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同學眼中頗受爭議的宿規,Tutor作為宿規的執行者,又會怎麼看?我們電郵訪問了一位Tutor,了解其看法和對同學的觀察之餘,其想法與執行的拉扯亦是重點,如:認為宿規無法照顧異性戀情侶的需要,卻只能嚴格執行。或許回答中沒有或不能說的是,如何共同生活的決定權,不在同學,也不在Tutor。

 

LB:正就讀研究院課程。本科時住宿兩年,研究院時期任兩年樓導師。

 

打蛇經歷

1. 做Tutor的經驗裏,有冇打過蛇?
曾經打蛇,但多是突發事件,例如有工友發現後通知,又或是目擊事件發生才打蛇。若是有組織地打蛇的行動,兩年來任導師,只有兩次。

2. 同學大多因為咩原因而屈蛇?
曾經聽過的原因:
1)做報告
2)做莊務
3)太夜無車回家
4)與朋友聚會
5)特別原因(例如朋友心理、情緒問題,希望留下陪伴)

對宿規的看法

1. 就你理解,對「鴛鴦蛇」的懲罰通常會重啲、異性冇得買蛇飛,或異性探訪時間短啲,這些宿規設立的原因是?

處理非法留宿情況時,舍監和樓導師不會以「鴛鴦蛇」與「同性蛇」劃分情況嚴重性,而是查證他們是否經合法途徑留宿。罰則都是罰款、扣宿分,以及退宿處分三個方向。問題中提到的異性非法留宿者,則「按情況交由宿舍紀律小組或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並不是預先設有罰則。

至於其他兩項宿舍規則的定立原因,根據我的理解,是基於不打擾其他合法宿生日常生活的理由設定的。深夜時份多為宿生洗澡、吃飯或將近就寢的時間,很難得知同層的同學是否介意在單一性別樓層內,看見異性非宿生(多半是陌生人)出沒,包括廁所和公共空間逗留。

而在時間上,其實可以對同性與異性都以公平起見而劃一,一旦超過規定時間,就在有可能影響同層其他宿生的情況下限制所有(不分性別)非宿生出入樓層。

2. 你覺得以上宿規是否合理?為甚麼?

宿生入宿時,以及申請宿舍前,可到各書院網站閱讀宿舍規則,得知宿舍是男、女分層居住,知道有限制探訪時間,以後申請時,亦要簽署約章,表示同意宿規,在這樣的共識下,有人違章,按章則處理,是合理的。

3. 如認為合理,你如何看待同學的需要(如冇宿又需要長期一齊做莊務、趕project,平常組聚,或情侶親近)?

現行宿規而言,主要是處理宿生房間內的非法留宿者,而部份公共空間則不會限制。以新亞書院為例,如時間超過探訪時間,同學可以選擇到地下大廳,以不打擾到宿生的情況下一齊做莊務、趕project及平常組聚。亦可以到林耀明夫人堂聚會,繼續工作。

至於情侶親近,就以上宿規而言,合法留宿(經由另一位同房宿生同意下買蛇飛的同性情侶)可以正常進行。而被排除在外的是異性情侶留宿,以及同性非宿生情人,對兩者均未有提供方便。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宿規照顧不到合理的親密行為。

4. 如認為不合理,你會否根據同學實際需要,在執行上給予寬待?

宿舍管理團體,一般會因實際需要,予以寬待。例如在深夜收到投訴,面對房間內的非法留宿者,如是同性,有實際需要,導師可以寬待,為之簽署「蛇飛」;異性者可以讓他們在大廳聚會。但是異性於探訪時間外,於房間內進行性行為方面,若發現或接獲投訴,則無法給予寬待。

性小眾宿生的需要

你認為,以生理性別分宿/分層,會否對性小眾宿生造成不便?有何不便?

若對於有易服傾向的性小眾宿生而言,的確會有所不便。例如其生理性別為男性,卻有易服成女性的傾向,未必能與同房(同為男性)的宿生相處融洽;或者,跨性別人士,在未完成變性手術的情況下,難以定義其生理性別,或者因為以生理性別分宿分層的規定下,需要尋找另一種住宿空間。建立性別友善宿舍可能更加合理,正如有男、女、殘廁,也應有性別友善宿舍,提供多一項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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