我們同時亦要考慮是否所有人都能有平等的機會參與決策。師生共治應儘可能在每個決策都能做到,讓各人能一起策劃學校的目標、發展方向、財政預算、校園規劃、課程設計、遴選行政人員等不同各方面的議題。

師生共治的一些方向

要建立互信的平台,首先必須要有清晰的指引,大家才能按照規則辦事。所以各個持份者必須一起訂立一套議事規則,白紙黑字地訂立清晰的決策程序。討論要有充份時間給人交換意見,而非辦兩次諮詢會就完事。在討論期發生前,校方需要公開相關的資料,令大家有足夠的資源參與討論。

為改善現在校方管理層的權力過大,師生都有權加入校董會、教務會和各個不同的校政委員會。但是並非只是加一兩個代表,而是需要平衡師生代表與高層的議席,避免某方因票源不足而完全無法反對對方的議案。而代表必須要有廣泛性,能夠反映到不同群體的意見。

當然,在某些議題上持份者的能力會影響他們能否作出合適的判斷,使某一部份持份者的意見更加重要。例如在課程設計上,教授比學生對學科有更完整的理解,這時更重視教授的意見是合理的。但是並非所有事務都要用到學術上的知識,只需用到價值判斷和常理判斷,並在有足夠的資料下能作合理的判斷。

並非天上跌下的餡餅

通往師生共治的道路的確是崎嶇不平,我們還有許多問題要處理,例如如何使管理層將權力下放、師生共治的具體應如何實行、如何使更多人關心校政等等。筆者能力有限,未能提出解決問題的良方。雖然前路茫茫,可是我們應該努力克服這些困難。因為師生共治的精神是尊重每個人參與校政的權利,而非單純為效率而犧牲別人的權益。大學應該是一個民主機構,亦需要以民主來運作一所大學。

註 1 ︰二零一零年《浸報》
註 2 ︰這份報告書在 2001 年 5 月公佈,由教育統籌局委任給教資會進行。報告書由教資會的委員宋達能主導,故有《宋達能報告書》之稱。
註 3 ︰鄭海泉,香港銀行家,曾任香港上海.豐銀行亞太區主席。亦是.豐控股有限公司首位華人執行董事。郭炳聯,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局聯席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利國偉,曾任恆生銀行名譽董事長和香港聯合交易所理事會主席。
註 4 ︰持份者,或稱作「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指於某公司或機構中擁有利益的人的一個廣泛形容。有關的利益可以十分廣泛地理解,當中可包括:現金、股份、職位、名譽、時間、權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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