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廣深港高鐵的所謂諮詢

冇問香港人

更冇問菜園村

文﹕小朱

 

在香港推動民主化,大家很多時候都集中力量於爭取各級議會和行政長官全面直選,卻比較少人談公民直接參與政策決定的權利。前者涉及如何選出執政或議政代表,後者則關乎在社會實際操作中的政治權力分配。在香港,政治權力分配在「行政主導」的旗幟下嚴重傾向於行政當局,結果,無論你是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還是一名公民,都只能在行政當局預設的框架中參與政策討論,可以談什麼、談多久以及可以在什麼層次和程度影響最終決策,幾乎完全隨他們的喜好而定。「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規劃正是行政當局專權的最佳示範。

 

香港行政當局在九七後嘗試在政策制訂上引入公民參與的模式,主要涉及城市規劃決策,大型的市區重建、新區開發和海濱發展在拍板前都試過安排關鍵持份者﹝即最直接受影響人士,譬如被劃入重建區範圍的商舖經營者或居民﹞及其他公民以不同形式表達意見,如焦點小組、論壇、問卷、電話訪問、網頁討論區等。相比起殖民地時代固然算是進了一步,但還有兩個關鍵問題沒有處理:一﹞行政當局雖然局部採納了參與﹝participation﹞的形式,卻不願放下實質的制訂方案權力,最終仍是行政當局關起門做決定,參與過程淪為建立決策合法性的門面工夫。二﹞行政當局沒有將新增的「公民參與」寫入法例裏面,成為法定公民權利的一部分,反而選擇維持殖民地時代的「反對期制度」﹝即行政當局先閉門制定方案,在刊登憲報後給予一段短時間受影響人士提出反對。此制度對公民權的保障甚少,因為法例沒有要求當局在何種情況下需要撤回方案,行政長官有權不理會反對照樣通過﹞,這種安排導致一項政策討論往往被分成「非法定諮詢期」和「法定諮詢期」兩部分。後者是眾所周知的假諮詢,前者則無論真假,完全按行政當局的酌情權進行。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是近年花公帑最多﹝四百五十億港元﹞的基建工程,但其「非法定諮詢」過程竟也是近年最馬虎的。有兩點是特別令人難以接受的。一﹞在政府於○八年十一月底公布鐵路詳細走線及收地範圍前,關鍵持份者﹝被收地的村民﹞完全沒有機會了解事件、提意見或參與制定方案,只能在刊憲後根據法例提出明知無效的反對。二﹞政府宣稱在○八年五月至十一月曾進行「廣泛性諮詢,大家對整條鐵路的效益、大約走向,設施,如有多少個站,哪兒有救援站,這些大問題的諮詢」﹝運輸局副局長邱誠武早前接受港台鏗鏘集記者訪問﹞,完全與事實不符。根據港鐵網站資料,這段期間港鐵做過的,只是到六個區議會和三個鄉事委員會簡報工程內容,並且在○八年九月廿七至十一月七日在六個港鐵車站舉行題目為「廣深港高速鐵路 擴闊生活新體驗」的巡迴展覽﹝每站一星期﹞。八塊展板單向地推銷「專用路軌以西九為終站」方案,隻字不提「專用/共用路軌」、「應否將終點站設於新界」,以及「新界應否設中途站」等重要討論,市民就算「有幸」遇上展覽,亦根本沒有基礎提出意見。

 

無論政府和港鐵如何玩弄公關辭令,也無法掩飾事實:「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規劃,既沒有認真地徵詢於香港市民,更沒有問過將被趕離家園的石崗村民,因此,我們絕對有正當理由要求行政當局重新開放參與。我們可以拿這項工程與同樣由路政署負責的中九龍幹線規劃,以及同樣涉及收地的觀塘市中心重建規劃作一比較,「廣深港高鐵」規劃對公民參與的忽視,一目了然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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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當局除了能隨時收回公民參與政策討論的機會,亦有很多方法控制議會就事件的討論。無論是立法會還是區議會,討論的議程和議員獲得的資訊都嚴密地被行政當局控制,再加上出任議會內親政府議員﹝特別是各小組委員會主席﹞的配合,都令全面的討論難以發生。立法會由去年四月至今,從小組委員會到大會,只有約三次列在議程上的討論。區議會更可憐,前陣子發展局要為把皇后碼頭重置海邊造勢,竟要求全部十八個區議會花大量時間輪流討論。廣深港高鐵則只有六個區議會討論過,還是在政府刊登憲報以前。元朗區議會於去年六月和十月的反對決議亦沒得到任何回應。

 

高鐵香港段的諮詢程序大開民主倒車,原因不難理解﹝急於創造就業、加速「兩地融合」、北京壓力等等,不一而足﹞,問題是為何香港的政治制度容許行政當局這樣做?為何泛民主派議員不在這個層面上推動香港的民主發展?

 

篇幅有限,最後只提一點。開放公民參與絕不應是門面工夫,而是一個政府把人當成人的必要工作。香港輿論不時都會羨慕國內基建搞得快,認為香港政府應該在決策速度上「迎頭趕上」,他們大概忘記了,國內的決策速度是以剝削公民權換來的。回到石崗菜園村,將心比己,如果任何一位港鐵工程師或決策官員在菜園村務農五十年,他大概也不會容許自己如此不明不白地犧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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