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關靖豐

4 月 9 日,在未有事先通知和沒有田主在場的情況下,蕉徑彭屋農民戚先生的農田被地政署轄下的承辦商夷為平地。蕉徑農田被收地並建成農業園一事,方得到一點曝光率。自新農業政策於 2016 年推出開始,蕉徑農民已面臨愈來愈大的壓逼:由被逼放棄耕住合一的生活方式,到農田遭建築廢料和垃圾污染,至現在私人資產被人橫蠻地破壞。這些都源於時下的農業政策無法亦不旨在增加本土自主,以及政府對其背後利益集團的顧忌。

新農業政策

要明白蕉徑農民,以至本土農業面臨的威脅,就先要理解梁振中英於 2016 年推出的新農業政策。由於以傳統方式耕作、沒有龐大資金支持的農夫難以支付高昂租金,地主若把土地租予農夫,租金難以訂得太高。不過政府早年批出的地契沒有限制農地必然要作農業用途,故地主寧願任由土地荒廢,或將耕地租予他人放置建築器材和貨櫃,其中的商機都要比租給農民要高。加上政府隨時可能動用《土地收回條例》,向農地下手,若地主把耕地租予農夫後,政府突然收回土地,或會造成困難和延誤,例如要和農戶商討賠償,令地主更不願意把耕地租予農夫,導致可用農地稀少。即使農戶有幸租得耕地,能否續租仍取決於地主的意願,導致他們不敢承擔太多風險,投資在較先進的農業技術,令其產量受限。以上的因素結合起來,促成了本土農業今日的萎靡。

有見及此,政府在新農業政策中提出興建農業園。據政府說法,「農業園會作為一個生產基地,試用新的耕作方法(溫室、有機、水耕、多層、機械)進行商業生產,並推廣應用先進科技作農業用途」,政府亦表示期望農業園可以示範如何有效復耕荒置田地。農業園將佔地 70 公頃,具備道路及行人徑、灌溉、排水及排污、供電,以及回收和循環再造農業廢料等設施,由政府分租給農戶,讓他們以傳統、有機的方式耕作。相比起地主向農戶開出短期而不穩定的租約,農業園的耕地由政府出租,只可作耕種之用,租期理應較長而穩定,園內農夫亦會得到政府在硬件上的支援。這聽起來十分美滿,但弔詭的是政府提倡以一大幅包括常耕和棄耕田地作為農業園的選址,朱凱迪推測,政府之所以將兩者集結作農業園,而非另覓途徑確保本港的耕地都用得其所,就是為了清出大塊而完整的土地,以便作其他用途[1]。蕉徑這塊持續出產農作物的常耕田,就落入農業園的範圍內,或成政府為發展其他土地鋪路的犧牲品。

失蹤的農業優先區

姑勿論農業園背後是否藏著整合耕地,以空出別處作其他用途的陰謀,政府只推出農業園而不願劃出農業優先區,也顯示政府顧忌地產商利益,制訂農業和土地政策時有意模糊焦點。農業優先區(APA)是新農業政策的措施,本應隨農業園政策而來。被劃入農業優先區的農地,在 10 至 30 年內只可「農地農用」。業主不可將耕地出租作非農業用途,有更大的誘因將土地復耕,租金和租期亦受到管制,避免大幅波動,令承租的農戶可更安心地投資在農地上。然而,當堆土機已隨農業園工程的展開向蕉徑農地輾去,政府卻仍未開始物色農業優先區。考慮到香港大多數農地都已落入大地產商手中,農業優先區將對地產商構成威脅。如果政府只把小業主的耕地劃入農業優先區,而不把地產商手上完整而大片的耕地一視同仁地處理,勢必引來極大批評。同時,地產商作為港共順利統治香港的最大本地支持者之一,港共絕不可能僅僅為了本土農業發展和保護本土農民生活方式,對地產商動手腳。於是,在農業園的掩護下,地產商得以繼續持有大片耕地,伺機謀取暴利。正為本土農業貢獻、種植香港僅餘的本地菜的農民,被政府以促進農業之名無情地趕離田地。

農業不只是產業

新農業政策背後的邏輯無疑有問題,更顯示了政府對本土農業價值所在的誤解。一直以來,「耕住合一」是農民的生活模式,農夫可輕易觀察屋外的農作物及全天候照顧它們,作為收入來源和自家的糧食,農地之於農民意義遠遠超乎純粹的工作場所。然而當農業園落成,即使農民有幸返回蕉徑,他們也只會被安置在遠離田地的排屋宿舍。若農夫要在凌晨檢查農作物葉面有否結霜或凍傷,必定造成不便。不僅如此,政府以避免園內的新耕地被原有耕地分隔為由,將常耕農地納入農業園的工程內,意味著在原有農地耕作的農夫即使重返蕉徑,也未必獲派自己長年耕作的農地。這些有違「耕住合一」生活模式的安排,反映政府在農業政策中,忽視了農業對農夫超越產量和效率的內在價值。另外,農業園的工程將危害蕉徑的本土原生植物,如紫花油麻藤及禾雀花等,蕉徑的自然河亦已被泥頭堵塞,對這片利於耕種的土地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農業不單是一個產業,即使現時規模不大,也是本土生活方式之一,農業更與一地的自然環境密不可分,非「增加產量」可輕易凌駕。

建議

本土農業萎靡的原因包括農地不作農用,農業優先區自然有落實的必要:一來讓地主給予農戶穩定而長期的租約,使農民可無後顧之憂地投資在自己的農田上,按其意願以不同方式提高藉農作物賺取的收入,如增購各樣機器,甚至興建溫室或採用有機耕種等;二來也為香港空出更多農地,繼而從硬件配套上降低本土農業的入行門檻。農業園的概念包括將私人土地從業主手上收回政府手中,再分租予農戶,這一點雖然和農業優先區一樣為農民提供穩定、長期和不太高昂的租約,但單以農業園 70 公頃的農地,卻遠不如農業優先區般真正釋放用以促進本土農業的土地,讓本土農業百花齊放。再者,採用農業園而非直面香港耕地未用得其所的問題,劃出農業優先區,是避免偏袒地產商之舉。一旦劃出農業優先區,政府只可選擇讓其統治集團遭受民憤,或得罪其在港僅有支持者之一。

效率並不必然凌駕本土生活模式與環境的保育,提高本港農作物的產量也有助香港在人民的基本需要上,重拾一點自主。從香港作為一個主體而言,筆者認為香港有必要促進農業科技發展。與其把高科技的農業園建立在本土傳統農民,被輾平的田地上,還不如在棕地或已被棄耕的田地建立水耕、多層耕作等農地。民間對棕地的印象一般是其作為有建屋潛力的土地,因此或會質疑這個建議與香港人的房屋需求有衝突。然而香港棕地面積龐大,並不如政府所說零碎,即使撥出一部份作農業之用,仍然有面積相當可觀的棕地回應香港人的房屋需求[2]。縱觀以上兩點,就可行性而言,本土傳統生活方式與糧食自主和房屋供求並不必然矛盾,關鍵在於政府決策時是否以香港人的利益為重,還是背負著凌駕於港人利益的政商關係。

結語

假如香港多了可耕作的農地,多了農夫,但沒有消費者的回應,本土農業又如何發展?香港人若要有朝一日脫離管轄,就要在生活各方面打好自主的基礎,而當我們預視港共在 2019 年看見香港人自我主宰的意志後,為了其裙帶的利益以至政治考慮,不會有意真正地促進本土自主,民間的意志更為重要。當日香港居民習慣消費進口產品,導致五十年代的香港即使發展了製造業,也甚少有企業回應本土需求。如今香港人想踏出改變香港經濟的第一步,就需要在市場上表達對本土產品的需求 [3]。現時本土農作物的供求頗為有限,固然非人人可長期幫襯,但有購買力卻仍未考慮過支持本土商品的肯定大有人在。在這個壓抑的時代,就算瓦解高牆的工作被逼放慢腳步,我們還可從日常生活開始建築為香港人而建的香港。


[1]:朱凱迪,〈「綿裡藏針」的施政報告農業和農地政策〉, 端傳媒,2016年1月13日。

[2]:本土研究社指出,現時有 723 公頃適合用於發展房屋的棕地未被納入任何發展計劃。即使將其用於協助 2018 年所有劏房住戶「上樓」,再重置本來在棕地上作業的行業,仍有三分之一可用以發展農業。(《未來土地發展真實選項:好誠實研究及公眾諮詢》, 本土研究社,2018年5月。)

[3]:馮邦彥 ,《香港產業結構轉型》,2014年。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