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彥俊

12月尾facebook上出現一個聯署活動,反對中大學生會幹事會就今次法庭裁決所作的聲明,並要求「學生會秉持港人優先理念,正確反映中大學生意見」。活動旋即收集到四百多個聯署,專頁聚集了大量關於移民政策、資源分配、學生會代表性的爭論。未幾,該活動召集人劉穎匡(下稱劉)以「本土意識,紮根中大」為口號創立「中大本土學社」,稱正策劃抗衡中大學生會的活動。

坦白說,聯署信中稱香港福利不應套用於新移民的觀點,筆者實在難以苟同。但與其隔空地各自陳述或嘲諷,不如實實在在的了解一下其想法及理據。

幹事會的聲明

本土學社緣起於反對幹事會聲明的聯署活動。當時劉聽聞不少同學都不認同聲明內容,於是發動聯署質疑該聲明的代表性。「我當然覺得(中央)學生會係要討論政治,否則就沒有意義,福利方面書院學生會都一直在做了。」劉雖認同學生會有立場取態無可避免,惟強調今次聲明的立場,未有在現莊競選政綱中提及,沒有諮詢過中大同學就草率地出聲明。「你都可以話佢今次錯呢,就係當初份政綱寫漏左『新移民』既姐,咁如果當初你份政綱冇諗過關注新移民,你咪直頭唔做(出聲明)都得架…明明份政綱都大包圍架,都包圍唔到呢個,咁冇辦法啦。」世事萬變,如果立場在當初政綱未有提到,但又未與政綱內的原則相違,又可否接受?「一出聲明就要take個risk,可能會有同學反對,呢個係佢自己(幹事會)既政治判斷… 你可以搞,但係搞咪承擔番個風險,而家咪個風險囉。」

其實幹事會的聲明,除了表明支持法庭的裁決外,其他對移民政策安排的具體立場都模糊不清;劉的聯署信同樣表明「尊重並接受」法庭的裁決,具體的分野在哪裡?我拿出該份聲明的原文,請劉指出他不同意的地方。「冇一句說話我可以即刻point出黎既,佢都寫得好唔仔細。」但按照劉的詮釋,聲明內容不能夠兼容他所倡議的移民政策。他覺得其他參與聯署的同學都可對同一份聲明有不同的理解,「如果佢地(幹事會)唔認同都可以同番我講,原來我睇錯。我會即刻縮番埋。」

經濟審查門檻

劉認為,法庭容許住滿一年的新移民申領綜援的裁決可以接受,但必需改動現時的移民政策。他建議在審批新移民時加入經濟審查的門檻,確保新移民家庭能夠不依賴綜援,養活自己。他指,扶貧應「先安內後攘外」,單單因為「家庭團聚」而批准移民,只會擴大貧窮問題。「應該先改善成個香港.經濟環境,令到佢有錢養家,咁佢咪接埋老婆仔女落黎住囉。」那麼經濟審查門檻是在現時經濟環境下,寧願基層家庭要同時承受窮困和分離嗎?「呢個係社會既錯黎架嘛…我覺得其實佢接埋老婆落黎仲更加痛苦… 扶一個人貧,一定易過扶一家人貧,譬如佢老婆本身係大陸住,可能佢耕田養得起自己,特登你就批左佢落黎香港之後,仲累左佢,累埋個仔。我覺得政府既政策唔應該係要去害左佢。」這種政策算是剝削基層家庭團聚的基本人權嗎?「呢個世界係咁既,如果你窮呢,好多權利係會失去左,譬如你失去左去旅行既權利,甚至乎你失去左參選區議員既權利,你參選區議員你都要錢架。咁呢個就係無可否認的現實,你窮就一定好多野做唔到。」

守住一條經濟門檻,是因為新移民所申領的福利佔據了很大的公共資源嗎?「數據我覺得唔係關鍵黎既,呢個係原則問題… 政府可能有足夠既錢去支持埃塞俄比亞既居民,點解唔即刻拿曬D錢去資助埃塞俄比亞D居民呢?」劉認為,經濟門檻可以暫緩中港接觸,排解中港矛盾,並維持香港的「凝聚」。他指本土意識是一種自我認同感,是建立於香港人自覺獨特的身份之上。「舉個例,歌唱比賽拿左冠軍,拿左個牌,你之後行出街見到個牌原來係通街派既,你都會唔開心。」他覺得香港人希望保有獨特於他人的權利,就是本土意識的展現,所以這種情感也值得提倡,「因為如果香港冇本土意識的話,我地遲早會被共產黨統戰既。」

正在萌芽的是什麼

未來本土學社將落力倡議經濟審查門檻,並計劃招募更多人手,但劉尚在和社員討論長遠的路線走向。提起某些本土派提倡利用仇恨情緒吸納支持,劉評價:「目標係正確既,就係佢想提高個個本土意識。手段呢,未必係正確。」但他稱自己不會批評歧視內地人的運動策略,「咁如果佢真係做到既,咁樣歧視完大陸人,一年之後香港人就獨立既,咁冇辦法架喎,歷史會判斷佢係勝利架嘛。而家呢一刻我唔敢講我會認同最激進既手段,但我都要睇下,會唔會係咁樣做就冇辦法呢?又或者係一唔激進,就會被共產黨乘虛而入呢?我都判斷唔到。」

劉似乎將他所定義的「本土意識」置放為序列極高的目標,歧視手段亦不過是因為「激進」而暫不使用。無怪乎他會覺得,福利決策解決港人的身份恐慌,比基層的需要更重要;因為香港人對特殊身份的重視就是他覺得重中之重的「本土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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