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Jeffrey

(以下為設計對白,人物亦為虛構。數據和辯論內容,則摘錄自網上討論)

Jeff︰今日好高興請到「反濫用綜援戰線」同「Freedom黨」的發言人田雞,遠道來臨中大接受訪談。

田雞︰不敢不敢。

Jeff︰我就單刀直入了吧。最近「Freedom黨」搞了「戰線」這個團體,針對失業綜援要求政府改善。你們為何會有這個說法呢?

田雞︰好簡單。因為我們認為,綜援應該是幫助有需要的長者和殘疾人士。有手有腳的人,是不應該濫用的。「Freedom黨」做過一項研究,發現發現過去9年,儘管失業率下降了五成,但期間申領失業綜援個案的比例僅下跌了三成七,未能以同等速度回落。也就是說,失業情況有改善,但失業的綜援戶的改善沒整體的高,顯然是他們依賴綜援。長期申領失業綜援的比例亦出現惡化趨勢,與一直呈下降走勢的失業率,背道而馳。

Jeff︰哦!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有網友看過你們的研究,指「失業率」與社會勞動人口有關,「申領失業綜援個案的比例」受綜援人口影響,兩者根本是蘋果與橙,不能比較。而且綜援個案中有一半是長者,難以回到就業市場中。他們同時從你們的調查發現,「失業綜援領取者」的人數與「失業人口」的跌幅都是42%,證明沒有所謂的依賴吧[1]

田雞︰數字怎樣理解,大家都有不同吧。研究其實也發現一點,就是持續申領失業綜援2年以上的比例,已升至佔整體八成,而持續申領5年以上的比例,亦告倍增。這反映部分申領失業綜援的人士,或已養成了一種惰性或依賴心理。

Jeff︰的確,這是事實。但作出這結論未免武斷了一點啊。以申領失業綜援2年或5年以上的比例來討論所謂濫用綜援就是不恰當的,因為這個數字深受整體領取失業綜援人數影響。如果我們從申請失業綜援2年或5年以上的人數去看,就可發現數字自零九年底起就在下降。再者,「部分」申領者「或」已養成惰性或依賴心理。到底這心理是否真正存在?這不可能從冷冰冰的數字上尋得答案,必然要通過個別案例跟進、追蹤與審查,

田雞︰要每個個案獨立處理,太花時間和資源了。另外,Freedom黨希望打擊的是年輕一輩濫用的個案,特別是大專生。因為「大專學歷申領綜援」的人數與比例,均一直在上升。

Jeff︰但這類個案只有300多個,與270000個綜援個案相比,可謂微不足道。而且你想想,現時大學學位、副學士、High Dip等證明高速貶值,「大專生」代表不了甚麼。他們也需要幫助,又可能不希望靠家庭。綜援就成了他們的出路。其實,以一年20000多個大專生投入社會計算,300個還可接受吧。

田雞︰所謂「貪污,一宗都嫌多」,濫用綜援不也是一樣嗎?我們不同意的是,有工作能力的人,為何不投入社會作出貢獻,反而「攤大手板」要納稅人養。現時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人士,都要參與社會服務和主動申請工作。可是,他們若然得過且過,就沒輒了啊。幾年前有綜援戶買Gucci眼鏡,去旅行,不就是好例子嗎?有個碩士生找工作不成,去拿綜援,應該感到羞恥。

Jeff︰首先,過去四個財政年度,被舉報涉欺詐及濫用的綜援個案是低於0.1%。你們說得太誇張了。而且,我感覺有點一竹篙打一船人。現在是連大專生都難以就業的時代。有些人因要照顧家中老幼而未能工作,有些則因社會轉型而被淘汰。沒有大專學歷的人,被迫在這高度分工的社會,從事極低收入的工作。這不是很悲慘嗎?我很肯定,他們是有需要的。

田雞︰勞動市場是自由的,找不到工作只是個人的問題。你一直為綜援家庭辯護啊。那我倒想知道,你覺得失業又領取綜援者,一輩子拿下去很公道嗎?

Jeff︰嗯……我覺得「失業救濟」和「綜援」應該分開討論。香港的制度下兩者是綑綁的。參考外國例子,失業後的資助可以設有領取期限,期間會提供就業服務。失業情況之外,綜援則作為扶貧政策,令不能自足者的入息達到能夠應付生活基本需要的水平。

田雞︰但在綜援制度不改變的前提下,你的想法是沒意義的。而且啊,這些人不出來社會工作,增加生產。那到頭來,政府會有錢養他們嗎?「戰線」也提出,失業綜援個案者只能領取兩年,期滿後不能再取,以鼓勵就業。可惜在立法會未能通過,真是遺憾。

Jeff︰這我無法同意。在政府缺乏配套、勞工市場充斥著不公義之下,綜援領取者只會被強迫放在勞動市場中從事低技術的工作,受到剝削。這些低技術工作工資低、工時長及不穩定、保障少、剝削最嚴重,工作並不能保證他們能獲得基本生活所需的合理工資。

田雞︰你不能這樣抽空討論吧。現實是不能改變的,工作就是會辛苦的。人人都想好像我那麼有錢的。總之,濫用問題始終是要解決的。

Jeff︰我理解的「濫用」是沒有需要但也領取的情況,或許還有欺瞞。唉,現實卻遠不如此。我不希望少數的濫用個案被利用,來污名化更多有需要的人,令他們得不到應有的長期援助。若把市民對少數人的厭惡,放大至全體綜援人口,只會加深社會矛盾,無助解決問題。這次談話也差不多要結束了,感謝田雞接受訪談。

[1]「失業率下降了五成」,是指失業率的百分比下降了50%(例如60% 40%),與「失業人口」下降了五成是不同的(例如6萬人 4萬人)同理,「申領失業綜援個案的比例」與「失業綜援人口」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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