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烏干達議會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了反同性戀法案,凡跟未成年人、愛滋病毒帶原者發生同性性行為,或被抓到不只一次的同性戀累犯,將面臨終身監禁。該法案早於2009年已被提出,當時最高的刑罰甚至是死刑。20日通過的新法雖然刪掉死刑,但從事、散布、宣傳同性戀行為者,仍會面臨終身監禁。現今同性關係在烏干達以及諸多中非、南非國家都是認定違法,最高會被判處14年以下有期徒刑。

到了今年1月17號,烏干達總統穆塞維尼卻打算行使總統權力,拒絕簽署反同志法案,似是害怕西方國家因而撤銷援助;雖則如此,但他在寫給國會的公開信中,卻包括『同性戀是「雜交」所引起,或是為了賺錢所需,女同性戀則是因為「性飢渴」和嫁不出去所導致。』的說法。對於這種妖魔化同志的講法,實在沒有理由不感到憤怒。
然而,這種對同志人權完全的剝削,對於我們來說難以想像的同時,烏干達民眾卻極為歡迎新法案,甚至將提出法案的議員當成英雄!實際上,烏干達的恐同風氣極盛,經常出現有關傷害同志的犯罪,甚至有女同性戀者被人以「矯正性取向」為名而強姦;同志被冠上「強暴犯」與「阻礙社會安寧」等汙名而被民眾憎恨;甚至有報紙公佈了所谓的同性戀者和同志權益行動者的名單和照片,導致好幾個人被襲擊。

當我們會因為自己的個人生活而遭到虐打、搶劫,甚至死亡恐嚇時,生存下去的勇氣,還剩下多少呢?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