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於中大學生報 2016 年《迎新特刊》

文:Kelvin、雞、菜鳥

我們乘校巴穿梭於校園、在課室內討論不休、課後於不同的活動室吃喝玩樂⋯⋯但這些安逸、快樂和知識上的交流,若沒有載我們的校巴司機;為每個課室、活動室打掃的清潔工;興建新大樓的建築工;為我們批改作業、準備課堂的合約教師和助教,還怎可能發生?他們對我們很重要,但這麼多年來,我們除了一句「多謝老師」和「唔該司機」外,還有什麼交錯的地方?

所謂勞工,指的並不只是從事體力勞動工作的人,而是受僱於僱傭關係的人。大學生畢業後若非創業或躺平,我們都會殊途同歸地成為勞動力大軍的其中一員,這些職場的壓迫,將來的你也很可能會面對。

2009 年 1 月:油漆工工殤 校方不聞不問

一名外判油漆工在中大工作時,因 3 米高工作台翻側而不幸身亡,判頭卻對恩恤安排一再拖延,最後只願付部分殮葬費,不願付家屬生活費。再者,外判商竟欺騙死者家屬中大不准路祭,而跟校方和死者家屬會面時,更多次把工殤責任推在死者身上。

至於校方,由事發到出殯當日,也一直對事件視若無睹。校方先後以「無預約」及「高層正在開會」為由拒絕接見家屬和同學。直到 2 月 11 日家屬及工業傷亡權益會聯同聲援同學到烽火台抗議,校方才正面回應事件,並承諾墊支殮葬費和生活費。而負責監督外判商的 EMO,在整件事當中處處偏幫外判商,負責跟進事件的 EMO 職員亦沒有盡力協助家屬處理死者的身後事。工權會、中大員工總會(員總)、女工合作社、學生報、幹事會,及中大基層關注組跟進事件,為家屬籌款,並發起簽名行動,要求校方確保中大工程安全。

(詳見《中大學生報》2009 年 2 月號、3 月號及 4 月號)


2009 年年底:導師正名

現時中大教學人員分為教授、講師及教學助理三大類。講師在「正名運動」前稱為導師,薪酬只有教授的一半甚至更少,工作量卻是教授的兩倍。不少導師有博士學位,學歷不遜於教授,但在大學修例時不被考慮為「教師」,給予相應的尊重與肯定,引起軒然大波。

2009 年中大校董會擬向立法會提出修訂《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其中一項為更改「教師」的定義。在新定義下,導師不包括在「教師」之列,意味大學無意改善過去導師薪酬低、工作多年仍維持合約制、未被長期聘用的情況。同年 10 月,員總要求校方重新修訂「教師」的定義。校董會在員工的反對下,一意孤行通過修訂,並提交立法會。立法會否決校董會的修訂,指出「教師」定義不包括導師是「明顯漏洞」,要求校方重新諮詢。

12 月,員總發起「導師正名運動」和聯署,向各界說明導師的觀點與訴求。2010 年初,學校成立導師事宜專責小組,收集導師意見,之後向導師公佈初步建議及書面報告,並對外宣佈中大已經為「導師」正名為「講師」,但內容仍與導師要求如升遷及薪酬相去甚遠。最後,有關升遷和起薪點等訴求終被接納。


2011 年 2 月:校方監管不力 建築工友堵路討欠薪

7 名負責善衡書院陳震夏館改建工程的建築工人,過年前夕被外判商佳運工程的判頭拖糧兩個多月,生活拮据,迫於無奈在年廿九早上於大學道善衡書院對開,發起罷工堵路行動,要求即日取回應有的薪金,同學不久後亦到場聲援,製作大字報和協助聯絡校方。工友和同學跟校方和佳運周旋了半天,最後晚上 6 時多佳運的支票才送到。但如此匆匆「解決」問題後,校方並無追究佳運的責任。而且同學事後得知,原來工友曾向校方求助,但未獲受理。

直到 3 月,有人在新書院建築工程進度簡報會,問及校方經過封路事件後,會否設立機制監察外判工程「判上判」、工殤等事宜,校方竟回應:「我們沒有責任及沒有資源做太多事情。」可見校方根本不重視對外判工友權益的保障。

(詳見《中大學生報》2011 年 2 月號、3 月號、4 月號)


2011 年 4 月:新亞飯堂剋扣員工飯鐘錢 校方零介入

月初負責經營新亞飯堂的生利集團,要求員工簽署同意書,計劃實施最低工資後,取消飯鐘錢(不再有有薪用膳時間),剝削工友應有的薪酬福利。這件事在傳媒曝光後才引起校方和同學的關注。由學生組成的「中大飯堂關注組」要求生利撤回安排,否則中大校方應拒絕與生利續約並補貼工人損失。經過關注組的抗議和新亞學生會的爭取,飯堂才承諾飯鐘有薪。


2011 年 5 至 7 月:室內清潔工被迫調遷 工友聯署抗議

EMO 屬下的室內清潔組組員調遷一向遵從自願原則:工友若在自己的崗位工作不愉快,或與組員合作不順,可申請調到其他組。正所謂「做生不如做熟」,加上不少工作要依賴與拍檔的默契,也要熟悉工作環境和使用者的要求(如教授對辦公室的整潔要求),調組意味著要重新適應人事和環境,工友的壓力倍增。

然而在 5 月底,室內清潔組助理經理通知各組長即將推行新制,透過抽籤強行將工友調組,每組中籤的兩名工友即時調走。這決定使工友壓力大增,有工友更出現幻聽。室內清潔組 54 名工友裡有 43 名對調動方案有極大疑慮而聯署反對。反對的工友中,最少有七成是合約工,冒著被「秋後算賬」(被拒續約)的風險發聲。但室內清潔組的主管完全不考慮工友的訴求,反而強制大部分工友調遷,並一次過決定以後十年的調動。7 月抗爭期間,工友受盡上層的壓力,如 EMO 強迫工友提早安排年假、強令組長負責風險評估、騷擾個別員工。

經過 6 月至 7 月漫長的抗爭,收集了許多同學反對調遷的聯署後,工友聯同學生會向沈祖堯校長遞信,校長交由馮通副校長跟進,校方才暫時停止進行調遷。學生之後成立 EMO 關注組繼續跟進事件。

(詳見《中大清潔工抗爭號外》及《中大學生報》2011 年 9、10 月號)


2012 年 6 月:外判圖書館清潔工 師生工會蒙在鼓裡

中大在沒有知會中大員工總會及工友的情況下,準備偷偷於 2012 年 7 月 1 日起外判全數圖書館的清潔工,違反了 2003 年校方永不外判物業管理工作的承諾 [1]。而承辦的外判公司為惠康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在勞工條件問題上一直惡名昭彰,例如在 2011 年最低工資實施前夕更改屬下員工的合約,剋扣飯鐘錢及休息日薪,及於 2004 年觸犯僱傭條例,歧視參加工會活動的工友。

同學從員總收到消息後,學生會幹事會、學生報、左翼學會和基層關注組的同學組成「中大反外判戰線」,員總和反外判戰線皆有發表反對外判的聲明,同學在校園 派發號外及於港鐵站附近設街站收集聯署。這連串行動,最終迫使校方與員工總會及職員協會在 6 月 25 日會面商討,校方最終決定取消大學圖書館與外判商擬定的清潔服務合約,而館內清潔服務交回大學員工負責。

(詳見《反對外判清潔工號外》)


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校方強迫搬離宿舍 工友聯署要求會面

中大創校初期,因地方偏遠,已有職工宿舍(又稱初級員工宿舍),提供百多個單位供隨時候召的員工居住。晚上任何的突發事件,就是由這班工友處理的。

隨著大學四年制學生數目增加,中大將原有共六幢的員工宿舍拆卸,改建成教學大樓及學生宿舍(現時的康本國際學術園和國際生宿堂第三至五座)。校方於 2011 年年底,要求三座職工宿舍工友在一年內搬走。現時所指的職工迫遷事件便是針對最後剩下的兩座宿舍的工友,有一百多戶已經遷出,餘下八戶。

校方提供宿舍給工友的其中一個條件是要求他們放棄申請公屋的權利,為的是確保工友能隨時候召。受到校方突如其來的迫遷,只能先暫租貴價房屋,對月入不高的工友家庭來說,每個月八、九千元的租金會是一個非常重的負擔。如果當初能夠申請公屋,或許今天並不需要顧慮太多,可能已成功上樓吧?

工友與基層關注組同學曾收集反對聯署,並要求約見校方,校方僅答應與工友單獨會面,在多番阻撓下才容許三方會談,然而依然未能達成共識。事件的最後,有工友順利找到新居,也有工友受到上司施壓,共有三位工友因不同原因退出了行動,剩下一位繼續爭取。該名工友一直承受很大壓力,最終答應與校方和解,在限期前遷出。事件姑且告一段落。

(詳見《中大學生報》2012 年 11 月號、12 月號及 2013 年 4 月號)


2018 年:和聲廚師例假頂更 工傷後不獲續約

和聲 Canteen 早前由跨國企業漢莎承辦餐飲服務,一名助理廚師於 2016 年尾一次超時工作期間受傷,之後被通知不獲續約,亦短付她的長期服務金,未有計算她轉長工前的年資。助理廚師在和聲 Canteen 工作了五年,期間多次「捱義氣」為公司超時工作,但漢莎在過去亦經常長期拖欠她的加班工資,需多番追討才能取回,有時亦會計少她的工資。她曾到勞工調解會上向漢莎追問,對方卻說不出拒絕續約原因。

街工勞工組、香港廚師聯盟、社會主義行動、零散工陣線、中大基層關注組到和聲 Canteen 聲討對助理廚師的不合理解僱,並在場派發單張促請師生及其他工友關注事件。期間,和聲書院院長劉允怡教授當時亦在場,眾人多次邀請院長上前回應,然而現場多名保安以人牆隔在中間要求他們離去。院長以「食緊飯唔想受到騷擾」為由拒絕理會,最後在沒有任何表示下徑自離去。

工傷判傷程序向來需時,事件至 2020 年才完結。在勞工組(現已脫離街工,獨立組成勞工團體:勞工組)的協助下,廚師最終成功獲得漢莎賠償,亦取回長期服務金。但對她而言,賠償金額並不是最重要的事,工傷為她帶來後遺症,有時站得久仍會酸痛,希望最好是未曾受傷。她說:「平時院長會過來打招呼,受傷當天也是出於義氣幫公司頂更。但事件發生後,不論公司代表,抑或書院代表,都沒有人慰問關心,可謂人情冷暖。」


2019 年 9 月-現在:外判廁所清潔服務

中大向來以直聘形式聘請清潔工友,薪酬待遇較外判制度穩定。惟中大 EMO 自去年 9 月起,以「試行」模式將校園多間廁所的清潔服務外判,而批出合約前技巧地繞過外判事宜監察委員會審批。

中大基層關注組和中大員工總會因此發起反外判行動,他們收集超過 1,000 名員生和校友聯署,並多次與 EMO 會談,了解外判原因和資訊,EMO 稱為「編制問題」、「人手不足」及「招聘困難」,而一直迴避固有工作待遇差、厭惡性勞動的問題。在外判事宜監察委員會上,絕大部分委員皆反對外判,同學亦提出其他可行方案,惟校方拒絕增加直聘人手、提供津貼、為外判工提供防疫保障等要求,依然堅持繼續外判,並不保證不會擴大外判範圍。


這些不公和壓迫,只是我們所知道的,冰山一角。每天應該還有很多事,在校園各個我們看不見的角落發生。但以上大事,究竟反映出甚麼?

高層大晒 基層工友任人宰割

朋友曾經訪問一名清潔工,該名工友如此形容校園的底層工人:

「我們這些最底層的人比泥還賤。」

很多時候,底層工友在管理層眼中,的確連泥都不如──很多校園勞工的決策,是暗地裡進行,不把工友和學生放在眼內。校方一直聲稱任何決策會與各持份者討論,事實卻背道而馳。很多資訊都在最後一刻才對外公佈。

再者,因為學校不難聘請基層職位,基層工友幾乎沒有任何議價力,也就是沒有「牙力」向僱主爭取合理待遇;為了飯碗,就算被扣糧、扣假,也得逆來順受。而且很多關於工友工作上的決策也交由管理層決定,工友嚴重欠缺自主權。沒有討論,沒有平等決策,沒有完善投訴機制,如何讓工友在一個合乎情理的制度裡工作?我們談自由民主,要人民當家作主,但總忽略了,資本主義裡老闆大晒的僱傭勞動制,對眾多打工仔來說,就是最大的壓迫。

慳錢大過天 校方懶理零散工權益

為了節省成本,校方將不少職位外判出去,或以短期合約形式聘用零散工,從基層職位的保安、建築工、校巴司機,到生產知識的兼職導師,他們都面對著薪酬微薄、朝不保夕的生活。

外判與不外判的分別,在於合約內容:經學校直接僱用的員工(如 EMO 的清潔工)可享有中大員工福利,包括保健服務、有薪假期等,但外判的則與這些福利無緣。更甚,兼職教師雖由中大直接聘用,待遇反與外判工相似,不得享用圖書館和保健處等資源,每個學期都要擔心續約的問題,可見零散化趨勢已經影響著大學中底層的勞工。

校方往往以「價低者得」為唯一外判商招標原則,外判商為了以低價營運,勢必設法剋扣工人的工資、權益,從而節省成本,以符合「效益」。有些行業,如建築,甚至會出現多層外判的情況,令不公的事被揭發的時候,外判商可以推卸責任。

即使有些工作的確有外判的需要,例如建築工,但把工作外判,絕對不等於校方可以完全不對外判商作監管,置工友的工時、工資、福利和工業安全於不理。校方無意監管外判商,任由他們榨壓工友來替學校慳錢,實是與外判商狼狽為奸!

學生嘅支持同參與真係好重要!

無疑,受壓迫的工友應為主體,畢竟他們最明白自身的處境,關注的學生可以擔當支援的角色,作用在於增加工友和校方談判時的議價能力。校方操控著工友的生殺大權,在這不平等的勞資關係下,工友承受莫大壓力,有口亦難暢言,學生則沒有這種擔憂。工友平日上班還要打理家務,找同工開會都未必會有充足時間,更莫論發起聯署設置街站。部份基層工友年紀不輕,擔心失業手停口停,不敢隨便缺勤。大學生有充裕的時間,可以多加支援。

再者,我們平時享用的教學服務,到整潔的課室、校巴服務、餐廳⋯⋯無不由勞工的勞動而建成,在享受舒適大學生活的同時,我們能心安理得地對這些壓迫視若無睹嗎?我們經常想將象牙塔與社會拉近,事實上這些欠薪、拖糧,甚至是喪失性命的事件,正在我們身邊。


註:

[1]:2003 年在一片減薪外判潮中,中大學生會幹事會、學生報、基層關注組及職工盟協助成立了中文大學員工總會(時稱香港中文大學職工會(籌委會)),組織中大物業管理處(EMO)前線員工反減薪及反外判,終成功迫使當時由金耀基校長帶領的校方高層承諾永不外判物業管理工作。員總多年來定期要求大學重申這個承諾,校方亦多次向工會保證凡恆常工作皆不會外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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