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松

編按:上年6月6日,死因庭裁定曾被校方高層性騷擾的黃燕雲死於自殺[1]。惹起輿論壓力後,校方終成立了臨時委員會檢討黃燕雲事件涉及的性騷擾政策問題。

「其實喺死因庭裡面,我妹妹嘅醫生講出我妹妹當時喺戲院嘅情況,佢受侵犯時有反抗,有推開對方,有口頭對佢講,講唔好,只不過唔成功,但係到左校方嘅代表律師,佢就咁講:
『又唔係十八歲,好容易姐,推開佢吖嘛,咁大個人。』……點解呢位大狀當時會係庭上講呢番說話,因為佢係服務大學,唔係服務求助人。」[2]黃燕媚,黃燕雲家姐,在沒有被邀請的處理性騷擾事宜檢討委員會公開論壇說了這番話。原來大學真的為高層而立,難怪其代表律師可以如此涼薄。

論壇在一月十六日舉行,委員會事先邀請同學、校友和教職員,可惜只得幾位同學,大多是工會同事和關注此事的校友及教職員。全場兩小時(延長了半小時),其中主席Prof. Gane(沒甚麼特別及沒有中文翻譯)的演講佔了幾近一小時,欠缺討論時間。

問題0:誠意欠奉只求快辦事

在論壇舉辦前已出現很多問題。中大教協會長及生物系副教授陳竟明在會上說,沒想過出席論壇的人數只寥寥廿數人,校方又沒有要求工會動員,很多同事都不知道這個論壇。他亦質疑檢討委員會組成有問題,委員會並無諮詢教師會成員(tutors),是「閉門造車」。

不少報章曾報導過黃燕雲事件,但當日只得一名文匯報記者到場[3],很大程度上是(恰巧?)撞了施政報告的發表,抽走了不少記者,致使這個論壇雖然問題多多,卻幾乎沒人報導,無人知曉。

但其原因不明自曉。早前員工總會在某會議上抗議人事處副處長利順琼以「職員代表」加入委員會,存在角色衝突,就如校內律師難以同時代表梁少光與黃燕雲,人事處副處長於檢討委員會發言時,她代表校方角色還是代表中大教職員的利益?

對此,其委員會秘書長則表示「此做法要確保檢討委員會中有熟知原有政策及做法之人士,以加快及有效地完成檢討之工作」[4]。縱觀委員會內部成員,都缺乏了提供性/別視角(何不邀請婦女團體代表及性/別研究教授加入委員會?)[5]。整個委員會只重視法例制定和行政程序,一貫校方官僚風格。

問題1:抽空事例忽略權力失衡

乍聽之下,主席的檢討建議頗為動聽:提倡(性別)平等機會、在處理同學間投訴的調查小組中加入學生代表、增加校方高層的訓練(如學院長、部門主席等)、在某些條件下會採取主動調查權/接受匿名投訴、平衡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的利益……

事實上,在檢討前中大的性騷擾政策已被評為是表現最佳的院校之一[6],但這十年間,從2002年的四院互片[7]到黃燕雲事件都可見政策操作有缺陷。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要講番件事(指黃燕雲事件),先可以令檢討有實質效果。」這是黃燕媚堅持在沒被邀請下入場及表達意見的原因,更何況委員會在論壇前了解各持份者意見,卻竟沒有諮詢黃燕雲家屬的意見。但抽空事例的討論,又如何回應黃燕雲事件的政策問題呢?

其後會眾很快指向了問題的核心--權力失衡。某外籍教員補充“…power imbalance found in procedure, no (legal) representation is not right"。但Prof. Gane稱根據大學條例,大學不能向求助人提供法律意見。每當涉及委員會處理範疇以外的事情,Prof. Gane稱是校長的角色,而他本人的權力則有局限,這顯示委員會根本無法做到有效的檢討。因為黃燕雲事件牽涉校方高層,當時此事繞過防止性騷擾委員會而讓校長及副校長處理,他們都沒有妥善處理,才使悲劇發生。

若不向求助人提供法律意見,面對被投訴人的權力與資源,投訴人不是更孤立無援嗎?此外,投訴小組進入調查階段時,卻沒有任何外部監察,難以保證投訴得到獨立公正的處理。

問題2:資源匱乏處理欠妥

四院互片的投訴人丘梓蕙亦有到場,她對這場檢討感到憤怒。她指出資源問題會造成處理性騷擾機制的漏洞:沒有全職專門處理性騷擾事件的職員,他們都是兼任身份工作,容易力不從心。

曾有職員罵她增加了其工作量,校方亦沒有怎樣處理她後來被歧視及情緒的問題,故校方應為投訴人提供一站式援助。最後丘亦嘆道,一直缺乏的檢討終於發生,卻不大改動原先的政策,試問誠意何存?

問題3:閉門中的閉門檢討失效

檢討委員會在會上的報告可謂避重就輕,避開了某些敏感地方。曾據指若主動調查權成立,權力只限於校長及防止性騷擾委員會主席組成的獨立小組,但Prof. Gane在會上沒有提及獨立小組會有校長,後來一再查問才知道此消息應該仍屬事實,但由於檢討委員會還未決定這項建議故無提出。

但這說法實在好笑,難道諮詢會要在落實了所有決定才舉辦?這無疑是個藉口,而整場檢討論壇亦像帶會眾遊花園。而且,公開論壇與論壇前委員會內部會議所說的內容有出入,即使在委員會裡,資訊也極不流通,這根本是閉門中的閉門中的閉門啊……

又據悉,原來檢討委員會的確打算在諮詢後就通過建議方案,然後提呈沈祖堯。不過論壇上不滿的意見甚多,故委員會內部須再作討論。那會否再有多一次公開論壇?聽聞Prof. Gane不太願意再多舉辦一場,若有則擇日通知。

那麼,檢討委員會的報告/簡報又可從哪裡取得?(但早就應該在論壇前公開發佈,好讓公眾早點知道及準備。)會上,委員會指簡報可公開上載,或傳給出席之人士。怎料幾天後,委員會秘書致電說,因為簡報只是作演講用,委員會在聽完意見後再作整理及修訂,故暫時不太方便公開……

[1]如欲了解黃燕雲事件,可上https://cusp.hk輸入「黃燕雲」搜尋。

[2]根據死因庭提供的資料,陳志海資深大律師以及鄭欣琪大律師,代表沈祖堯教授,劉遵義教授、楊綱凱教授及郭麗梅女士。這四位高層與及梁少光,加上死者家人,均被死因庭列為「有適當利害關係人士」(properlyinterestedperson)。可惜校方代表律師只站在校方高層的角度分析及評論事件,無視作為職員的黃燕雲的角度。

[3]其後文匯報出了報導,〈高層處理性騷擾中大要開「培訓班」〉(2013-01-18)。

[4]〈請積極參與防止性騷擾政策檢討公開論壇〉,《香港中文大學員工電子通訊》,2013年1月3日。
http://www.cuhk.edu.hk/cuegu/newsletter/130103.htm#2

[5]見〈處理性騷擾事宜檢討委員會?〉之表二:「處理性騷擾事宜檢討委員會」委員檔案。https://cusp.hk/?p=3059

[6]〈以檢視清單評鑑各大學性騷擾政策〉的「中大、城大及港大表現最佳」部分,莊耀洸著,輯於《教育的性別視角──課堂與教學實證研究》,陳潔華、蔡寶瓊編著,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頁170。

[7]2002年中大迎新營「四院會師」中,有學生展示印有「新亞桑拿」字樣的性感少女大型海報,並呼喊含意淫褻的口號,事身後丘梓蕙認為此事涉嫌性騷擾向中大校方投訴。

參考資料:(將以附件形式刊登於學生報網上版)
1.〈香港中文大學「處理性騷擾事宜檢討委員會」—2013年1月16日公開論壇〉,黃燕媚著。
2.〈就2007年黃燕雲遭遇性侵害事件——改善香港中文大學處理歧視及騷擾政策的建議〉,黃燕媚著。
3.〈就黃燕雲事件的建議〉,莊耀洸著,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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