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Edward、人仔

市建局條例規定,市區重建策略須定期檢討。另外,根據初定的市區重建策略(2001年)規定,市建局須每二至三年檢討市區重建策略。可是,市建局拖延了整整七年,08年7月才進行第一次檢討諮詢,直至最近12月13日諮詢結束。望穿秋水,市民以為等到發表意見的機會,釋放怨氣之餘,積累已久的重建衍生出來的問題亦有望解決。然而,比較各重建影響居民商戶發表過的意見記錄,以及巿建局策略檢討「公眾參與」的相關報告後,只可以失望地說:政府個阿頭只是借發展局和巿建局,用納稅人數億元做一場大戲來欺騙巿民。這場大戲的確能讓巿民可以過過主角的癮,發下聲消耗大家對重建的不滿外,根本毫無作用。大戲落畫,一幕幕更殘酷的現實景象將繼續上映。

發言重點任刪減

一眾深受舊區重建影響的團體,不滿發展局聯同巿建局在檢討期間文過飾非,大玩公關技巧迷惑公眾,所以不惜花費大量心血時間將檢討期間的公眾論壇及專題討論內容錄音,與官方記錄逐一校對,結果發現大量刪減。其中包括巿建局的應否發債、不披露測量報告、巿建局權力過大等問題。(註1)

空降意向扮代表

在2010年5月25日之立法會討論文件:《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第三階段公眾參與》中,市建局首次提及到「十大取向」,聲稱這是在「第二階段收集到的識別七大課題後收集到的公眾意見,以及相關研究分析」整合而成,並多次在不同場合強調這十大取向將可取得公眾共識。然而,這十大取向與現時巿建局的政策相去無幾,公眾希望改善的地方絲毫不改。(註2)例如在七年樓齡賠償建築面積與實用面積的爭議上,巿建局並無提出任何回應。

新策略不進反退

發展局於2010年10月推出了新的重建策略擬稿,內容不但沒有回應巿民在重建中面對到的各種問題,從中更可以看到種種逃避問題的跡象。例如在原來的重建策略中規定,政府必須保存區內居民網絡網絡,但在新的擬稿中,保存區內居民網絡一句前面被加上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的限制。還有更重要的一項:每兩至三年定期檢討的指引,也被刪除了,換言之,以後重建政策影響到居民時,巿民要從官方的渠道去表達他們訴求就更困難了。(註3)

面對巿建局龐大的權力,現在舊區居民只能被動地等待巿建局宣布重建項目後,組織集體力量,奮力抵抗,保衛家園,並爭取應得的賠償。據巿區重建策略引言提到,巿建局未來將對200個項目展開重建工作,總共會牽涉9000多幢樓宇,你也隨時不例外。

註1 市區重建策略檢討–草根觀點 [摘要及整理] 專題討論
http://peopleurs.wordpress.com/2010/06/04/discussion2/
註2︰立法會2010年5月25日之討論文件:《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第三階段公眾參與
http://www.ursreview.gov.hk/tch/doc/dev0525cb1-1919-7-c.pdf
註3︰2010年10月《市區重建策略 (擬稿) 》第5節i項
http://www.ursreview.gov.hk/tch/doc/Draft%20URS%20Ch.pdf
2001年《巿區重建策略》第39項
http://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urban_renewal_strateg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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