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披著頭髮的Matthewwth

上回提到,搖滾是有一種獨特的「反叛」的產生語境的。
問題是,是誰先創造「搖滾 = 反抗旗幟」一形象?是全然的群眾熱情,抑或更多?上集以社會分析重構搖滾的「反叛傳說」的緣由,這次則將重點放在商業與「反叛」之間的拉鋸,並試刻劃出建制內外搖滾的出路。

被商業收編了的「反叛」
上回提過,搖滾的「反叛」形象並非徹頭徹尾的群眾激情,而部分是出於唱片公司的銳意投資。

比如說,當時被稱為「種族音樂」(Race Record)的早期搖滾之所以能一洗污名,是當時的龍頭唱片公司Chess Record向美國著名DJ Alan Freed遊說下的結果—他同意在他的節目中播放該公司的唱片,同時改以「Rock n’ Roll」一蠻酷的形容詞重新包裝原本的「種族音樂」,此嘗試很快便取得驚人成就。諷刺的是,不少「搖滾名曲」其實只是對原有的黑人音樂的翻唱或重錄,只是此前從未獲得白人社群的重視,可見商業對塑造與改變大眾口味的影響力。「反對種族主義」與「跨越種族障礙」之類的搖滾形象的產生,部分是唱片公司為應對50年代搖滾萌芽為市場帶來的衝擊,而刻意把意識包裝為一種「商品」,以音樂的形態來發行的。此外,如Beatles以披頭散髮的不羈形象示人,正是唱片公司包裝下的結果……可見,某種「反叛」的形象是在商業的默許,甚至推動下發生的。

商業內的憤怒空間和作用
然而依據上述說法,搖滾的所謂「動員社會」豈不只是幻象,而群眾只是全然由唱片公司所蒙蔽?不完全是其實在商業內不是毫無「反叛」空間,更不是毫無意義。
堅持「反叛」的搖滾,是有記錄重大事件的作用的。1962年,黑人青年James Meredith因被聯邦法院判定為首位有權入讀密西西比大學的黑人學生,而遭過千名白人種族主義者以子彈和石頭阻擋他上學。Bob Dylan以歌曲「Oxford Town」紀錄事件,成為不公義的目擊證人,並在歌詞中說道:「He comes to the door, he couldn’t get in All because of the color of his skin」,以結他聲公然站在觀眾的對立面作出挑戰,並對種族主義者提出批判。

此外,「反叛」的搖滾作為一種易於大眾間流傳和被接受的形式,其社會動員力與引發討論的能力,也是實在的。如60年代法國五月風暴學運期間,英國樂隊Rolling Stones以歌曲「Street Fighting Man」 呼籲青年上街,政權雖立刻禁播該曲,卻無阻千萬學生視其為社運之歌,繼續上街。值得注意的是,其實當時Beatles曾發行一首名「Revolution」的歌,在歌詞裡質疑Rolling Stones的左翼抗爭路線,惹來兩派別的強烈爭辯。兩支樂隊背後反映的意識形態分歧,以及嚢括的群眾是那麼大,以致據說在60年代人們用「Are you a Beatle or a Stone」來判斷對方的政見[1]。可見搖滾即使在建制環境局限下,仍能為傳遞訊息與動員群眾發揮功用的。

權力始終作為「反叛」的界線釐訂者
雖商業對搖滾的群眾「反叛」進行吸納與收編下,樂隊似乎仍能從中找到一些出路延續和擴大「反叛」的影響力,但不代表建制容讓這種「反叛」自由地發展而不設界限,來自政權與商業的雙重攻勢,始終在為這種「反叛」的空間劃下界限。

在美國,對搖滾本身和搖滾客各式各樣的黑名單和標籤始終一直存在,搖滾的「反叛」程度必不能超越建制所期許內外。美國著名抗議歌手Peter Seeger因多次遊走黑人民權運動與罷工集會現場,並於1955年因拒絕回答自己是否共產黨員,而被列入黑名單,演出與發行遭建制廣泛背葛。1985年,美國的政要夫人們更集體要求唱片界訂立如電影般的分級制,造成的白色恐怖以致連批評南非種族隔離政策的樂隊Dead Kennedys的唱片也被迫下架。

此外,商業的挾制同樣赤裸。自90年代末發跡的美國媒體巨頭Clear Channel Communication就毫不掩飾地操控「音樂品味」以打壓不合心意的音樂主題。他們透過恐嚇等手段吞併各地電台,並每天放著自製的「排行榜」,甚至提出過一份包含158首歌曲的黑名單,同時開除不服從的DJ。其手段之可怖,以致2001年一家獨音樂公司決定控告她阻礙競爭,但當然無功而還[2]。

可見搖滾的「反叛」始終須時刻接受建制「修正」,文化平台始終仍作為某種強權與人民拉鋸的擋台,是意識傳播的爭奪戰場。

當「反建制」本身 甚至成為建制的一部分時
在70年代於英國冒起頭來的龐克音樂(Punk)可能是最後一種因特定社會議題,並以一種音樂形式而跑出來的抗議之聲了。龐克的出現是英國青年對戴卓爾緊縮政策,以及對搖滾失卻「反叛」色彩的不滿下的結果。它反對當時主流音樂講究高超技巧的音樂實驗,認為科技阻礙大眾參與音樂,故強調簡明快捷的音樂結構;並且,歌詞必須是簡單扼要的,以直接喊出對社會的各種憤怒為已任。如著名龐克樂隊Sex Pistol就曾高唱「無政府主義在英國」,甚至修改了英國國歌「God Save the Queen」,對皇室萬般揶揄,惹來右派人士群起聲討,甚至遭到禁播。

諷刺的是,這抱著反建制旗號的樂隊當時正被建制積極吸納,EMI、A&M與Vrgin label爭相與他們簽約。結果,sex pistol最終成為商業上知名和成功的樂隊,成為建制之中的「反建制」之聲。到樂隊成就達顛峰之際的「憤怒」到底有多少水份,相信不言而諭。

重思「反叛」本質:為何「反叛」,為誰「反叛」?
關於搖滾本質,始終難下定義。但筆者想說明的是,搖滾並非因反叛而存在,而只是恰巧「反叛世代」運用了搖滾作社運的號角;是先有環境與意識,然後文化與意識相沖後,才使意識與文化融為一體。或許我們不是要問搖滾「反叛」的真偽,而是為何他們必須「反叛」。

述說搖滾史,有助於我們進入他們的時代環境去理解「為何反叛」,以及理解當我們試圖反抗的是一個權力利益集團時,建制的「修正」將會是如何無孔不入。上述故事刻畫出被打壓的,並非搖滾客本身,而是處於弱勢無權者—無論是黑人與他們的文化、青年對政策的不滿、抑或工人及其伴隨而來的對資本主義的控訴。

文藝工作者應該明白的是,他們可以做的事其實很多。只探求藝術原則上的美,而忽略其與社會的扣連與呼應,是可惜非常的;畢竟,社會變遷孕育了文藝形式的成長。我們怎能善用手上擁有的資源與知識,去為改變社會不公義做一點事,才是最應該反思的。

[1]張鐵志。(2010)。時代的噪音:從狄倫到U2抗議之聲。台北:印刻。
[2]張鐵志。(2011)。聲音與憤怒:搖滾樂可能改變世界嗎?。台北:商周出版。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