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柏熹
刑期覆核後,「入獄潮」未止,面對刑期壓力,公民社會應該如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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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以後,我們都會記得四個大字:刑期覆核。說的是 律政司就反東北十三人案、重奪公民廣場三子案刑期上 訴,原本已經完成社會服務令的眾人,經上訴庭審議後, 均被處以六至十三個月的監禁。針對抗爭者的判決橫空 劃過一條血痕,不過,這早就不是第一條而已。

若我們未完全被感傷俘虜,我們會記得這一年曾經大吹 「和風」,所謂的社會大和解論;我們還會記得,信 任曾俊華與否曾經是一道命題。還有與這陣風截然不 同的,在七一、習近平訪港前夕發生的「留守黑紫荊行 動」:香港眾志、社民連的成員用黑布網罩金紫荊雕像, 旋即發起留守。這是香港眾志成員黃莉莉第一次被捕。

問題是,在一片和風底下,抗爭者為了什麼而行動?他 們又如何理解行動?

 

激進無效,不如休息?

「黑紫荊行動」其實是有兩次的,第一次在 6 月 26 日, 眾人為金紫荊雕像蓋上黑布便告離去;第二次在 6 月 28 日,他們發起留守行動,呼籲群眾前往聲援。

黃莉莉坦言,行動構思比較急,當時為了對應習近平訪 港,七一又在前,便以象徵式的行動,透過網罩紀念香 港回歸的「永遠盛開的紫荊花」,表達一國兩制的太平 景象不過粉飾。「當然有討論過,但主要是覺得這個時 候要有行動。」她說的是一個社會抗爭氣氛低迷的時候, 民間瀰漫著「做任何事都無用」的情緒,所以「黑紫荊」 這次「搏拉」的行動其實也是一次低迷之下去嘗試的行 動。

而這股「做任何事都無用」的無力感來自哪裡?雨傘運 動後,「魚蛋革命」的發生把激進行動推演開來,「人 們覺得行動就是升級,就是愈來愈激進。當激進都無用 時,行動就被認為是不可行的。」黃莉莉說。這彷彿把 我們帶回雨傘運動時的龍和道,當時我們進退失據,也 是苦無辦法。去到特首選舉,之所以有人支持本就不是 民主派的曾俊華,黃就認為是因為群眾不想行動,而想 「休養生息」——行動都無效了,不如休息,不如和解。

「我自己覺得行動是很重要的,而困難不是在於人們去 了哪裡,而是不討論可以如何行動。」行動就是升級的 邏輯,演到最後,竟是以失去行動力為終結。

 

「我也曾經放棄過……」

說回「黑紫荊行動」,面對低迷的氣氛,抗爭者當時亦 已經知道要取得成效不易。但黃莉莉就清楚地說,作為 組織者、組織裡的人,要願意去抱著「你不能夠不去做」 的心態嘗試:衡量果效是必要的,但控制不了,亦不可 以因而不行動。

可是,另一方面,她從扣留釋放後的自白卻透露自己過 去「曾經放棄過」,這又所為何事?

「雨傘後,我會說我處於失語的狀態。」黃說,「但這 不是失落,不是雨傘後遺症,而是處理不到政治形勢, 甚至是政治生態,說不出什麼來。」那段時間,她投身 一份律師樓的工作,開始過著有規律的「打工仔」生活, 亦漸漸從運動中隔絕開來,對運動可以不理會。即便自 己對政治議題仍然有意識(而非政治冷感),也不會想 去改變它,去做任何事情,或行動。

這種職場經驗說明了,政治參與對於廣大市民來說並非 必然的,朝九晚六的生活正正是引子。至少過去一直在 社運圈的她體會到了。

但轉折點在往後的立法會選舉上,黃到了民協幫手。雖 然她總是說自己千想萬想也解釋不到這個決定,裡頭亦 完全不是自己想做的事;甚至,傳統政黨的工作模式讓 很多新的可能性難以實踐——但他們經營社區的方法, 看著社區的人事是如何發生,她幾次提到「有趣」兩字。 來到民協,黃莉莉說這令她離開律師樓的生活,開啟了 一個機會回到政治參與,找到自己的身位。「到我離開 民協,有人想要留我,說一起改革民協。」黃說,「我 那時就覺得荒謬,我的目標不是要改革民協,而是推進 社會運動。」

「我走回來了,我選擇了前行,儘管我仍帶著不少愚昧 ⋯⋯」她從扣留釋放後的自白如此說道。

 

(不為升級)行動主義

然而,反東北案十三人、重奪公民廣場案三子被判以重刑後, 我們不得不承認有另一種無力感正在滋長。

在「黑紫荊行動」中第一次被捕的黃莉莉則說,刑期覆核前, 包括她自己在內的抗爭者並不特別怕被捕,雖然長時期的司 法程序會造成諸多不便,但有案例可循,一般都不會有太大 的刑罰。但刑期覆核改變了這一切。有了監禁先例,除了司 法程序,司法結果也要有所衡量。

直到現在,她都理解、處理不到如此重的刑期,亦不 知道往後的行動大家可以承擔多少風險,怎樣的行動 是香港人可以接受的⋯⋯

「但我想,一些溫和的行動,以往會被批評為『無用』 的行動,是否可以重新嘗試?我覺得可能性是非常大 的。」黃莉莉緊接著說,「例如像八十後反高鐵時 的藝術性行動,是否可以?我不知道可能性可以去到 哪,但應該都可以予以討論。可以很溫和、微細,我 都願意讓它們發生。」回歸文章開首的問題,要解決 升級到底就無力的行動方向,或許我們需要的就是另 一種「不以激進為目標的行動主義」,意思不是完全 否定激進行動,而是在具體的刑期壓力下,尋找並發 掘行動的更多可能性。

「行動是進入日常,打破日常習慣看見的事物,然後 令人注意你的行動。」她最後補充,「這正是『行動 不為升級』的意思,不只有針對權力的直接行動,也 可以面對群眾,在日常中發現其他事情,然後去發生 一些事。」

事實上,雨傘運動後出現「傘落社區」的主張並不偶 然,而是黃莉莉所謂「行動是進入日常」的伸延。雨 傘運動暴露出公民社會的組織疲弱,難以捲動更多群 眾進入運動當中,而社區運動正是針對組織力的行動 一種。

筆者想起今年的一次六四討論會,中大學生報聯同其 他組織在晚會後呼籲市民留下來,想在悼念以外開啟 一些空間,讓新的事物藉由群眾的討論發展。事後, 有參與者表示珍惜這種討論會的機會,畢竟以往都停 於悼念,藉著討論,可以讓參與者對晚會的形式有更 進一步的想法,甚至讓不同年齡層相互討論,達致民 主。這次行動並不激進,也無升級,但正如黃莉莉所 言,是嘗試發掘更多的行動力,豐富公民社會的力量。

 

回歸二十年的寄望

回歸二十年,問到黃莉莉有何寄望,她思考良久,答 道:「想公民社會有一點點的不同。」她沒有進一步解釋這是怎樣的不同。但或許在這一波「入獄潮」過後,所謂更多人應該走出來不只是在遊行上,而是更確實的,讓改變從生活開始——事情開始的時候,總 是以微小的姿態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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